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一盘棋 加减两相宜
——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社厅厅长戴元湖
2019-07-17徐颢陈萧军
■文/本刊记者 徐颢 图/本刊记者 陈萧军
社保改革不断深入
本刊记者: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江苏作为经济发达且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在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戴元湖: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立足江苏省情实际,多措并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提升全民参保登记数据质量,更大力度推动扩面参保向精准管理转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二是贯彻落实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升江苏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运行水平,强化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在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加快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三是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抓紧开展职业年金投资运营,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四是稳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启动实施划转我省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持续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本刊记者:随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迈出实质性步伐,能否介绍一下江苏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基金收支情况?
戴元湖:201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我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主要目标是在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的基础上,加大调剂力度,实施分步推进,到2020年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基金缺口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责任明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2018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持平稳运行:全年基金收入2495亿元,同口径下同比增幅13.2%;基金支出2195亿元,同口径下同比增幅10.2%;累计结余4556亿元,养老金可支付月数24.9个月,基金运行形势良好。
本刊记者:江苏是经济强省、人口大省,记得去年两会您关注的是经济新常态下低端行业、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侵犯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问题,建议加快工资支付立法,健全工资增长机制。请问您今年的关注点是什么,两会带来了什么建议?
戴元湖:我今年关注的是经济新常态下的劳动关系,提交的是《关于推进劳动法规政策立、改、废的建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与之相配套的劳动关系法规政策体系仍不够健全,整体来看,劳动法规政策体系较为庞杂,且法规条文和政策规定时有冲突,系统性和适应性不强。主要表现在劳动标准立法较为滞后、部分法规政策有待清理、劳动保护权利有泛化倾向三个方面。我建议,一是推动对劳动工资支付、工时等劳动标准方面的立法及对新业态用工法律规制的研究;二是尽快对不合时宜的法规政策进行清理,及时修订或废止,与时俱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使法制红利更多地惠及广大劳动者;三是梳理当前有泛化倾向的劳动权利,由国家法律法规等形式统一确定休假等权利,形成逻辑清晰、科学合理的劳动法律体系。
脱贫攻坚尽锐出战
本刊记者:在人社扶贫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方面江苏有何作为?
戴元湖:人社扶贫的主要两项任务是就业扶贫和社保扶贫。
就业扶贫是最直接、最有效,也最光荣的一种脱贫方式,是建立脱贫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近年,我们按照中央部署并结合省情实际,一方面,主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大局,深化与陕西等对口帮扶地区的扶贫劳务协作与培训合作,组织开展深度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基层行、扶贫劳务招聘洽谈会等活动,帮助消除外省贫困劳动力“绝对贫困”现象;另一方面,启动苏北五大特色化就业扶贫示范区建设,率先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政策,创新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有效解决省内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相对贫困”难题,累计帮扶31.7万名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增收脱贫。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就业扶贫的对象都是年龄大、文化低、技能弱的“硬骨头”,这就迫切需要人社部门尽锐出战、精准施策。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既定方案,一手抓跨省扶贫劳务协作,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精准对接行动,搭建信息化招聘平台,开展专属化技能培训,提供便利化配套服务等,努力让江苏成为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首选地”。一手抓省内扶贫就业援助,以特色化为引领,加快建成电商就业创业、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扶贫车间、岗位开发援助、技校招生培养就业扶贫示范区;以精细化为抓手,扩大就业扶贫载体建设规模;以动态化为导向,建立健全“脱贫不脱钩”工作机制,坚持跟踪帮扶和权益维护并举,防范失业返贫风险。
其次从社保扶贫来讲,社保扶贫主要是起兜底作用,这是必须守好的底线。江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对象2300多万人,扶贫覆盖范围最大、受益群众最广,在社保扶贫工作中的任务也最重。一方面,做好“减法”,尽可能减轻贫困人口缴费负担。推进“智慧居保”建设,创新实施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100%登记参保、100%代缴保费、100%享受待遇”政策举措。2018年,共为53.9万名困难群众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1.1亿元,全省尤其是12个重点扶贫县(区),财政代缴最低缴费标准实现了百分百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做好“加法”,提高保障水平。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自2012年起,已实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八连增”,不断提升待遇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在“精准”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现有人社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让贫困人口切实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优惠,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江苏人社部门的力量。
创新公共服务模式
本刊记者:近年,江苏人社部门在优化公共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将采取什么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戴元湖:近年,全省人社系统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不断创新优化公共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共服务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全国率先统一规范人社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省市县135项审批服务名称、服务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表单内容“三级六同”。二是公共服务方式持续创新。依托网上办理、自助终端机办理、移动终端机办理、邮政寄递、全程代办等方式,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逐步实现由线下服务向线上服务转变,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80%以上,2018年省级网上办件量超150万件。三是一体化服务模式普遍建立。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向政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各地人社部门普遍成立了综合服务大厅或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大力推进“一网通办”,积极推动社保、就业、职业资格等面广量大的人社服务向江苏政务服务网集中。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标对表部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结合设定依据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信息化手段应用、经办模式升级等情况,及时调整我省清单和指南。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将业务事项网上办理作为优化服务的重要方式。凡是具备条件的事项,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公共服务由“面对面”到“键对键”。三是加强便利化建设。在“减”字上做文章,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活动,基本实现群众办事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在“优”字上下功夫,加快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任务,优化整合服务场所和服务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经办等服务,避免企业和群众在不同窗口来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