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肥猪保险出险理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9-07-17王海洲张黎鑫
王海洲 张黎鑫
(山东省日照市畜牧站,山东日照 276800)
实施育肥猪保险不仅可降低生猪养殖场的养殖风险,维护生猪市场稳定,还可以通过与生猪疾病防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提升养殖管理水平,推进动物卫生检疫,促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措施有效落实,防止病死生猪流向市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 育肥猪保险政策及各地理赔办法
1.1 育肥猪保险政策
我国于2007年推出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保费由中央、省和市县财政分别补贴50%、15%、15%,有条件的市县还可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养猪场(户)最多承担保费的20%。2013年该保险政策覆盖到育肥猪。廖仁芳等对湖北育肥猪的政策性保险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认为育肥猪保额标准应统一按政策下限500元/头执行。李勇权和曾馨调研发现各地的育肥猪保险赔付标准和费率差异较大。生猪主产区大都执行最高500元/头的赔付标准,育肥猪保险保费为30元/头,补贴标准为80%,个人缴纳保费6元/头。各地具体的出险理赔标准、方法不尽相同,制约了该险种的推广,降低了养殖场(户)参保的积极性。
1.2 各地理赔办法
(1)河南省赔付标准。据调查,河南省育肥猪保险的理赔金额执行的是每头死亡育肥猪尸重(kg)乘以5元,尸重超过100 kg的按100 kg计算,保险承办机构不得随意更改。2017年河南省探索建立育肥猪保险和动物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联动的工作机制,覆盖全省18个市、144个县(市、区),投保育肥猪达到2 573万头,其中理赔138万头,赔付金额约3.4亿元。
(2)湖南省赔付标准。2016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中有关赔偿处理条款规定:育肥猪出险按照猪只重量分段约定最高赔偿标准,其中分为5段,20~30 kg(不含30 kg)最高赔偿100元,30~40 kg(不含40 kg)最高赔偿200元,40~50 kg(不含50 kg)最高赔偿300元,50~60 kg(不含60 kg)最高赔偿400元,60 kg以上,最高赔偿500元。实际赔偿金额=∑每头对应分段最高赔偿金额×(1-20%)。
(3)山东省莱州市理赔标准。2016年9月,山东省莱州市在山东全省率先实施了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集中收集处理,生猪保费按照30元/头收取,其中养殖户承担20%(6元),各级财政承担80%(24元)。赔付额度按照死猪尸体长度给予15~500元不等的赔偿,根据生猪的体长,划分为30 cm以下、30~70 cm、70 cm~1 m、1 m以上4个档次,养猪场(户)可分别获得15元、40元、150元、500元的保额赔付。此外,将20 kg以上生猪才能参加保险的条件调整为大小猪保险全覆盖,确保参保养猪场(户)病死猪收集率100%,实行“见死就赔”,提高养猪场(户)理赔效率,减少养猪场(户)损失。2018年,莱州市全市共投保生猪20.11万头,参保养殖户214户,总保费603.36万元,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病死猪10.85万头,共理赔400余万元。
(4)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赔付标准。2017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其中赔偿处理条款规定: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死亡猪只尸体重量/约定的出栏斤数)×死亡数量×(1-免赔率)-残值。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猪只每头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每头保险金额为赔偿计算标准;若保险猪只每头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2 育肥猪保险出险理赔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育肥猪出险按重量分段定赔偿存在区间过大,费工费力
按病死猪重量定损理赔的办法可操作性差,实际操作中存在猪只相差1 kg、理赔款就相差100元的问题。个别养猪场(户)为了多获得赔付,对病死猪进行注水,容易造成理赔员和养殖户的纠纷,增加了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能耗,破坏了公正、公平的赔付原则,造成保险经费的无谓流失,育肥猪保险的公信力受到影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险种的发展。病死猪通过称重理赔,费工费时,极易造成疫病传播。
2.2 参保保险公司理赔差异过大,理赔条款不科学
不同地方不同的保险公司对承保育肥猪的理赔差异很大,有的公司扣除一定比例的免赔率,有的公司在理赔条款中还规定了扣除残值,这和我国推行的病死猪必须无害化处理的初衷相违背,缺乏专业性、科学性。病死猪理赔时,同一区间内相差10 kg获得的赔偿可能是一样的,有失公允。
2.3 育肥猪出险按体长分档定赔偿区间过大,赔付标准较低
按照山东省莱州市的理赔方法,1 m以下最多赔付150元,1 m以上就可赔付500元,差异过大。经测算,2018年莱州市每头病死猪平均获得理赔款为36.87元,河南省按每千克体重赔付则每头病死猪平均获得理赔款为246.64元,相比较两种理赔方法,莱州采用这种分档理赔法存在平均赔付金额较低的问题。
3 育肥猪保险九段体长赔付法
3.1 理赔原理
根据家畜生理学、养猪学理论,利用育肥猪的体长和体重呈显著正相关的关系,随着育肥猪的增长,体长不断增加,死亡率逐渐降低,饲料消耗逐渐增大,赔偿金额逐渐递增。通过测量猪两耳连线中点到尾根处的距离,即可测得育肥猪体长的长度数值和其对应的赔付金额数值。
3.2 理赔尺制作
育肥猪保险理赔计价尺(见图1),软尺主要分为2部分:长度刻度和理赔金额刻度。长度刻度包括刻度线、数值和单位标识;理赔金额刻度与长度刻度线对应,包括刻度线、金额和单位标识。
3.3 赔付金额数值计算
与育肥猪体长相应的软尺上的刻度线分9个区间段,每个区间段内的赔付金额为固定值或按区间段公式计算后再四舍五入得出的整数值。其中:0~30 cm为第1段,赔付金额数值为15元;31~40 cm为第2段,赔付金额为15~40元,段内长度刻度线对应的赔付金额数值为长度刻度数值×出险系数(0.5+0.05×n);41~50 cm为第3段,赔付金额为40~75元,段内长度刻度线对应的赔付金额数值为长度刻度数值×出险系数 (1+0.05×n);51~60 cm 为第 4段,赔付金额数值为75~120元,段内长度刻度线对应的赔付金额数值为长度刻度数值×出险系数(1.5+0.05×n);61~70 cm为第5段,赔付金额数值为120~175元,段内长度刻度线对应的赔付金额数值为长度刻度数值×出险系数(2+0.05×n);71~80 cm 为第 6段,赔付金额为175~240元,段内长度刻度线对应的赔付金额数值为长度刻度数值×出险系数(2.5+0.05×n);81~90 cm为第7段,赔付金额为240~360元,段内长度刻度线对应的赔付金额数值为长度刻度数值×出险系数(3+0.1×n);91~100 cm为第8段,赔付金额为360~500元,段内长度对应的赔付金额数值为长度刻度数值×出险系数(4+0.1×n);100 cm以上为第9段,赔付金额数值为500元。其中n为计算公式中每个区间段内1~10的数字递增,随着段内长度刻度数值的递增而递增。
3.4 育肥猪保险理赔计价尺的优势
育肥猪保险理赔计价尺设计合理、制作简单、操作方便,通过测量猪两耳连线到尾根的距离,即可测得育肥猪体长及对应的赔付金额。避免了称重的繁琐过程和疫病的传播风险,更杜绝了养猪场(户)为多获得赔付给病死猪注水情况的发生。增加了现场理赔的客观性、公正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称重赔付金额档次少而带来的主观随意性。9段软尺本身刻度线范围的分区数值、段内赔付金额数值计算公式的系数可根据需要进行变化与调整,因此适宜在不同地区、不同保险政策下广泛采用。
3.5 理赔尺理赔实例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出台了《日照市岚山区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在育肥猪出险过程中,查勘员确认属于保险责任后,现场按照保险育肥猪死亡尸长用9段理赔尺测量体长并确认赔付金额。岚山区2017年出栏生猪36.73万头,参加保险育肥猪103 240头、母猪5 205头,投保比例28.11%。2017年共出险死亡生猪21 061头,保险公司赔付420万元,平均每头猪赔付199.4元。山东省莱州市用死猪尸长4段法理赔平均每头猪赔付36.87元,经测算运用9段理赔尺赔付法理赔与山东省莱州市死猪尸长4段法理赔相比,每头投保育肥猪多获得约162.53元的理赔款。且很好地解决了1 m以下最多赔付150元、1 m以上就可赔付500元,区间差异过大的问题,更加公平合理,充分保障了生猪参保者的权益。
图1 育肥猪保险理赔计价尺
4 育肥猪保险出险理赔完善建议
4.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指标
建立育肥猪保险出险理赔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合理制定赔付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提高养猪场(户)参保积极性。因地制宜探索建立育肥猪保险出险理赔指标考核体系,结合“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现代农业发展考核体系。
4.2 统一育肥猪出险理赔方式和赔付标准
尽快改变当前育肥猪出险理赔方式不统一、理赔金额不同的局面,建议采用育肥猪保险理赔计价尺方法进行理赔,达到理赔规范合理、使用简洁方便的效果。
4.3 部门紧密协作,降低理赔成本
参保保险公司要加强同当地畜牧部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的紧密协作,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委托理赔,通过现场测量,上传数据和照片,实现数据共享,大幅减少理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