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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环境保护的制约能力研究

2019-07-13王雯彦张开瑞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19年5期
关键词:保护法环境保护意识

王雯彦 张开瑞 齐 鑫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山东 济南 250000

一、前言

人类在环境保护工作上面一直在做着最大的努力,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我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就要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科学地开发与使用,首先,要有专门的研究与探索小组,找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环境保护方案,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基础,有条不紊的、科学的对我国的环境与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我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制订与实施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制订上存在着法条不完备、不细致、不明确的问题,在实施上,存在着民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够等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与完善。我国是个法治化国家,因此,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也应该发挥出法律的制约作用。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存在的问题

(一)民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够。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良好的社会意识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因此,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很重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出发点。但是,我国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不是很强,对于环境保护意识上存在很多的盲点,很多民众认为环境保护是国家应该做的,却不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民众环保意识不足主要表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里,例如,生活中人走灯还亮着,用水无节制,污染水源,乱砍滥伐等。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力的执行力不够。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可以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不适于社会发展的因素。因此,对这些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并规范是下一步要做的工作。另外,我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因为中小企业自身具有的局限性不可改变,所以在中小型企业的环境监控工作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没有办法更好地进行深层次的管理,特别是在一些深藏在居住区和隐蔽区的小企业的监管,更是不尽人意。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效力无法估计,也不能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实际的实施力度。任何在环境上面出现的问题而导致的环境与资源问题都是由于我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执行力不够。

(三)地方主义阻扰,强制实施效果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部门在执行工作中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导致环境保护实施的效果差。因为部分地方政府、领导考虑自己的私利,怕因为环境保护威胁到自己的业绩发展和个人前途,收入下降,所以不愿意执法。另外,环境保护执法真正落实到地方中,势必由地方政府进行人事任命等,环境保护执法就会被地方政府压制,导致实施效果差。要想真正的使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地方中,国家就要加大对地方政府的环境质量考核,将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让地方政府真正承担起来,出现任何环境方面问题就要进行相应的、及时的环境保护相关处罚,让环境保护政策得到地方支持,才能保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虽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其作为一项法律条款具有其巨大的作用

(一)在经济发展问题上,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对环境产生巨大危害的污染行为要做一些处罚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因为经济发展需要而对环境带来的巨大污染以及资源的浪费,在这方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经济发展的源头到末端整个过程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例如,在享受出口退税的双高产品加工贸易上全程有效的监控,如果这种对环境产生高污染的企业问题不解决,对实施环境保护工作会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二)加强了对政府行为的法律规范性。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修正法规里面,明确规定政府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权利,另外,也明确的规定政府应该履行的义务,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的出现。从大局着眼,资源与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某一个地区或者是某一个国家的事情,它是人类共有的责任,以地方保护主义这样一种姿态参与到资源与环境保护队伍中来,最终将不利于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加强了法律规范性,对许多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三)在监督层面上加强制约能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违反环境保护行为上起到一种监督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破坏环境保护行为的惩罚措施和惩罚体系不严谨,惩罚力度不够的大背景下,有针对性的提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监督作用显得异常重要,使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监督层面加强制约能力,强化监督工作,使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

四、小结

最近几年,环境保护的问题一直是大众热议的话题,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虽然也是在不断加强中,面对快速的市场经济发展,只有合理、公平的环保法,才能让经济与环境共同发展。总的来说,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无论是在制定还是实施以及后期的修正中,都取得了很大的、显著的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成功的。我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过程中,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与解决,善于从问题的源头下手,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我国的社会的发展实际情况为基础出发点,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进行逐步的完善,虽然在此过程中呈现中很多问题,但是这是事物发展必经的过程,在未来环境与资源保护上,我国一定能够走得更远,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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