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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字偏旁“土”透视中国古建筑风格

2019-07-16孙永兰

关键词:汉字

孙永兰

摘 要:在汉字研究中,我们发现由同一偏旁所构成的汉字往往存在某种深层的内在联系。综合分析这些同旁字,会获得一些规律性的认识。本文择要分析几个以“土”为表意偏旁的字“灶”“社”,从中挖掘其与古代建筑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汉字;表意体系;偏旁;土;古代建筑

中图分类号:TU-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9)06-0085-03

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构成汉字的偏旁大多表示一定的意义。会意字中的义符(构成会意字的偏旁都是义符)和形声字中的形符自不待说,即使是形声字的声符,也有一些兼表意义的,如“堂”之“尚”“室”之“至”等。通过深入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由同一偏旁所构成的字,往往存在某种深层的内在联系。综合分析这些同旁字,会获得一些规律性的认识。下面择要分析几个以“土”为表意偏旁的字,从中挖掘其与古代建筑之间的关系。

一、灶

《五音集韵·号韵》:“灶,俗竈。”“灶”是个后起俗体字,今为“竈”的简化字。古“竈”从穴,是个形声字,今“灶”从火从土,是个会意字,偏旁虽不相同,但其表意作用是一致的,而且着眼于“灶”的产生和它的功能,从火从土则更为真实准确。

人类发明火并进而发明了熟食,已经有上万年的历史,但“灶”的出现时间却不很长,这是因为古人早期主要是用火堆进行烧烤。即使人们发明了早期的炊具如鼎、鬲等,因为它们都有高足支撑,其下面可以直接燃火加热,所以也无需用灶。据考古发掘得知,在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居住半地穴式房屋,在其门口处,即挖有灶,但那还仅仅是火塘式,其作用一是用来取暖,二是夜晚用来照明。《韩非子·内储说上》:“夫灶,一人炀焉,则后人无从见矣。”这是因为炀者挡住了火亮。《列子·黄帝》:“其往也,舍迎将家,公执席,妻执巾栉,舍者避席,炀者避灶。其反也,舍者与之争灶、席矣。”“避灶”是因为有新客人到来需要光亮,也需要取暖。后来,当人们大量使用无足炊具时,真正意义的“灶”才应运而生。《说文》:“灶,炊灶也。”段玉裁注:“炊爨之处也。”《管子·轻重己》:“教民樵室、钻燧、墐灶、池井,所以寿民也。”从形制来看,古代的灶与现代的灶大不相同,考古挖掘出的汉代陶灶,倒像一个炉子,但其功能是古今一致的。

因为“灶”在人们的生活中非常重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备设施,所以古人十分重视“灶”,甚至尊为灶神。《论语·八佾》:“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淮南子·泛论训》:“故炎帝于火而死为灶。”高诱注:“炎帝神农,以火德天下,死托祀于灶神。”并进而形成了祭灶的习俗。《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祭灶在初夏进行,这是因为灶是热源。《礼记·月令》:“孟夏之月,其祀灶。”孔颖达疏:“夏祀灶,从热类也。”祭灶的主祭人是老年妇女,这是因为妇女的主要家务之一是用灶烧火做饭。汉应劭《风俗通义·祀典》:“灶者,老妇之祭也。”而早期的灶神也是女性,《庄子·达生》:“灶有髻。”郭象注:“髻,灶神,著赤衣,状如美女。”张奎《经说》:“道言,昔登昆仑之山,有一老母独处其中,莫知其由。……天尊曰:‘唯此老母,是名种火之母,能上通天界,下统五行,达于神明,观乎二气,在天则为天帝,在人间乃为司命,又为北斗之七元使者,又为五帝之灶君,管人住宅,十二时辰善知人间之事,每月朔旦,記人造诸善恶及其功德,录其轻重,夜半奏上天曹,定其簿书,悉是此母也。”后经演变,美女灶神变成了老汉灶王爷了,祭灶的时间也改到了农历腊月。汉代以后,灶神的主管范围扩大,由原来的只主炊事而兼掌家人的寿夭祸福,甚至充当上天派驻百姓家中的监察员。东汉郑玄说灶神是“小神之居人间,司祭小过,作遣告者。”(《礼记·祭法》郑玄注)西晋葛洪说:“月晦之夜,灶神上天白人罪状,大者夺纪,纪者三百日也;小者夺算,算者三日也。”(《抱朴子·微旨》)因而灶神成了重要的家宅之神,常供奉于灶后小木龛内,或纸绘,或木雕。关于祭灶日期,历来说法不一,据《礼记·月令》记载:“孟夏之月,……其祀灶。”这是我国有关祭灶日子的最早记载。但后来的传统习俗,每年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灶王爷上天前夕,有送灶之仪式,或把酒糟抹在灶门上,谓之醉灶;或将粘糖封住灶王爷的嘴,目的都是使他不能在上帝面前说这家人的坏话。还有的在灶神像两侧贴上两句话:“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宋代诗人范成大有《送灶词》,对当时的祭灶风俗进行了生动的描绘;“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云车风马小留连,家有杯盘丰典祀。猪头烂熟双鱼鲜,豆沙甘松粉饵团。男儿酌献女儿避,酹酒烧钱灶君喜。婢子斗争君莫闻,猫犬触秽君莫嗔。送君醉饱归天门,勺长勺短勿复云,乞取利市归来分。”送灶之后七日,即除夕之夜,人们还要举行迎灶仪式,把灶王爷迎回家。

二、社

《说文》:“社,地主也。从示土。《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周礼》:‘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木。”《白虎通·会稷》:“社,土地之神也。”甲骨文“社”本作“土”,直到春秋时期,为了区别字义,才加“示”为“社”。所以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指出:甲骨文“土为古社字。”“社”的本义是土地之神。《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周礼·春官·大祝》:“建邦国,先告后土,用牲币。”郑玄注:“后土,社神也。”《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天子祭天,诸侯祭土。”何休注:“土谓社也。诸侯所祭,莫重于社。”用为动词,祭祀土神亦曰“社”,《诗经·小雅·甫田》:“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

从甲骨文看,最早的“社”并不是什么复杂、高大的建筑,只是在大地上堆起的土堆。“社”的出现,是远古人类对大地崇拜的表现。这是因为,在远古时代,科学技术极不发达,人们尚不能正确认识土地生长万物、养育人类这一客观现象,便以为土地具有神奇的、不可思议的力量。为了表示对大地的崇拜,也为了祈求粮食丰收,便堆土为坛,供人祭祀。《淮南子·齐俗训》:“有虞氏之祀,其社用土。”高诱注:“封土为社。”《吕氏春秋·仲春》:“命人社”注:“祭后土以为祈谷也。”由此可见祭祀土地之神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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