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农机购置补贴监管与服务
2019-07-18于文静
于文静
今年3月以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等三个文件,旨在加强和改进农机购置补贴监管与服务工作。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相关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加强监管与优化服务两手抓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了新一轮实施周期政策框架和实施操作要求,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密切配合,2018年使用补贴资金174亿元,共扶持163万农户购置机具191万台(套)。
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河南省开封市、四川省凉山州相继出现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案件,暴露出有的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反映出有的制度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因此,两部门上述文件突出问题导向,在加强纪律规矩约束、严查严处违规行为、强化补贴机具核验监管等方面出台了针对性的举措。同时,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规范性和满意度。
压实责任 坚决防范骗套补贴
此次强化有关纪律规矩约束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突出强调”:
突出强调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要求有关部门在政府领导下进行联合监管,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补贴机具核验等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突出强调农机产销企业切实承诺践诺。针对性地明确了企业需承诺践诺的重点事项,涉及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要互联互通、相互校核,有关资金往来要全程留痕备查,要对经销商出具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请资料进行核对,要加强管理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补贴的行为等。
突出强调信息公开。明确各地要全程、全面、实时公开政策实施相关信息,延长了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要求县级补贴信息要与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办或指定的网站实现链接,在更大范围上接受社会监督。
让失信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17年5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其中危害较大的违规行为,如产销企业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通过虚构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方式骗套补贴,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等,今年有关文件明确实行顶格处罚、联查联处,真正让失信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只要查实企业有上述违规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采取暫停违规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作出后续处理。明确一省查实做出处理的企业,其他涉及省份要直接采信相关处理决定,作出同等处理。
同时,建立省际补贴信息联查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比对分析,在全国范围内排查可疑线索,支持和指导各地做好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对拒不履行资金处理决定的违规企业,明确财政部门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三个文件围绕补贴机具投档、补贴资金申领与使用等工作,提出了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主要体现在:
便利企业投档。组织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明确全面运用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便利购机者申请补贴。要求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实现农民“无缝”、“随时”申请补贴。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推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对基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相关工作时限进行量化规定,保障补贴资金及时到户。
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新增了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取废弃物料烘干机、增压沼液施肥设备和粪污罐等有助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机具,开展新产品补贴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