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推出2018年中国社会保障十大新闻
2019-07-16
NO1.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2018年5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全部拨付地方。中央调剂基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核定的各省份离退休人数确定拨付资金数额。
点评: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是近年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的一项重大成果。在“全国统筹”的“初级阶段”,各省基金统收统支是全国统筹的核心基础,各地要着力在基金统一收缴、支付和完善责任分担机制上下功夫。
NO2.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变革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增强参保缴费人获得感,实现社会保险资金安全、可持续增长,为降低社保费率创造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更好地确保发放、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利益;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点评:统筹协调、平稳有序做好社保费征缴移交工作,人社部门与税务部门围绕明确职责和厘清责任、流程衔接和业务对接、系统连接和数据共享等问题,特别是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开展好沟通协作,实现征收业务的有序移交,决不能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方面打折扣。
NO3.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成立
2018年3月13日,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出炉。《方案说明》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同时,为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18年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
点评: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中国医改进入了“大医保”时代。
NO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入机制建设轨道
2018年3月26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指导意见》明确,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
点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外延式扩张的数量型增长模式,转向完善内在机制的质量型增长模式,有利于提高制度运行质量和效益,有利于促进制度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不断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对于享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加可靠的养老保障的美好愿望。
NO5.联合惩戒社保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2018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社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对象是指人社部、税务总局和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其严重失信、失范行为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等九种情形。
点评:多部门联合惩戒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有利于全民参保、足额缴费、依法享待的合规,有利于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有利于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有利于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机制,有利于加强社保法律制度和社保诚信文化建设。
NO6.社保扶贫攻坚
2018年6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2018年8月31日,人社部印发了《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推进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防范因工伤、失业致贫返贫。
点评:在脱贫攻坚的征途上,人社部门应有所为,已有所为,社保扶贫力向深处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认识上再提高、攻坚上再发力、精准上再聚焦、责任上再压实、作风上再深化,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NO7.社保基金投资收益额超万亿
2018年7月3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业绩非常亮眼:社保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1846亿元,投资收益率达9.68%,18年来累计投资收益额超1万亿元。作为第一支柱补充的社保基金,早在2000年便已成立,仅有2008年一年出现亏损,年均收益率达到 8.37%,且超同期年均 CPI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31%)达 6.06 个百分点。
点评:8.37%的收益率是一个横跨了长达18年的年均收益率,是一个长期收益率,成绩相当可观。社保基金以市场化的逻辑发展成长历程,为未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以及入市管理提供足够的信心,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积累了经验、树立了榜样。
NO8.全面取消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2018年5月31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尽可能让群众不用跑腿就完成认证工作。
2018年7月3日,人社部召开系统行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系统全面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围绕“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坚持以思想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抓住清权、减权、晒权、制权四个环节,治痛点、疏堵点,规范标准流程,提高能力素质,考核督查倒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点评: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寓认证于无形”的减证便民行动,是一场全新的经办服务革命的开端,努力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群众对社保服务感到贴心、舒心、暖心。
NO9.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启动
2018年2月6日,人社部、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
2018年4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逐步建立起多层次(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合理分担国家、用人单位、个人养老责任的要求,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递次推动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第一支柱方面,通过不断改革完善,已经形成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大制度平台。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取得了积极进展。职业年金正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目前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正式进入制度建设启动阶段。
点评:个人养老金制度未来将进入百姓生活,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老年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NO10.第一张全国统一的电子社保卡签发
2018年4月22日,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签发了全国首张电子社保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签发第一张全国统一的电子社保卡,意味着社保卡线上线下全面打通,以线下为基础,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社保卡多元化服务生态圈正在形成。青岛、福州、成都等地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先期开展电子社保卡试点工作。在不同业务场景中探索电子社保卡应用流程和实现模式,通过试点应用不断提升社保卡线上线下业务支撑能力。
截至目前,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超过12亿人,已覆盖所有地区,广泛应用于医保结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就业服务等人社业务领域,并拓展应用于居民健康服务、财政补贴发放等政府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随着电子社保卡的推出,社保卡的线上线下应用结合将更加紧密,不但实现“全国一卡通”,而且实现“线上线下一卡通”和“民生一卡通”,给群众带来更大的便利。
点评:一张电子社保卡,折射这个时代变迁与发展的速度,随着“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加快布局,电子社会保障卡将成为便民利民的重要载体,以大道至简之举,惠民生改善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