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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与“死后”

2019-07-15李灿

当代文坛 2019年4期
关键词:叙述荒诞余华

李灿

摘要:评论界对余华的长篇《第七天》有不少批评的声音,主要是认为《第七天》流于一种浮泛的新闻速递而缺乏文学之审美属性,但细读文本可知,余华《第七天》依然展现了其一贯的小说叙述才能,通过强化情境叙述、运用“多声部”叙述和言简义丰的审美风格而令作品中所营构的“生前”与“死后”两个世界互为镜像,引领读者对生离死别、生死错位之人生荒诞悲剧予以哲学反思,小说叙述的人物在阴阳两界之间游弋,叙事虚中有实,实中有虚,既具有较大的艺术美感,又使存在之“异化”主旨得以呈现,可视为当代批判现实主义的长篇力作。

关键词:余华;《第七天》;叙述;荒诞

《第七天》问世以来,评论界对余华的这部长篇小说曾有不少批评的声音。有学者提到《第七天》“在艺术性上逊色于之前的四部作品”①。也有学者指出:“当《第七天》力求真实地陈列新闻,将强拆、袭警、死婴、人体器官买卖等新闻事件叠加到文本中时,这种缺乏文学虚构化处理的‘真实让文本丧失了‘再造现实的能力,读者的现实体验和记忆使‘鬼魂叙事丧失了其‘虚构叙事的作用。”②因此,认为《第七天》流于新闻纪实,小说中的“死后”世界无法对缺乏宗教传统、历经唯物史观洗礼的当代中国人产生艺术的真实感,写实有余而虚构不足,且“死后”的“天堂”梦幻削弱了对现实的深入批判:“当余华精心设置‘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的‘鬼间天堂时,不仅削弱了《第七天》对权力、财富、阶层等现实问题的持续批判,同时使底层苦痛的描述因意义失重流于叙述层面的‘轻浮。”③这实际上是强调《第七天》未能体现作者鲜明的思想倾向性,也未能深入地追问现实痛苦的社会根源,因而流于“轻浮”。《第七天》是否真的在艺术美感及思想深度方面无法与其前期作品相比?作家余华在《第七天》中是否已呈现江郎才尽的状态?在新闻很快成旧闻,各种令人目不暇接的现状面前,小说家是否已经无能为力了呢?当代作家在面对“比小说更荒诞”的社会现实之时是否束手无策,从而丧失了小说家所应具有的“虚构才能”?针对这些批评意见,也有学者认为“对《第七天》小说叙事的研究需要突破仅仅从素材角度评判其大众新闻植入特点,进一步审视其文学意义生成……”④更有学者指出:“它的风格学和叙事学,符号体系和意义体系之间的关系,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⑤这为我们进一步深入地研究《第七天》指明了新的方向,沿着这一思路,本文试图通过文本细读的方式,探讨《第七天》的叙事特征、审美风格以及深层的审美意蕴,从审美的角度来论述这部小说的艺术价值和思想意义。

《第七天》虽然穿插了近年来许多现实生活中人们所熟知的“新闻事件”,但却因作家娴熟的叙述才能而使之具有艺术的魅力,依然展现了作家一贯的创作才能。

余华在《第七天》中较少使用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叙述,更多采用第一人称叙述,小说是从杨飞“死后”准备奔赴“殡仪馆”写起,全篇主要从主人公杨飞的视角出发来叙述故事,并以其“生前”与“死后”的所见、所闻为线索建立了整个故事的结构框架,作者虽然经常让杨飞在“生前”与“死后”两个时空自由切换,却毫无违和之感,反而令人感觉真实可信。作品不但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还大量运用人物对话,正是通过这种高度情境化的叙述手法使小说中繁杂的人物及情节变得丰满、感人:杨飞与养父的亲情、杨飞与前妻的爱情、李月珍的“大爱”以及死后无法安葬之谜,刘梅与伍超的生死绝戀,张刚与李姓男子的怪诞“友情”,谭家鑫在面临火灾之时的固执与无奈、被迫承认杀妻的枉死者所遭遇的“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余华的《第七天》尽管人物繁多、情节复杂却能引人入胜,将绝望、苍凉之感带进读者的内心世界。同时也是通过这种独特的“情境叙述”,作品所虚构的“死后”世界才具有艺术的真实性,这种个体化视角的叙事手法给读者营构了一种身临其境之感,无论是浓雾弥漫、雪花飘扬的“死后”世界,还是杨飞作为“死者”给自己整理遗容、戴上黑纱来自我悼念;无论是殡仪馆的“预约号”“候烧大厅”里的贵宾候烧区与普通候烧区、死者们在“候烧大厅”自觉遵循高低贵贱的阶层差异而行事,还是杨飞在“死后”第二天与前妻李青在出租屋幽会,无论是对骨骼人的怪诞书写,还是对“死无葬身之地”的诗意描绘……这些看似虚构的人物、情节、环境之所以能被读者所接受,都与作者的这种高度情境化的叙述手法密不可分。

余华在《第七天》中打破了传统小说“独白式”的单一叙述视角,成功地运用了“多声部”的叙述手法,形成了一种“众声喧哗”⑥的叙述状态,使人物形象呈现出一种多元异质的特征。刘梅无疑是这一叙述手法观照下的典型代表人物。关于刘梅,小说至少有三种主要的叙述视角。其一是新闻报道中的刘梅,其二则是刘梅的自我陈述,其三是伍超对刘梅的叙述。这些不同的叙述视角为读者带来了一个多元、复杂的“养父”形象,使之显得更为真实、感人。再如小说中的“杨飞之死”,在谭家鑫的叙述中,是因为他带领家人堵门所导致的。在这种描述中,火灾中特权阶层、强势人群均得以逃生,而像杨飞这样的弱势群体则无法逃生。然而,杨飞对临死前的回忆则表明他主要是因为当时看到了关于前妻自杀的报道而陷入沉痛、不能自拔,从而在火灾所引发的爆炸中死亡。这种“多声部”叙述将世态人心的多元性展现出来,极具艺术张力。

《第七天》的叙述方式具有言简义丰的诗性特质,这种独特的审美风格使读者产生一种“言已尽而意无穷”的艺术效果。“养父”在身患绝症出走的前夜对杨飞说:“我不怕死,一点也不怕,我怕的是再也见不到你。”⑦短短一句话凝聚了养父对杨飞的无限的爱与不尽的依恋。小说写伍超去卖肾,只是寥寥几笔,就将伍超此刻的心理描摹出来:“伍超……无动于衷地听着他们东拉西扯,就是听到是兽医来做切肾手术时仍然无动于衷,只是在想到鼠妹时会有阵阵酸楚。”⑧伍超沉浸在刘梅之死的悲伤中无法自拔,即使听说是兽医做手术也置若罔闻。小说写伍超在卖肾手术后高烧不退,甚至陷入昏迷,却拒绝去医院治疗,只嘱托肖庆去帮刘梅买墓地、墓碑、骨灰盒,刘梅因此而得以安葬,刘梅刚刚在“候烧大厅”被火化,杨飞就在归途中遇见了伍超,杨飞问他何时从阳间过来的,他说:“我好像刚刚过来。”⑨作品并没明确陈述伍超是怎么死的,但读者却不得不联想到伍超是死于卖肾手术的并发症,且领悟到他和刘梅在“死后”再一次阴差阳错地擦肩而过了。小说中具有这种诗性特质的表述比比皆是,这种言简义丰的叙述方式引人遐思,让人久久不能平静。

我认为,《第七天》之妙,就在于它通过作家娴熟的叙述手法和出众的才华,营构了“生前”与“死后”两个世界,而且,这两个世界互为镜像,能够令我们对生离死别、生死错位之人生荒诞悲剧予以哲学反思。

余华在《第七天》营构了“生前”与“死后”两个世界,其中“生前”世界无疑是惨淡的,“死后”无人安葬。除了主人公杨飞,小说还叙述了许多“死于非命”而无法安葬者:身患绝症、离家出走、遭遇流浪汉抢劫后死亡的养父;介入作为“医疗垃圾”的死婴事件而离奇死亡的李月珍;因男友送山寨苹果手机而跳楼身亡的刘梅;为安葬刘梅而卖肾致死的伍超;因过度疲劳而在强拆中被压死的小敏父母;火灾中堵门、坚持要顾客先付钱而致死的谭家鑫一家人;遭到刑讯逼供而承认“杀妻”、被枪毙的枉死者;养父不辞而别的那天在附近商场的火灾中丧生而被瞒报的三十八个人;因口角而结仇、致双双殒命的张刚与李姓男子……这一幕幕荒诞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令人瞠目结舌、欲哭无泪。

我们会看到,余华在《第七天》中描画了一个温情脉脉的“死后”世界,在“生前”世界遭遇不幸的人们,大多都在“死后”世界中得到了精神上的补偿。李青与杨飞在“生前”分道扬镳,“死后”重逢,互诉衷肠。这使杨飞留下了开心的眼泪。刘梅与伍超“生前”经常因生活艰难而吵架,但是“死后”两人却各自陷入深深的忏悔和自责,只剩下对彼此的深情挚爱。小说中所有无法安葬的“死者”都进入了“死无葬身之地”,这是一片自由和谐的世界。无法安葬、不得安息的“孤魂野鬼”在“死无葬身之地”互相抱团取暖,令“死亡”变得不那么可怖,杨飞甚至感叹“有墓地的得到安息,没墓地的得到永生”,⑩仿佛“无法安葬”才能获得永恒的幸福。小说中的“死无葬身之地”简直是关于“天堂”之诗意想象,这里无欠费之烦恼及飞来之横祸,亦无俗世之高低贵贱及爱恨情仇。

从小说的表层叙述上看,“生前”似乎是不幸的人间地狱,而“死后”则进入了幸福的天堂。然而,仔细揣摩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和情节会发现这种分析仅仅只是表象而已,小说所营构的“生前”与“死后”这两个世界既相互区别,又具有本质上的类同性,两个世界互为镜像,共同演绎了一场关于人生的深层次的荒诞悲剧。

小说中“生前”的世界虽然不幸,但却并非完全冷漠不堪,也不无“温情”的一面。只不过这些许“温情”由于小说所叙述的人物命运之残酷而被读者忽略了,以至于令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生前”与“死后”这两个世界在作品中是截然不同的,其实两者有着本质上的一致性,都体现了人性的“温情”,但又揭示出“温情”背后的荒诞性和悲剧性。

小说中的“死后”的世界虽看似“温情脉脉”,却最终都没有圆满的结局,仍然体现了“爱别离”的人生之荒诞悲剧。“死后”的杨飞虽与前妻在出租屋短暂地再续情缘,但也如同在阳间一样只是“昙花一现”,之后前妻的朋友为其举行“盛大的葬礼”,同时意味着她可以得到安葬,而杨飞则因无人给他安葬只能待在“死无葬身之地”,两人在“死后”仍然“相爱不能相守”;刘梅与伍超“生前”因误会而分离,刘梅“死后”终因伍超拼死卖肾而得以安葬,即将“入土为安”的刘梅宛若“出嫁”的新娘,怀着对伍超的爱到殡仪馆火化,群鬼们在“候烧大厅”送走了被火化的劉梅,杨飞在返回“死无葬身之地”的路上遇到了刚死的伍超,无人操办后事的伍超也只能永久地待在“死无葬身之地”,这意味着他与刘梅在“死后”仍然遗憾地错过,两人在“生前”与“死后”都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具有浓郁的悲剧性,且正因伍超对刘梅的爱才令他舍命安葬刘梅,而刘梅在得以安葬后却从此与伍超无缘相见,这又是何其荒诞!人生就是一场生离死别、生死错位之旅程,无论“生前”还是“死后”都无法得到解脱。

此外,《第七天》中还有一些描述极具抽象的哲学意味,鲜明地体现了人生境遇的荒诞性与悲剧性。在杨飞“死后”第四天,他遇到了刘梅,回忆起刘梅是他在阳间出租屋的邻居。“他们因为手头拮据经常吵架。……两个人不断描绘各自富贵的前景来贬低对方,信誓旦旦说着明天就分手,各奔自己的锦绣前程。可是第二天他们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手拉手亲密无间走出了出租屋,去发廊继续做他们钱少活累的工作。”11刘梅与伍超在“阳间”的这段描写极具张力,将人生之矛盾与无奈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张刚和李姓男子在“阴间”的言行也具有高度的象征意味,充满荒诞性。“他们两个下棋时都是赖皮,一边下棋一边悔棋,然后争吵,他们说了成千上万次要离开对方,要去火化,要去自己的墓地,可是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站起来过一次。”12这与贝克特的《等待戈多》何其相似,将人生之进退维谷、啼笑皆非展现无遗。

这部小说所叙述的人物在阴阳两界之间游弋,叙事虚中有实,实中有虚,具有较强烈的艺术美感,使存在世界的“异化”主旨充分地呈现出来, 让生与死两个世界互为镜像。

杨飞“死后”的境遇基本上是虚构的,但在这种虚构之中,作者又时常影射着“生前”的世界。“死后”的杨飞,在出租屋门上看到通知他去殡仪馆火化的纸条,同时还看到了催交电费和水费的纸条,后来他在出租屋接到来自殡仪馆的电话催促他戴上预约号去火化,而他的手机在“生前”因欠费已经停机两个月。这种顺带的描述令读者悟出杨飞在“生前”经济极其拮据,电费、水费、手机费全部欠费。此外,小说所虚构的“死后”世界的典型意象是“雪”和“雾”。一方面,这两个意象具有虚空、浩渺的意味,符合人们对“死后”世界的想象;另一方面,作者又让这两个意象与“生前”世界相勾连,引人深思。小说中杨飞在“死后”回出租屋换了一件白色睡衣,这是他前妻买的,杨飞自离婚后再没穿过,却在奔赴火葬场之前换上了这件绣有前妻名字的白睡衣,“感到这白色的绸缎睡衣有着雪花一样温暖的颜色”。13这使读者瞬间明白了杨飞在“死后”看到“雪花”等白色事物就倍感温暖的原因,也领悟了杨飞对前妻至死不渝的爱。另一个意象“雾”则隐约与现实中的“雾霾”相呼应,小说中“浓雾”导致了车祸,而肖庆正是死于这场车祸,这是对现代人受困于“雾霾”的生存困境的一种影射。

许多读者都指出《第七天》具有高度写实的特征,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虚构的因素。作者以主人公杨飞为中心,通过无数虚构的叙事巧合,将小说中的主要人物网罗在一起,构成一个“合逻辑”的故事。李月珍是在杨飞从出生到成长过程中给过他诸多关爱的“母亲”,她因关注作为“医疗垃圾”的死婴而丧生,李月珍的丈夫和女儿原本有能力给李月珍买墓地,但作者通过一次“地质塌陷”导致停放李月珍和二十七个死婴遗体的太平间离奇消失,而为平息舆论,李月珍的家属领到了“假骨灰”,因此令李月珍在“死后”无法得到安葬,最终与二十七个婴儿一起去了“死无葬身之地”,并遇见杨飞。李月珍与杨飞在“死后”的对话补叙了其在“阳间”的“假骨灰”之谜,还叙述了杨飞养父弥留之际的消失之谜,并带来了养父“死后”的音讯,原来“候烧大厅”的“引导者”就是杨飞的养父,他一直都在那阴阳之间的接口处怀着矛盾的心境等待着他心爱的养子。刘梅和伍超是作为杨飞出租屋的邻居而出现的,李姓男子是在杨飞与亲生父母重逢时顺带提及、埋下伏笔的,从而引出了李姓男子与张刚“生前”的警民冲突。被隐瞒的三十八个火灾死亡者是在寻找不辞而别的养父时进入读者视线的,并引发了杨飞对养父是否在这次火灾中遇难的担忧。强拆中丧生的夫妻正好是杨飞贫困潦倒之际所联系的家教对象小敏的父母,火灾中死亡的谭家鑫则是杨飞经常吃饭的餐馆谭家菜的老板,而这个餐馆同时也是杨飞的殒命之地。杨飞在“死后”第一天所碰到的因浓雾出车祸而丧生的人是肖庆,正是肖庆在“死后”遇见了杨飞,并带来了伍超“生前”卖肾安葬女友的讯息……所谓“无巧不成书”,这一连串虚构的叙事巧合使貌似“新闻串烧”的故事情节得以围绕着主人公杨飞而合情合理地展现,使之摆脱客观现实之束缚,成为作家笔下传达形而上之思的审美意象。

《第七天》中还有许多虚实相间的情境,打破了虚与实的界限,是小说中的神来之笔。在伍超准备为安葬女友而卖肾的时候,同在黑窝点等待卖肾的人对第六天就配型成功的伍超流露出“羡慕的眼神”,并不无嫉妒地说:“你是闷声不响发大财。”14这段描述太扎心,将钱财这些身外之物看得比身体更重要,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第七天》中还塑造了一系列“旁观者”的形象,与鲁迅笔下的“旁观者”形象相比,他们不仅冷眼旁观,而且还推波助澜。在刘梅准备自杀前,她在网上公布了自己的自杀计划,作为“旁观者”的网友们不是善意地劝她珍惜生命,而是对其自杀的时间、地点、方式出谋划策,当刘梅最终站在鹏飞大厦的楼顶即将跳楼之时,由于看热闹的人增多,小商小贩们竟乘机兜售山寨名牌货,有人甚至因太阳刺眼而买了墨镜以便“观看”刘梅的自杀。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场景既魔幻,又真实,呈现出一种亦真亦幻的含混美,深刻地揭示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人” 异化为“非人”,冷漠、麻木、自私、猎奇、唯利是图……小说中与杨飞有着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的家庭并不和谐,家人之间只是一味索取,争吵不休,而与杨飞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则对他无尽地“付出”,亲人不亲,陌生人有爱,人伦关系的“异化”令人震惊。

有学者曾经总结余华创作的三次转型15:现实主义——先锋写作——现实主义,以此概述其创作的变化轨迹。余华自己认为《第七天》具有他以前小说的一切因素,这应当是指他在后期创作中虽然从先锋写作回归了现实主义,但仍未完全放弃先锋写作的某些因素。在《第七天》中,余华就采用了一些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艺术手法,在这里。他并不是着力于塑造所谓“典型人物”,而是执着于捕捉人的“异化”状态,醉心于怪诞书写。同时,作者又继承了中国传统美学中含蓄、温婉的“诗性”特质,这使之没有像西方现当代文学那样极端地将丑、怪诞等元素在作品中贯彻到底,而是亦美亦丑,亦真亦幻,呈现出一种美丑浑融、真假莫辨的含混美,从而给予读者更大的想象空间。小说不是通过全知全能的叙述方式进行直白的价值评判来显示其思想倾向,这使之貌似缺乏强烈的批判意识和鲜明的倾向性。评论界所提到的“意义缺失”和“叙述无力”,正是由于这种中立的“零度写作”的叙述姿态造成的,因而作品所暗含的批判锋芒与人文关怀,均需要读者去细细品味才能感知。小说虽然着力营构了“死后”世界人际关系的和谐以及“死无葬身之地”的美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作者与现实达成了妥协、和解,更不是传统的中国式大团圆结局。一方面,“死无葬身之地”是小说所虚构的乌托邦,也是无处容身的“孤魂野鬼”所虚构的梦幻天堂,被描画得和谐而美好。另一方面,“死无葬身之地”又映射现实世界孤苦无依之人类境遇——活着买不起房,死了买不起墓,其反讽意味甚浓,两相对照,更加凸显“生前”世界之痛苦与“人人死而平等”之愿景,激发读者“生不如死”的联想和想象,从而强化了对社会现实之鞭挞,促使人们对自身的生存境遇进行深入的反思。因此,余华的“天堂”叙述丝毫未削弱对现实的深刻批判。余华自己也说:“《第七天》里人和人之间特别友好,这部作品是我所有的小说中人际关系最美好的,什么原因呢?是因为外部世界太残酷了,他们的命运实在是太悲惨了,要是再把他们往悲惨的地方写,我写不下去,说实话就是写不下去。”16这种貌似乌托邦式的描绘并非要给读者来一碗“心灵鸡汤”,恰恰相反,作者以此作为对比,从而更反衬出现实世界的冷酷与残忍。余华在解释小说的命名时指出:“我的小说开始是传统意义上小说的结尾,那个人死了去殡仪馆,那肯定就是结尾,写到第七天其实是刚刚死无葬身之地的开始,但是我就结束了……”17这其实揭示了小说循环往复的叙述特征,作为画龙点睛的书名“第七天”也具有一定的象征意蕴,暗示着上帝完成造物后安息了,而在一个上帝缺席的世界,人们又将陷入新一轮的厄运之中,“死无葬身之地”并不能成为拯救人类苦难的终极港湾,人类的荒诞悲剧犹如西西弗斯推石头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无疑,《第七天》展现了余华作为一个“先锋作家”娴熟的小说叙述才能,融现代主义艺术手法和现实主义创作精神为一炉,汲取中西文化之养料,通过强化情境叙述、运用“多声部”叙述和言简义丰的审美风格,使得作品所营构的“生前”与“死后”两个世界互为镜像,引领读者对人生之荒诞悲剧予以哲学反思。而小说中的虚构与真实水乳交融、不可分割,既具有较大的艺术美感,又使其“异化”主旨得以呈现,通过对现实苦难的全景式俯瞰与巧妙呈现体现了“真正艺术家的勇气”18,达到了真实性、倾向性、艺术性的完美融合。

注释:

①1617张中驰:《真实、现实与不确定性——余华访谈录》,《现代中文学刊》2018年第3期。

②③靳静静:《介入现实与意义失重——以余华、苏童、刘震云近年创作为例》,《当代文坛》2019年第1期。

④李仕华、杨红旗:《余华〈第七天〉小说叙事及其伦理问题》,《当代文坛》2016年第4期。

⑤张清华、张新颖等:《余华长篇小说〈第七天〉学术研讨会纪要》,《当代作家评论》2013 年第 6 期。

⑥[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布魯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戴从容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⑦⑧⑨⑩11121314余华:《第七天》,新星出版社2018年版,第96-97页,第190页,第218页,第155页,第112页,第128页,第6页,第191页。

15蔡家园:《继续“先锋”与主体迷失——重读余华的〈兄弟〉〈第七天〉》,《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 5期。

18[德]恩格斯:《致玛·哈克奈斯》,载《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讲》,陆贵山、周忠厚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24页。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南华大学语言文学学院)

责任编辑:刘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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