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之房山实践
2019-07-10陈清
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总体要求,最重要、最核心、最直接的体现是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落细,把党的初心和使命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生活福祉。近年来,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以下简称“房山区委”)始终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守初心、担使命,确保区委领导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坚持全领域领导。在实践中,房山区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党对地区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求,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根据中央、市委最新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提出了“党建为魂、生态为基、转型为要、整治为先、创新为源、惠民为本”的房山工作基本思路。突出党建为魂,就是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的基层组织作用,坚决执行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使党的政治建设成为统领各个领域工作的灵魂。
坚持全方位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党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作为区级党委,既要坚定不移地发挥好总揽全局作用,把方向、谋大局、抓大事、定政策,又要善于协调各方,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职,扎实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全面提升统战、武装、老干部、工商联等工作,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在实践中,房山区委建立了“1+8+24”〔“1”是指区委,“8”是指全区八大系统党(工)委,“24”是指全区所辖24个街乡镇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构建区委牵头抓总,区委常委、党员区领导抓分管领域,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各系统、各街乡镇党(工)委抓落实的大党建工作格局,着力实现党对全区工作的全方位领导。
坚持全过程领导。把党的领导具体贯彻到区委开展领导活动的全过程,体现在整个地区的发展、每个领域的工作、每项政策的制定、每个决策的实施上,确保从始至终、从头到尾。房山区委坚持以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为依托,做大做强工作网络,既提高党的全面领导深度,又增强党的全面领导质量。如,房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聚焦“人才强区”战略,研究部署年度人才工作重点,破解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出台了《房山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办法》等一批有分量的人才支持政策,切实优化了房山创新创业环境。
抓学习、受洗礼,确保区委领导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坚持集体学习规范化。房山区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在学习宣传上用功,在贯彻落实上用力,切实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持续加强和改进房山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完善学习计划、学习档案、学习报送、学习通报、学习巡视旁听等各项制度。健全“每季度按需配备图书资料”“不定期配备学习资料”等工作机制,做到学习“每月一次、雷打不动”,不断提高观大势、谋大事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房山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坚持作风建设持续化。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把作风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一手抓思想引领,开展红色使命领航工程,在全区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精神”、践行“红色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从红色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手抓行为规范,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以全区行政审批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队伍为整顿重点,坚决向“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开刀,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亮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坚持调查研究精准化。牢固树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理念,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区领导同志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明确每位区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联系点不少于5次,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出台《区领导指导督促分管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制度》,明确要求每位党员区领导每季度到软弱涣散村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全区坚持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既摸清情况又指导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注重开展蹲点调研和“四不两直”调研,切实掌握基层实际问题、现实困难和群众的需求期盼。
坚持本领提升系统化。坚持区委领导班子带头,在抓实理论学习基础上,强化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建设。结合落实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实施房山区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训。重点围绕产业转型、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项目落地等重点任务和难点工作,帮助干部弥补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着力建设适应房山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敢担当、解难题,确保区委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健全集体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完善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议事协调会议工作规则,构建了科学明晰的区委决策制度体系。明确区委全会、區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和议事协调会的责任范围,实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健全常委会领导制度。区委常委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加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严格执行“半数以上区委常委到会方可召开”的规定。在决定问题时,按照常委排名倒序发表意见,经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会议由区委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使用专用记录本。按照分工协作、集体决策原则,制定区委常委职责清单,明确每名常委的权力边界和职责任务。
健全研究汇报制度。区委及其常委会坚持“常规工作规范抓、重点工作重点抓”,每年年初认真研究人大、政府、政协、党建、统战等工作,每年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人民法院党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别是建立了副区长汇报制度,每年听取副区长汇报分管工作情况,统筹全区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经常性听取区委组成部门、有关区直单位党组和街乡镇党(工)委工作汇报,肯定成绩、分析问题、指导工作、推动发展。
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区委及其常委会重大决策,一般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要以适当方式征求区委委员、相关部门、街乡镇及党代表的意见,并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大事项,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房山“党建智库”,健全工作指导、会商咨询等工作机制,聚焦区内热点难点问题和中心任务,积极“把脉”“问诊”“开方”,为协调议事提供了有力的外脑支持和决策参考。
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约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进行集体协商和讨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出台《关于向区政府报告涉及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资产处置等事项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重大项目建设必须严格相关手续审批程序,重大事项要在区政府常务会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严格遵守干部任免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区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凡提出启动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必须经书记专题会酝酿,拟任人选必须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区委常委到会。
找差距、抓落实,确保区委领导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坚持党建督导常态化。为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统一编制《区领导落实党建责任工作手册》,实现流程全知晓、业务全掌握、工作全纪实,切实指导帮助基层做好党建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探索开展党建巡回督导工作,分别建立了区委巡回督导、部门专项督导、基层日常督导的督导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委托专业机构采取问卷调查、电话随访等方式,面向各领域普通党员群众,开展党建满意度调查,有效提高了督导的精准性、有效性。
堅持工作督查经常化。区委大力支持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区直单位、乡镇街道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区重大工程、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督查合力,推动工作落实。每年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强化对各重点专项工作的检查,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坚持实绩考核差异化。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建立健全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遵循“上级要求什么、发展需求什么、党员干部群众关注什么”动态调整考核内容。根据街乡镇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功能定位,分为经济发展重点地区、经济发展培育地区、生态涵养发展地区,开展差异考核。为有效避免人情考核、关系考核、主观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实时察访核验,既强化过程管理,又提高了考核的真实性。
(作者: 陈清,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 / 沈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