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DCA理论的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实施路径探析
2019-07-12吕红刚张益东
吕红刚, 马 庆, 张益东
(1.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2.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安全管理处, 浙江 杭州 310018)
教育部教高厅〔2019〕1 号文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强调严查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严查师生安全教育、严查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严查安全设施保障和应急能力建设。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具有人员数量庞大、安全意识不均、学科专业知识繁杂、分布广泛、责任划分不清、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容易引发安全责任事故[1]。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是解决当前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安全工作的关键。
1 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落实问题
经调研分析,目前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与责任追究主要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
(1) 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的养成依赖安全教育[2-3]。当前,实验实训教学与管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师生对安全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而导致的违规操作,安全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针对性,教育形式老套、走过场,对实验实训项目及原料性质、操作规范、废料处理缺乏了解,对实验缺乏敬畏之心等。安全教育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随着师生的流动,不免出现断层、遗漏或其他新情况,因此安全教育需要不间断地反复进行[4]。
(2) 安全准入制度不严谨。目前,高职院校普遍实行了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考试或培训,但大多是开展通识类安全培训及准入考试,安全准入材料千篇一律,分类分专业教育的成熟度、专门化不够,且各种专业涉及的安全知识繁杂,很难通过一次考试全面掌握。安全教育需要个性化、多课时、分类别、分阶段地进行,才能达到安全准入的目的。另外,除学生外,学校教师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准入制度也有待完善和强化[5]。
(3) 实验实训材料与废料的全路径管理不透明。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实验实训原材料管理还处于比较初级阶段,不具备标准化存储仓库,也较少有科学的管理平台,未形成严密的流程监管体系。少数有管理平台的也仅用于数量的统计,没有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而且碍于购买审批等限制,往往普通原材料自行购买,导致平台统计数据缺漏,无法监管到购入、消耗、废弃的路径[6-7]。监管的盲区就是责任制的盲区,需要落实制度填补实验实训原材料管理流程中的漏洞,使责任制落实、落地。
(4) 安全责任制度不具体。高职院校均有实验实训室管理安全责任人,并制定相应问责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安全责任人受罚,安全事故却仍有发生的现象。责任人只有责任重大的意识,却不知如何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如实训室的负责人无法做到时时在场、学生对于处理复杂安全问题的能力不足、预见性不够等。这些现象充分说明安全责任还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教师和学生的安全责任界限不明确。
(5) 问责监督不严格。许多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没有设置专职负责部门和配置专门负责人,安全职责兼任的现象极为普遍,多由学校保卫、资产、教务处等职能处室及院系共同承担,职责负担重而划分不清。另外,对于实验实训安全的监督问责停留在“一阵风”式的安全检查,缺乏常态化的问责监督机制。这种管理职责重复交叉,直接导致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底下,一旦发生事故,问责机制难以明晰界定和有效施行。
2 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原因
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与责任追究主要存在6方面问题:
(1) 前置教育不足。准入制度应该是多层面的,学校和院系层面普遍教授基本的安全常识,专业层面培训本专业可能涉及的危险源,任课教师或创新创业导师预判和告知危险源、规范的操作流程,并判断学生是否具有相应操作能力。
(2) 责任分配不均。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置发现,将安全管理分成9个模块,每块工作配备相应工作量的人员,保证责任落实。而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实行三级责任管理,自上而下签订责任书,最终安全管理的执行者承担责任过重,从而无法一一执行到位。
(3) 约束效力不强。从目前来看,我国对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工作的安全检查主要来自2个方面:一是高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二是高校的自主安全检查行为。2种检查方式都过于简单,往往也只是通过检查台账、实地走访的方式走过场或流于形式,并不能很好地起到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也有发现问题后,由于行政职权、前途、学业等问题不敢上报、不愿上报或隐瞒不报的情况。
(4) 改进处理不力。各高校对于容易整改的小问题都会优先整改掉,而对于难啃的硬骨头,如建筑设计调整、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安全管理设备添置等问题的整改,由于涉及多部门协同参与、投入审批采购时间长等原因,往往会搁置下来,加之实验室相关管理负责人和导师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拖一拖问题不大,从而成为隐患和责任制的盲区。
3 构建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的实施路径
PDCA循环是一个闭环管理模式,由美国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戴明(W.E.De-ming)首先提出,主要包括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和处理(action)4个步骤,4个步骤再逐步细分[8]。PDCA循环就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质量管理,并且循环不止地进行下去的科学程序。根据这一理论,可以构建起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的实施路径,如图1所示。基于PDCA理论形成的安全责任制PDCA循环图,链条关系清晰,环节紧密相扣,为高职院校强化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实施策略。
图1 安全责任制PDCA循环图
3.1 强化实验实训室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机制建设
(1) 丰富实验实训室危害识别方法,规范危害识别程序。危害识别的具体方法一般有条件分析法、矩阵统计法、表格检查法等。条件分析法是针对某种物质分析其性质、作业环境、实验工艺流程等进行分析,适合于实验前的危害识别。矩阵统计法将事件危险等级与可能性做成横纵坐标,统计各等级事件发生的频率并进行相应赋值,赋值越高,代表危害性越大,适用于学校或院系管理层,以统计结果指导制度的修订。表格检查法适用于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在进行常规检查时,根据分管的区域特色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表格,进行系统全面的安全评价,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监督操作人员按章程制度作业,并为管理者提供凭证。通过以上几种识别方法的交叉运用,对学校各类实验实训室进行危害性研判,并张贴危害识别卡,让广大实验实训室师生能够清晰辨别危害的等级及性质,起到预警和安全教育的作用。
(2) 完善风险评价机制,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危害识别是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风险评价是评价风险程度并判断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二者组成PDCA中的第一环,给整个安全系统提供持续改进的动力,为后面环节提供依据。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完善风险评价机制,是风险评价的重要举措。风险评估的步骤分为5步:一是确定现有控制措施下存在哪些风险;二是确定哪些为不可接受风险;三是评审现有的责任制是否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四是制定对不可接受风险的控制措施;五是落实控制措施对应的作业活动[9-10]。
3.2 强化实验实训室风险控制
(1) 建立规范化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有效实现前置风险控制。安全准入制度需要明确几个概念,一是安全准入的适用范围,哪些场所和人员需要安全准入;二是安全准入的条件,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安全准入,对不同人员的准入要求应该是不同的;三是安全准入的流程和方法,针对不同人进行哪些培训和考核;四是安全准入的责任制考核,一旦出现不安全现象,倒查由哪一环节负责,并制定相应监督和处理机制[5]。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分工如图2所示。
图2 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分工
(2) 提升应急演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近年来,高职院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但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师生普遍缺乏应急事件处理的经验,容易遇到紧急情况发慌而导致不当的处置。应急准备领导行为是战略型领导行为,对危机做出第一时间响应的领导行为是战术型领导行为,后者才是真正有效的应急处置能力,既包括处置技术、技巧,也包括对环境、具体情况的熟悉程度等。在现阶段层层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下,不了解风险控制的办法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则很难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完善的处置配套政策、体验式的应急培训课程、常态化的应急演练、推行发展社会化救援力量参与其中,是高职院校应对突发事件并有效控制其风险等级和危害范围的应有之举。
3.3 强化实验实训室检查监督
(1) 实验实训室检查信息化预警平台建设是提升检查监督效力的必然选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以服务为理念,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保障服务。优化检查服务标准和流程,构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信息化预警平台,使安全检查实现上传下达到位、环节清晰透明、数据准确及时、问题图片直观、重点突出,真正实现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全留痕管理,切实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管理水平和检查效率,督促整改进程,实现预警功能和闭环模式,让学校和师生真正享受到信息化管理带来的便利和实效。
(2) 分类考核与激励是有效发挥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作用的重要策略。在年度安全稳定(综合治理)考核中,一些学校将考核单位分为一类和二类综治考核单位:一类考核单位是指师生安全管理、公寓管理等不可控因素相对较高、安全管理责任相对较大的教学单位;二类综治考核单位是指涉及安全风险点相对较少、责任相对较小的部门和单位。考核采用百分制,对一票否决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制目标分解情况、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周期内整改落实情况、师生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违规操作情况、人员安全意识缺乏情况、事故处理情况、民主评议群众监督情况等进行赋分。同样,实验实训室管理也可以实行安全责任制分类考核,具体操作方法:一是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难度、责任轻重和工作量大小,将实验实训室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二是依据不同类别实验实训室,制定合理可行的分类安全考核标准;三是加大实验实训室安全考核在院系考核中的比例,以体现和强化这块工作的重要性;四是分阶段实施安全考核,明确每月、每季及年度考核方式方法;五是运用考核结果,定期开展示范实验实训室、星级实验实训室、合格实验实训室的评定,年终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先进单位(院系)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和发文嘉奖、颁发证书、经验交流、考察学习等方面的精神奖励;六是将实验实训室评定结果与部门(二级学院)的年终考核和个人评奖评优、干部考核挂钩。
(3) 构建多层次监督问责体系是保证安全责任制有力运行的根本要求。问责是维护安全责任制权威的必要手段,因此,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全方位、多层次、可追溯的安全监督问责体系。一是利用信息革命的技术手段,对实验实训室进行管理,对仪器设备资源以及化学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进行信息化、网络化的监管。二是构建学校、院系、职能部门、教师和学生的日常监督检查体系,将实验实训室安全巡查常态化,坚持安全月检查制度,交叉检查,互相监督,同时邀请安全主管部门、校内外专家进行实地现场检查。三是打造检查反馈制度,将存在安全隐患、脏乱差实验实训室信息( 含图片) 在校园网上公布,由全校师生监督,限期整改。如按期整改,将整改后信息通报,给予表彰;如未能整改,将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相关部门处置的同时,实验实训室应急办和安全保卫力量视情况以督查方式介入,并设立督查小组,及时纠正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事后进行事故原因倒查分析,对照每个岗位人员职责进行逐一排查,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形成事件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求其刑事责任。在发现问题后,给予适当的问责,是阻断事故向更高等级发展的有效手段。通过监督、问责,及时纠正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形成循环向好的安全氛围。
3.4 强化实验实训室隐患整改
(1) 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优化提升实验实训室安全系数。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以及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在实验室隐患整改过程中尤为重要。发挥隐患整改作用,切实做到隐患整改工作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相关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对隐患原因进行系统分析并确定纠正及预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分析其安全整改周期,该停用的要立即停用,限期整改,并认真撰写整改报告。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责任人须在整改期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说明原由,并提出延期申请,重新确定完成时间。整改结束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对未及时整改而无法提供充分理由说明的,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责任追究。各级安全检查组织部门应建立本级的安全检查档案[11]。
(2) 建立标准化的实验实训室安全闭环管理系统,为有效贯彻安全责任制提供应对策略。安全闭环管理其基本原理是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按照时间和工作顺序,通过引入过程反馈机制,实现整个管理链条的闭环衔接。“闭环管理”常常存在有计划无结果,或是计划与结果相去甚远的情况。造成“闭环管理”难以实现的原因,一是计划制定不切实际,二是没有进行原因分析,三是虽然进行了原因分析,但未实施对策,四是未检查执行效果。闭环管理中有3个关键点:一是要有明晰的流程,相关人员均参与其中;二是要有跟单员负责监督流程执行情况;三是领导重视,领导是闭环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同样受考核监督。安全的闭环管理必须遵守10个程序,即:检查或自主发现→填单→签字确认→整理分类→下达整改通知→整改实施→监督整改→复查验收→信息反馈→销号[12]。
4 结语
安全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稳定保障的发展不是科学可持续的发展。任何关于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的政策、制度和措施,从根本上来说是为教学科研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基于PDCA理论的高职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实施路径探析是适应新形势发展,努力把安全工作深入到实处及细微处的一次理论探索。安全管理任重道远,需要管理部门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多方思考、积极创新、不断转变理念、创新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