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强制分类背后的责任与担当
2019-07-11闫肖锋
闫肖锋
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7月1日,上海正式實施垃圾强制分类,引爆人们有关公民责任和城市管理的热门话题。
虽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在中国并不是新鲜事儿,早在2000年,上海就和北京、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个城市一起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19年过去,试试停停,收效甚微。
为什么这次“动真格”?因为垃圾围城问题已迫在眉睫。在当下中国,600多座城市每年清运的生活垃圾超过2亿吨,如果按在城镇生活的8亿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每年制造的垃圾就达250公斤以上。此外垃圾超载在不少乡村也不容乐观,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美丽乡村”的实现也会大打折扣。
垃圾不分类会造成什么后果?首先,垃圾填埋会占据宝贵的土地资源,其可能产生的污水、恶臭等环境影响也时有发生。比如距离杭州市中心约20公里的填埋场,120米深的山谷10年内就被垃圾填满,里面混合的垃圾每天产生近4000吨垃圾污水和渗透液。其次,垃圾焚烧则会产生剧毒物质——二噁英,进而导致人们出现各种健康问题。
绿水青山胜过金山银山,如果我们连垃圾都不能强制分类,如何展现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可以说,推行强制垃圾分类的舆论环境和社会共识已经具备,这也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法规。从市民素质较高、管理水平精细化的上海开始,是为全国破局、树立榜样,难怪网友对此大声叫好。
“强制”二字标志着垃圾分类不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这个担子首先在政府身上。按照2017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下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到2020年年底,中国将在46个城市先行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届时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达到35%以上。
由于居民在垃圾分类上的高度自律不能天生习得,有必要通过鼓励引导与采取强制措施(比如重罚)来促成,但人们也担心落实不到位,处罚太轻或处罚不到位,使得法律法规又成为“走过场”。
在垃圾分类方面不乏“他山之石”,中国台湾地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垃圾不落地”政策,小区内不设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暂存和中转设施,居民必须在家里对垃圾进行粗分类,垃圾车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沿着固定线路收垃圾,同时播放音乐提醒,清洁人员会跟车检查。数据显示,从1997年到2010年,台北市的居民垃圾减少了67%。2015年,全台湾的资源回收率达到55%,台湾民众对垃圾分类政策的满意度达到80%。
这种精细管理,是如何做到的?首先,要非常重视并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早在2006年,台湾环保总经费就达到了495.90亿新台币(约合109.64亿人民币),其中废弃物管理经费就占约64%。同时,台湾将学校和社区纳入到环保教育当中进行大力宣传。此外当地还实行严明的奖惩措施,有些“垃圾检举达人”因此收入颇丰。
改变乱丢垃圾这类陋习,不能等文明素养缓慢提高,百姓要自觉做好,政府更要有所担当。希望垃圾强制分类能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