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会:学校教育的合伙人
2019-07-17姚勇文
在实际工作中,家长会的职责更多的还是积极争取社会资源,优化学校教育条件,协助校长和教师为学生创造优质的学习环境,解决学校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等等。其职责概括来讲主要是四个方面:出谋、出钱、出力、出头。
在广东省教育厅的组织下,笔者于2018年12月赴宝岛台湾进行了为期十天的教育考察,前后走访了十多所学校,有大学也有中小学,有公立学校也有私立学校,有教会学校也有特殊学校。在很多学校,接待我们的除了学校的校长、老师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家长会成员,有的学校在欢迎仪式上还专门安排有家长会代表发言。家长如此深度地参与学校管理,引起了我对台湾中小学家长会的极大兴趣。台湾和大陆同根同源,研究台湾地区中小学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状况,对大陆中小学如何有效地开展家校合作、家长如何参与学校教育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家长会参与学校的政策支撑和运行机制
台湾的家长会作为增进家校联系、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民间组织,相当于大陆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在台湾,家长会参与学校教育有比较健全的制度保障。
2006年,台湾颁布了所谓的“国民教育阶段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事务办法”,明确规定家长会参与教育事务的职能、权利、责任等。在县市层面,各县市政府纷纷制定学校家长会自治条例或自治规则。譬如,高雄市就公布了《高雄市公私立各级学校家长会设置办法》和《高雄市公私立各级学校学生家长会设置自治条例》等。此外,各中小学校也会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制定本校的家长会组织章程。由此可见,从上到下,各个层面都对家长会的宗旨、任务、地位、作用和职责等各个方面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全面建构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机制,强化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制度保障。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观念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台湾的每个中小学校都必须设立家长会,每学年开学初由每班推选1~3名家长代表,组成学校的家长会并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一般要求开学后一个月内成立,推选出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和秘书(这是家长会组织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一般由学校的一位主要管理人员担任)等。每位学生每学期入学都要向家长会缴纳会费,一般是每个学生100元,由家长会委派兼职的会计和出纳,专门设立账户统一收支管理,每年定期向家长详细公布资金使用的情况。家长会依工作需要下设教育组、活动组、咨询组、公关组、总务组、联络组、义工组等各种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学校向家长会汇报工作,并提出需要家长会协助解决的问题清单,包括需要筹集的资金项目,需要支持的义工劳动、需要争取的政策支持等等,由家长会逐项审议,通过之后,就会发动家长组织各种力量去落实。当然,家长会也会将家长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来和学校进行沟通解决。
二、家长会参与学校管理的职责
为了“追求子女们之最佳福祉”的共同目标,学校把家长会定位为“教育合伙人”,给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主要包括决策式参与和奉献式参与两大类。前者如参与学校的校务会议、参与学校政策的制定、学校教师的选聘与任用等,后者如担任学校义工、参与义卖捐款、亲师沟通和辅导子女在家中与校外的学习活动等。
家长会的工作涵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实际工作中,家长会的职责更多的还是积极争取社会资源,优化学校教育条件,协助校长和教师为学生创造优质的学习环境,解决学校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等等。其职责概括来讲主要是四个方面:出谋、出钱、出力、出头。
一是出谋,就是家长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家长会成员可以参加学校校务会议,参与学校的制度决策、课程开发、学生奖惩以及对学校教师的评聘任用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譬如选任校长,学校章程就有明确规定,遴选委员会必须要有至少多少名家长会代表参加。我们在台中一中参访时就看到橱窗里张贴着家长会参与遴选校长的公告。
二是出钱,就是通过家长会为学校筹集资金。台湾的小学和初中,都是政府公办,其经费使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些不在规范项目之内但又确有必需的项目,可由家长会筹资解决。譬如要给学生提供营养午餐,毕业的时候给老师送个礼物什么的,都可以由家长会筹资解决。
三是出力,就是组织义工为学校服务。各校的家长会一般都有义工服务团,义工就是不领工资而自愿参与学校工作的人。这些人大多都与学校和教育有密切联系,或是学校的退休教师,或是有教育兴趣和专长的志愿者,但大部分是学生的家长。他们根据学校的需要,由家长会统一协调安排来学校帮忙,有的协助老师管理学生,有的为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有的为学困生补习功课,有的给家长学校上课,有的为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做讲座,有的照顾学生中午就餐,有的帮助学校整理图书,等等。
四是出头,就是替学校争取权利。因为学校是政府的学校,所以一般来说学校不可能和政府讨价还价,政府怎么说学校就怎么做。但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难免考虑不周,而学校又不便说话,这个时候,学校就可以把诉求告诉家长会,家长会就会发动家长利用种资源游说政府官员,或者找社区的民意代表提出议案,解决学校的问题,争取学校的权利。
三、台湾家长会给大陆学校的启示
和台湾一样,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大陆中小学也越来越重视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政府出台了多项有关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不少学校在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很多学校都组建了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一些,学校积极引导家长参与班级建设,参与特色课程的开设,举办家长学校,组织家校联谊等等,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
但是,和臺湾地区比起来,大陆家委会的发展仍然相对滞后,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差距:一是发展水平不够均衡,发达地区或者较优质学校的家长参与热情高,越是落后的地方参与程度越差;二是参与的层次整体上还比较低,参与的工作内容多半停留在和自己小孩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范围内;三是参与的范围有限,家长出钱出力的奉献式参与多,而决策式参与少。借鉴台湾家长会经验,在引导家长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大对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的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升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必须要有制度法规的强力推动。虽然我们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是,和家长会工作的薄弱现实比起来,这些文件的力度还远远不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约束,这项工作在很多地方就落不了地。和现实工作的复杂性比起来,现有的文件制度又还显得比较空泛,操作性不够。很多学校即便成立有家长委员会,基本上也没有相关的章程,更没有相应的法律文件指导其如何具体开展工作。很多学校的家长会组织机构不健全,权利与职责范围不明确。没有制度和政策强力支撑,其作用的发挥必然受限。同时,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辅助,如何做到到位而不错位,补位而不越位,积极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而又不会对学校工作形成干扰,这些都需要从制度层面作好顶层设计。
二是要培养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公共意识。随着家庭对孩子教育越来越重视,家长们参与学校事务的热情越来越高。但是,即便在家长委员会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地区,家长们也主要是从自己孩子的利益出发参加学校活动,对和自己孩子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活动参与较多,或者是被动完成一些学校安排的任务,完全为学校教育发展主动服务奉献的不多。如果真要我们的家长像台湾的学校那样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总体上还缺少这样的群体意识和社会氛围。再加上家长和学校的信息不对称,家长们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整体不足,具有现代公民观念与先进教育理念的家长尚不普遍,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意识和技能还有待改进。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给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提供更充分的平台和空间,另一方面也要培养家长参与社会服务的公共意识,营造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家长参与学校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增强学校开门办学的理念。能将家长的资源多大程度整合到教育的整个系统中,主动权在学校。可是长期以来,我们绝大多数学校还是习惯于关起门来办学。一些家长会工作做得很好的学校,也主要是引导家长为学校的发展付出奉献,而基本没有给家长以高层次参与学校决策管理的空间,譬如通过家长会组织整合家长共识,或者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会议等。再加上现实中受各种条件所限,学校工作往往在很多方面力不从心,而此时家长有建设性的積极帮助往往是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一些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引入家长的参与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台湾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可以说,家长参与我们学校教育的空间还很大。
苏霍姆林斯基说,最完备的教育是学校和家庭的结合,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教育本来就是一个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在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更加需要突破现有观念的束缚,将包括家长在内的更多社会资源整合到教育的系统工程中来。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大的可为空间。
【姚勇文,广东省梅县东山中学,高级教师】
责任编辑︱秦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