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中小银行同业业务稳定发展
2019-07-14蔡恩泽
● 蔡恩泽
近日,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维护同业业务稳定工作。6月9日,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的这条会议报道只有不到250字,虽说“轻描淡写”,但传递的信号却十分重要。会议报道并不回避前些日子同业市场出现的波动。为什么同业业务这个时候会出现波动?因为每年6月都是金融机构的敏感时节,都是金融机构重要的考核和信息披露时点,贷款“冲时点”的动机特别强,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加快同业扩张等方式提前布局占位,致使同业业务乱像丛生,酿成风险。
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2013年的钱荒,这波主要因同业业务野蛮扩张而引发的挤兑潮,令央行措手不及。2013年,进入6月份,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迅速攀升,其中隔夜拆借利率涨幅尤为迅猛。从4.5%起步,盘中先后攻破10%、20%、30%大关,不断刷新银行间市场成立以来的历史纪录。在其带领下,1个月以内的中短期资金价格全线飙升,7天期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涨至11.6217%,也创下2007年银行间市场成立以来的新高。此时,市场“钱荒”的传言不胫而走,一些银行门市出现挤兑潮。显然,同业业务的过度扩张是2013年那场钱荒的罪魁祸首,教训深刻。
不过,眼前的同业业务出现波动也有经济大环境的原因。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时期,企业经营状况恶化,行业市场前景预期下滑,有效信贷需求在下降,或还贷能力减弱,同时银行的信用风险也持续上升。这样的双重影响导致银行对实体经济信贷占比下降。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完成之前,这一情况会持续存在。而金融市场的变化也牵着银行鼻子脱离主业。利率市场化持续推进,银行资金成本上升,同时企业的融资渠道不断拓展,银行议价能力下降,话语权相对弱化,存贷款净息差收窄,靠传统信贷赚得的收入下降。银行不得已另觅生路,拓展同业业务,抱团取暖,是不得已而为之。金融机构之间开展同业业务,最基本的功能是相互搭把手,短期拆借,以解燃眉之急;也可用于中长期的资金交易,以优化不同银行之间的资源配置。无论是短期还是中长期,同业业务的“初心”应是服务实体经济,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实现业务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可是,在实际运作中,一些金融机构发现同业业务虽有一定风险,但风险中潜藏利润,有油水可捞,于是“初心”中掺杂“贼心”,逐渐将同业业务偏离实体经济方向,搞起流动性投机钻营。金融机构的“贼心”缘于同业业务的特质:一是拉长交易链条,表面上看各处局部合规,实际上隐匿交易实质,挂羊头卖狗肉;二是以不改变资金实际流向,转移债权,改变会计科目;三是有可能通过创新性资金来源名目掩盖各种违规。这些特质有可能使同业业务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流于同业空转,玩弄流动性游戏,脱离实体经济,且逃避穿透式监管。有鉴于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强调,将继续支持中小银行健康发展,密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人民银行将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并对中小银行提供定向流动性支持。
其实,早在2017年3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就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通知》就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18条规范性意见,对同业业务给予全面管控,银行间同业业务的占比开始回落。时隔两年多,同业业务又开始“躁动”起来,既说明同业业务监管的长期性,也说明同业业务确实是银行主业之外的一块唐僧肉,人人必欲争抢烹而食之。
要维护同业业务稳定,首先必须使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克服集体非理性行为,从根本上摆正主业与同业业务的关系,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下沉重心,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防止脱实向虚。其次,加强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银行作为商业机构,其关注利润的动机无可厚非,但个体最优并不等于集体最优,央行需要守住宏观局面,加强监管。行之有效的是穿透式监管,用穿透式监管贯穿其中,补上监管短板,让监管行走事中,穿越风险迷雾。再次,针对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斗智斗勇”的现状,在监管完全到位、万无一失之前,有必要先进行总量管制,这虽是笨办法,但很管用。在无法确定某笔业务是否存在“监管套利”行为时,权宜之计只能是先控制总量。
好消息是,6月9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支持中小银行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解决发展难题,推动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从近期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座谈的情况看,他们一致表示,将继续与中小银行正常开展同业业务,共同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这相当于给中小银行吃了定心丸,当然实际效果如何,还需要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