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
2019-07-16于文静
中学生阅读(初中版) 2019年8期
于文静
2018年,我国在河湖管理方面实现新突破。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萬名、四级湖长2.4万名,设立村级河长93万多名、村级湖长3.3万名,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河湖健康有了守护人。
记者2019年1月15日从水利部了解到,2018年6月底我国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任务,年底完成全面建立湖长制任务。各地积极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江苏、浙江等地探索开展了“生态河湖”“美丽河湖”等行动,打造了河湖管理保护的新样板。广东、安徽等省份以总河长令形式,高位推动“清四乱”工作,即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取得明显成效。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2019年1月15日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表示,当前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丁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今后要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
水利部要求,在江河湖泊监管方面,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既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又管好河道湖泊中的水体。在对“盆”的监管上,集中力量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在对“水”的监管上,压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建章立制、科学施策,统筹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维护河湖生命健康。
(适用话题:自然、环保、生态、责任、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