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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与审美

2019-07-08张佳玮

幸福·悦读 2019年5期
关键词:华莱士大胡子周瑜

张佳玮

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开头这么说:“这年我十八岁,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胡须,所以我格外珍重它们。”对现代少年而言,胡子就这么要紧。有了胡须,好像荷尔蒙就成熟了似的。

中国古代,更加要紧了。按古代描述美人,喜欢说头发,比如陈国陈叔宝家的美女张丽华,发长七尺。说男人的容貌,一说身高,“身长八尺”,二说胡子,“美须髯”。眼睛鼻子嘴,反而说得少。史书会提及关羽美须髯,孙权紫髯,很少人说美男子眉目如何的。然而搁现在古装片里,若男主角以美貌著称,则不太敢留有大胡子--大概怕不够清秀?

京剧里,诸葛亮和周瑜同场戏时,周瑜基本不留胡子,诸葛亮基本有把胡子。电影《赤壁》里也如此辦理:梁朝伟的周瑜没胡子,金城武的诸葛亮有胡子。然而历史上,周瑜明明比诸葛亮要大六岁呢,真微妙。

英国人曾在18岁到44岁女性中间做过项研究:留点儿胡茬的男性,比刮得干净或是留大胡子的男性,更吸引女性。姑娘们认为,留点胡茬的男性强悍、成熟、积极、跋扈、帅气。诺森伯利亚大学有位先生总结:脸上有胡子,代表侵略性,代表雄性美;但太浓密呢,显得老气与野蛮;都刮干净了,又太拘束文静;所以有点胡茬,正好。周星驰《国产007》里所谓“唏嘘的胡茬”,就恰到好处。

但这个调查里,也再一次强调了:作为剃须产物遗留的胡茬,都成为了一种符号。这意味着,一个标准化的现代人,那就是把胡子刮干净的现代人:干净、迅速、清爽、利索。

20世纪初,英文里有过一个词,日场演出偶像。默片时代,有这么一群男子:风度翩翩,英华蕴藉,白马王子。英年早逝的华莱士·雷德就是典范。当他一身罕见的西装造型,为picture play magazine拍杂志封面时,杂志如是说:“唯一不让他长期穿西装出演电影的原因是:那些来看他电影的女士们会立刻被杀伤,导致影院为之一空。事实上,我们觉得,拍这张照片,都像是在拨弄他影迷的心呢!”话说:华莱士·雷德出镜时,一点胡茬都没有。这就是典型的偶像派。

留点儿胡茬的男性,比刮得干净或是留大胡子的男性,更吸引女性。

他之后的一代男神,是克拉克·盖博。如今他是好莱坞历史上最像帝王的男神之一,然而天晓得,17岁时他立志当演员,到21岁才上道,1930年才算成名,之后一发不可收。一个细节:克拉克·盖博并非生来便是《乱世佳人》与《一夜风流》里那样令人沉溺的花花公子相。他的老师,大他17岁的约瑟芬·迪隆,教导了他许多细节:

整好了他的牙齿,规定了他的发型。健身,使身材健美。举手投足都经过训练。

花费大量时间,逼迫盖博改变了原先的高亢嗓音。我们如今听到的,《乱世佳人》里那低沉、性感、带着共鸣,让斯嘉丽爱恨交加的嗓音,是他后天练成的。

当然,还有他招牌的小胡子,他的挑眉,他的微笑。乔安·克劳福德说,“他走到哪里都像个帝王。他走路、做派都像个王,他是我一生见过最阳刚的男子。”这些并非天生而来,而是训练所得。

大概这种白净少年和刚毅大叔的审美,就是这么来回更替、世代不停的吧?而且喜好哪一款,往往跟时代挂钩。日本人1990年代一个调查显示:越是经济蓬勃时,大家越喜欢留点胡子的成熟姿态。越是经济不那么好时,大家越喜欢白净清秀人畜无害的样子。

摘自《新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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