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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治理视角下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
——基于农业试验示范站的实践分析

2019-07-20吴建忠詹圣泽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9年6期
关键词:技术推广农户主体

吴建忠,吴 欣,詹圣泽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102; 2.厦门艾尔法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厦门 361009; 3.厦门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4.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厦门 361010;5.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 710127; 6.厦门海投集团,福建厦门 361026)

0 引言

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而农业科技、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推广并称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合力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在我国加速农业现代化、农业脱贫开发的关键时期,农业科技创新显得日益重要[1]。

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就是农业科技资源通过技术推广实现对传统农业的升级改造[2,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需要围绕农业技术创新与技术推广建立新的农业科技发展方式。已有专家和学者围绕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优化政府、农业技术供给方、农业技术推广主体和农户之间的主体关系是有效推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完善的途径[4,5]。政府主导的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主导作用,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的新时期,需要进一步引入市场经济力量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立融合政府与社会经济主体的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6]。农业科技推广是我国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其通过建立政府、服务中心、专家、协会、企业以及农户等多元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推动农业科技服务的一体化、多元化和综合化发展[7]。农业科技推广主要包括:公益机构主导型、科技项目带动型、市场引导型和产学研结合型[8,9]。基于以上,如何建立政府参与、市场化运营为核心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成为新时期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可行选择,未来应把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有效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中,建立依托农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农业科技资源与市场主体的合作,能够更大程度地释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推广潜力和动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10,11]。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需要依托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农民自身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其具有天然的网络治理的特点。网络治理其能够实现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协同与合作,最终实现多元治理[12]。网络治理为了实现与加强公共服务水平,各个利益主体需要彼此合作,通过共享公共权力来推进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13]。网络治理机制的核心与关键是信任机制与协调机制的培育,进而形成具有共同价值追求的治理体系[14]。网络治理的主要特点是:(1)追求共同目标,(2)政府、私营组织、非营利组织或公民个人的多主体参与,(3)分享公共权力[15]。借助网络治理理论研究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的特征和经验,分析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涉及的多方主体的职能定位,构建农业技术推广治理网络,同时通过深入分析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的作用机理和作用过程,研究各方利益相对主体的关系,为创新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机制构建提供理论支持。

中国正处在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应尽快改革和完善,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我国,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发展密不可分,文章以农业试验示范站为例,运用网络治理理论的视角分析了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站的网络类型、网络主体结构和网络运行方式。通过分析农业试验示范站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涉及的多方主体(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大学专家、基层农技人员、普通农户等)的职能定位,构建农业技术推广治理网络,为我国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机制的顺利运行提供支持。

1 农业试验示范站的发展概况

为有效解决推广主体与技术创新主体不协调的问题,杨凌示范区探索建立了“政府推动下,以大学为依托、基层农技力量为骨干”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新模式。杨凌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农业科技研究机构于2006年建立了“农业试验示范站”来实现农业科技推广。农业试验示范站集科研、教学、推广“三位一体”,围绕“大学+试验示范站+科技示范户+农户”的科技入户新模式,通过这种多方参与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新模式的实施,累计引进、推广国内外良种1 700多个、农业先进实用技术1 000多项。农业试验示范站依托特色农业作物的农业技术开发与扩散,已在18个省区建立了包括河南南阳小麦试验示范站、陕西油菜试验示范站、西北黄土高原苹果试验示范站、陕北红枣产业示范站等在内的300多个农业试验示范站[16]。

农业试验示范站成为链接大学农业科技与地方农业技术需求的核心载体和关键纽带,其实现了地方政府、基层农技部门与农户需求的多元融合,有力地打破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区域限制,有效地整合了政府、大学、基层农业科技骨干、农户4个主体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价值追求[17]。农业试验示范站的主要价值与目标包括以下4个方面。

1.1 推动农业科学研究

农业试验示范站运营的核心就是利用生物学、植物学、农业病理学等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解决农业发展中遇到的生产问题,服务现代农业优质、高效生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农林技术研发单位通过农业试验示范站,积极参与农业问题的科学研究,有效地实现了科学技术与农业实际问题的有序衔接,为农业科学研究提供了宽广的实践舞台。农业试验示范站为区内高校相关院系和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提供了教学实习的基地,其是相关专业研究生主要的科研与实践场所,植物病理学、食品加工等专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依托农业试验示范站,选取农业作物密切相关的课题展开研究,既提升了自身的研究实践能力,也有力地推动了地区农业产业发展。

1.2 推动农业技术推广

农业试验示范站是创新农技的推广载体,其建设有固定试验地,配备有培训教室、网络推广与咨询系统,同时还拥有田间检测等系统。农业试验示范站形成的网络化的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包括远程专家培训和咨询系统、农业示范推广网站等网络平台推动了农技推广的范围和效率。同时,农业试验示范站形成了“专家+基地+合作社+示范户”的科技推广模式,该模式形成了全方位覆盖、多层次合作的农业技术推广培训网络,有效地培养了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和农业示范户。农业试验示范站的农业科技人员,对农业推广站的技术人员和筛选出的农业示范户进行专业知识的讲授与专业技能的培训,再由接受培训的两类人员面向普通农户进行技术推广; 两阶段的农业技术扩散机制,能够提升农业知识与技术扩散的效率。

1.3 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农业试验示范站通过地区农业产业特色和资源条件及科教优势,围绕地方主导农作物建立产学研三位一体的农业技术发展体系。农业示范站依托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技术支撑,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同时,实现了技术扩散与人才培养,最终提升农业试验示范站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人才培训方面的服务能力。农业试验示范站依托农业技术人员和农业示范户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农产品原材料,有效地促进地区农业产业的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形成。

1.4 提升农户农技水平

农业试验示范站定期和地区农业和林业等部门进行合作,政府部门负责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受训农户名单,试验示范站的农业技术专家对农户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农业试验示范站通过编写出版农业技术图书和资料,摄制了录像等方式,采用培训观摩、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技术培训,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升农户的农技水平。

农业试验示范站不仅服务某地区的农业作物,同时也面向市外、甚至省外其他相类似的农业技术服务需求提供服务。在农业技术研究与扩散领域,农业试验示范站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研究资源,基于地方的农业特色资源,有助于科研机构面向现实需求提升科研能力; 对于地方特色农产品企业,示范站有助于提升其产业发展的技术水平。农业试验示范站围绕农业技术攻关与技术扩散,为地方发展农业经济产业提供了技术支撑,是促进地区农业技术水平提升与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核心技术力量。

2 基于农业试验示范站的治理网络及其创新运行分析

2.1 农业试验示范站的治理网络:政府参与型网络

研究网络治理的具体类型,实质上是分析农业试验示范站与政府关系的建构模式。按照政府在网络治理中的作用,网络治理理论被分成政府主导型、政府参与型和自组织网络3种类型[17],如表1所示。政府主导型网络核心是政府,政府通过发挥组织、协调与管控的作用,通过制定网络规则,实现各类利益主体的有序治理。政府参与型网络主体之间合作关系相对松散,政府协助与参与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建立契约型利益整合关系。在政府参与型网络治理机制中,各类主体之间通过建立协助、开放的合作网络,基于契约关系实现了多主体的利益整合; 自组织型网络主体中政府的参与程度较低,主要作为引导者,政府通过建立规范和提供支撑服务,鼓励网络主体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表1 地方政府网络治理分类对比

农业试验示范站在技术推广和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大学、企业、试验示范站、推广站、示范户、农业协会等多个主体均有参与并形成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治理网络,其中试验示范站发挥了技术源头的重要作用,是治理网络中的核心主体(图1)。

图1 农业试验示范站技术推广网络治理图[18]

从网络类型的视角看,农业试验示范站是网络的核心,政府是网络的外部主体,为网络的有序治理提供外部支撑,其中试验示范站的专家是农业技术的供给者,为农户提供所需或领先的农业先进生产技术; 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合作社、农业协会、农业企业等主体是农业技术的需求者,其将需求信息反馈给农业技术示范站; 政府是农业技术的推广者和落实者,其通过联系农业协会、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来将农业技术进行扩散,并对相关农业技术服务活动进行管控。因此,整个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形成的治理网络是一种政府参与型网络治理模式。

政府参与型网络治理模式相比于政府主导型和自组织型的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政府主导型网络治理模式可以借助行政强制约束力量,实现农业技术推广的高强度与高效率,能够通过运动式、动员式的治理方式来推动农业技术的扩散。但是,政府主导型存在管理机制不灵活、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由于大范围的政府主导型技术推广所依赖的基层技术推广能力与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均相对匮乏,可能导致推广质量不佳的现实问题。市场自发型网络治理则主要包括农户、试验示范站、基层农技推广站、企业、合作社等相关利益主体自发形成合作网络,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政策引导层面,不参与网络的正常管理活动; 但该网络需要借助成熟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对参与主体的素质要求较高,且其发展需要依赖较长的环境培育。

因此,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农业试验示范站采用政府参与型的网络治理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该模式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引导作用,政府成为网络的重要参与者,通过服务试验示范站与农户、农业合作社等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提升了政府在农业科技推广活动中的作用; 同时,该模式的网络核心是农业试验示范站,这将有助于激励示范站推动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业试验示范站的网络治理机制,有效地建立了政府、传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新型试验示范站的合作关系,将政府的资金、基层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才、试验示范站的农业科技力量、合作社的市场化运营与管理能力、农户致富的追求等多个层面的资源与需求整合在一个有序的合作网络之中,是当前提高我国农业技术能力的有效治理网络。

2.2 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治理的主体:农业试验示范站

网络治理的主体,也即治理网络的节点,是网络治理研究的基本层次和范畴。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治理体系中,农业试验示范站是该网络的核心和关键节点,其作为政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合作社、农户等主体围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沟通者和协调者,是鼓励各方参与、化解各方矛盾、督促各方落实的有力主体,正是农业试验示范站的主导地位,使得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成为该网络治理的核心目标,各类主体围绕该目标不断明确自身定位,实现了农业技术的科学推广。同时,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协会、合作社和示范户等主体也是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治理的关键节点,发挥着枢纽和推广载体的重要作用。农业试验示范站的农业技术正是依托农业推广站、合作社以及示范户的进一步推广才能大范围的服务农户。

农业试验示范站是农业技术推广网络的核心主体,其是农作物种植和防病虫害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主体和技术源头,也是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者。农业试验示范站对农业科技的研发和推广使得农业技术推广站、合作社、农户等主体获得了先进的农业科技技术,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因此,进一步完善农业试验示范站的运作机制和治理网络,是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关键和有效途径。此外,政府在网络中发挥着引领作用,正是政府对农业试验示范站建立的认可,使得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社等主体选择与试验示范站进行合作,政府是农业技术从农业试验示范站推广到农户的保驾护航者。

2.3 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治理运行情况分析

从网络运行的视角看,网络治理的主体因素、关系因素和环境因素等方面会影响网络治理的运行[19]。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治理的运行阶段,治理效果是衡量网络价值的最重要的指标。围绕农业试验示范站形成的网络治理的网络效果,包括决定合作网络的直接效果和间接效果,其中直接效果是指农业试验示范站对于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农业收入的作用; 间接效果主要是指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推动农业基层合作与组织能力提高等。农业技术推广网络的治理效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核心因素包括网络主体之间的合作态度、合作能力、合作关系(信任、沟通、协同)等,这些因素会直接影响网络治理的绩效; 环境因素包括政府的支持力度(政策、财政等)、农户的参与程度等,这些因素会间接影响网络的治理效果。因此,各类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态度、资源投入与整合、协同效果与信任程度越好,那么网络的治理效果越好; 农户的参与程度越高、政府支持力度越大,网络的治理绩效越好。

2.4 农业科技示范站的不足及未来发展方向

从网络治理分析来看,农业科技示范站对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技术引领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各类利益主体的合作。当前农业科技示范站虽然是农业技术推广网络的核心,但政府是该网络治理的主导力量。政府是农业科技示范站运营资金的主要来源方,农业科技示范站仍然无法自发运营,其需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才能够发展,这导致农业科技示范站难以大规模复制和推广,限制了该治理网络的扩散及其影响与成效。

未来农业科技示范站应该进一步推动农业技术与农产品的融合,提升农产品的技术附加值,帮助农民更好的致富增收。同时,未来应提高企业与试验示范站的合作关系,推动企业成为农业科技推广治理网络的核心之一,支持农业科技示范站通过市场化经营解决运营资金问题并降低农业技术推广面临的各类风险。

3 基于网络治理的农业试验示范站经验借鉴

该研究运用网络治理理论的视角分析了农业试验示范站的网络类型、网络主体结构和网络运行情况,为政府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研究发现政府参与型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治理模式是最有效的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路径之一。该模式通过政府推动、基层农技试验示范站具体操作实施、普通农户参与落实等一系列的技术推广过程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其发展经验可总结借鉴如下:

3.1 通过网络治理促进各主体合作,充分发挥农业试验示范站的作用

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要利用农业试验示范站等各种资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政府的合作,确保技术推广工作高效开展。

3.2 促进示范站与各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

示范站应当注重与政府、高校、普通农民等相关主体的沟通交流,争取建立服务网络内多个主体的信任机制、沟通机制和协同机制,让整个网络合作既有硬性的规章制度作保障,也有信任协调等软性关系做润滑剂,确保各主体之间建立和谐融洽的良好关系,以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

3.3 农业试验示范站要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尤其是各级政府的支持

各级政府应该给予农业试验示范站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尤其是要积极配合示范站开展技术推广工作,只有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才能得以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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