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主营增长放缓期间费用高企
2019-07-10李兴然
李兴然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主营业务为从事企业级网络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为用户提供相关专业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及基础网络产品。日前已经完成网上及网下申购,不日将登陆创业板交易。那么,迪普科技的质地如何呢?
股市动态分析周刊记者通过阅读招股说明书后发现,迪普科技业绩呈现季节性波动、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放慢,期间费用高企,中国移动作为迪普科技的重要客户却同时通过子公司参股迪普。此外。迪普科技一年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过低,很容易让人怀疑公司利用它调节利润。
主营业务增长趋缓
报告期内,迪普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054.22万元、53172.51万元和61555.34万元,同比增长40.15%、18.02%和15.77%,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净利润分别为776.9万元、3327.47万元和15399.0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360.22万元、6836.95万元和14711.76万元。
同时,迪普科技的销售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从各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全年的比重来看,报告期各期该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均显著高于上半年,分别为64.01%、55.66%和57.30%,营业收入呈现的季节性特征导致公司利润也呈季节性分布,近三年该公司下半年净利润占比分别达到98.56%、60.82%和59.51%。
虽然信息安全行业市场机遇较多,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参与者,竞争颇为激烈,在迪普科技主要产品集中的网络安全领域,目前国内信息安全行业已经有多家企业登陆了资本市场。未来,随着信息安全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拓展,迪普科技与业内具有技术、品牌、人才和资金优势的厂商之间可能进一步加剧竞争。
在应用交付市场,迪普科技以13.03%的份额位居业内第三。但国内厂商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在技术、品牌等方面仍有差距,随着迪普科技在该领域进入中高端市场,必然将与国外厂商直接竞争,同时也可能会與新进的国内企业激烈竞争。
迪普科技在招股书中提示,未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萎缩、重要客户流失或经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出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跟不上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达不到预期效果等情形,公司业绩增长速度将可能会有所降低,亦可能出现业绩下滑。
期间费用居高不下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放缓的同时,迪普科技已经连续两年营业利润为负,期间费用则居高不下。2015和2016年,迪普科技的毛利润分别为4315.41万元、-1628.78万元,2017年则为16308.09万元,同期,迪普科技的利润总分别为631.47万元、3843.45万元和16679.3万元,其主要是受营业外收入提高了利润总额。
招股书显示,迪普科技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增值税退税收入和实际列支的政府补助。2015-2017年,迪普科技增值税退税收入分别为3191.19万元、4402.62万元和6504.99万元,实际列支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771.80万元、1037.53万元和365.63万元。2017年,受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收入)计入“其他收益”影响,公司营业外收入大幅下降。
2015-2017年,迪普科技期间费用率分别为75.69%、69.23%和52.87%,而同行平均值分别为48.1%和48.32%,显著高于同行。迪普科技的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组成。二者合计占到90%以上。
为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建立完善的营销体系,迪普科技加大对市场拓展的投入,2015年至2017年,公司销售费用总额分别为14,385.16万元、16,344.93万元和17,155.27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1.76%、30.69%和27.81%。同期,公司管理费用总额分别为19718.19万元、20331.86万元和16777.53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43.53%、38.17%和27.19%。
迪普科技管理人员的薪酬加快增长,2016年增长幅度为9.01%,2017年增长幅度为20.07%,2017年的增速甚至快于营收的增速。记者在采访提纲中问这是否合理,公司回复:“报告期内,管理人员人均薪酬逐年增长是因为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绩效调整员工职级薪酬,提高员工薪酬水平所致,管理人员人均薪酬的变化是合理的。公司根据行业、地区薪酬水平,为留住并吸引人才、使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符合公司情况的、合理的薪酬体系。”
一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过低
迪普科技主要以政府事业单位,以及运营商、电力能源、金融等领域的企业客户为主,客户相对强势,因此产生应收账款较多。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532.89万元、10886.79万元和8592.35万元,金额较大。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之和占比分别为89.10%、96.25%和94.64%。其中尤以三大运营商为最,报告期内公司对三大运营商的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例均超过80%。另外一个特点是,三大运营商的应收账款比例显著大于三大运营商的收入金额/主营业务收入,表明公司从三大运营商取得的销售收入中,有大部分的销售款为赊销。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2月,中移创新成为迪普科技持股4.55%的股东,中国移动对中移创新的出资比例为58.82%。2015-2017年,迪普科技向中国移动的销售额分别为10998.44万元、10158.62万元、5419.89万元,迪普科技对中国移动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431.47万元、7438.55万和4309.21万,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金额分别为40.29%、73.22%和79.51%,呈逐年上升趋势。
从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看,一年以内的应收款计提1%,仅比公司所列的8家可对比上市公司中的2家稍高。这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嫌疑?迪普回复道:“公司与三大运营商的信用条款是由三大运营商的招标规范确定的,不存在利用应收账款调节利润的操作。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是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公司行业特点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