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于生态文明建设下的环境审计
2019-07-13吴萍河南工学院
吴萍 河南工学院
引言:生态文明建设最早是在党的十七大会议报告提出来的,随着时间不断推移,生态文明发展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国家政府要将生态文明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以及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要求各地区政府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改进措施。环境审计作为一项先进的生态环境管理方法,其能够科学有效监督检验评价出不同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劣性,从而充分发挥出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的价值作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环境审计工作水平较低,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研究应用,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角度出发,结合实际工作问题采取优化改善措施。
一、生态文明建设下我国环境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环境下,当前我国环境审计工作仍然是处于一种积极探索进步的阶段,未能够构建出科学完善的环境审计工作体系,形成系统规范的环境审计工作制度,将丰富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有效融合在一起[1]。针对于此,相关工作人员还需深入研究我国环境审计发展现状,充分掌握了解到环境审计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控制解决措施,不断提高我国环境审计工作水平。
(一)环境审计工作意识薄弱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环境审计工作发展时间较短,该项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为政府,缺少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从而导致环境审计工作过于被动。此外,生态环保意识未能够得到全面普及,缺乏从各个渠道方式进行大力普及工作。虽然说一些大企业在文化建设过程中为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内容纳入其中,但是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还是未能够正确认识到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更多只是在关注到自身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创造工作,这样一来就会导致社会生产污染无法从源头上实现遏制,就算是后期进行调查治理,也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理。与此同时,在社会审计工作内容上还是以从事财务审计为主,真正参与到环境审计工作的部门人员极其的少,他们的环境审计工作意识较为薄弱,难以在短时内从第三人角色有效转变为主人翁意识。
(二)环境审计重点内容把握不足
当前我国在环境审计执行工作过程中,无法科学有效将整个工作过程做到一体化,会时常发生将环境审计工作重点放错位置的情况,导致环境审计工作效果整体不够理想,从而阻碍了我国环境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在环境审计管理中存在较多审计工作都是以项目验收作为结点,缺少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加强对环境审计项目的后期管理维护工作,环境审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发挥出其环境治理保护的价值作用,提高我国政府对各地区环境管控监督水平。环境审计重点内容的把握不足也将会导致各项社会资源的浪费,不利于整个社会建设和谐稳定的持续发展。
(三)环境审计具有滞后效应
前进的脚步。然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环境审计工作有着较为明显的滞后效应[2],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内容:(1)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环境审计工作能力与意识不足,缺少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生态环境污染情况。虽然说近几年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到环境政策审计工作,但是各项政策制定过程是存在一定弊端的,需要加强对环境审计工作的创新研究工作,及时采取优化改进措施。当前我国环境审计工作大多是以事后审计为主,也就是对某项环境政策执行后果展开监督评价,接着对该环境审计政策的实施作出对应的反馈。有关部门缺少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事前审计工作活动,从而导致无法发挥出环境事前审计的预防功能;(2)环境审计工作组织存在一定缺陷。不同地区环境污染情况有着不同的特点,由于上下级政府部门信息不对称,会导致环境审计工作政策的制定缺少一个固定统一的标准,各地区有关部门完全根据自身的判断标准去执行环境审计工作,这样就会造成环境审计工作水平的参差不齐。
二、生态文明建设下环境审计的改进措施
(一)培养专业环境审计人员,提高审计综合水平
针对我国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较为落后的现状,国家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环境治理审计的普及工作,大力培养组建起专业完善的环境审计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审计能力和素质,促使他们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对环境审计全过程的科学管理。当前社会审计人员绝大多数师审计专业、财会专业以及经济类专业毕业的,他们的环境审计意识较为博软,从未全面涉及过环境审计工作[3]。针对于此,有关部门必须定期组织这些工作人员参与专业化的环境审计培训教育工作,促使他们能够及时掌握了解到有关环境学的丰富理论知识,并带领他们参与到各项环境事件审计工作中,提高他们对环保技术、审计方法的应用水平。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可以通过邀请社会优秀环境专家学者参与到实际环境审计工作中,让审计人员与环境专家学者展开紧密互动交流,这样不仅能够促进我国环境审计人员综合能力的提升,还可以充分保障环境审计工作的高质量,推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顺利的发展。
(二)构建环境审计大格局,强化全过程环境审计管理
在社会发展新时期,我国政府部门必须科学构建环境审计工作大格局,呼吁社会各单位企业强化对环境审计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将环境政策审计工作落实到事前、事中以及事后,而不是只是以项目验收为结点。有关部门要结合审计工作发展实际情况,优化设计出符合本土化特色的环境政策审计实施工作体系,加强对各项环境审计工作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避免环境审计流于形式,并且保证实现环境审计工作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政府作为社会发展的引导者,要积极开展各部门联动审计活动,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实现社会环境审计的跨部门实践合作,将环境审计内容实施与各部门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此外,还需坚决实行好全过程跟踪审计,不放过任何一个环境审计监督管理工作环节,实现对审计项目的全过程监控目标,及时反馈各项数据信息,根据实际问题及时探讨交流想出解决对策,从而不断提高我国环境审计工作整体水平。
(三)优化整合审计资源,提高环境审计工作先进性
针对当前我国环境审计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需要根据社会环境审计工作的性质特点,优化整合各项审计资源,完善环境审计工作组织,设置专业的环境审计工作协调机构,达到能够科学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环境审计项目的工作目标,确保能够持续提高我国环境审计工作的先进性,最大程度提升环境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4]。比如,国家财政审计部门要高度关注各级政府针对环境审计工作制定的各项环保政策制度、配置使用资源的情况,投资审计部门则要关注各个地区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调查分析该项目是否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并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充分保障该项目的合法性以及效益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稳定持续的发展,国家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审计工作,要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理念,结合当前环境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优化制定出完善的环境政策审计制度体系,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审计意识和能力,从而充分保障环境审计工作良好效果,促使环境审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