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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街边摆摊“合法化”看城管与摊贩新型关系转型的研究

2019-07-05吴间香

智富时代 2019年5期
关键词:合法化摊贩城管

吴间香

【摘 要】近几年来,有关城管与摊贩的话题热议不断,摊贩的生存与城管的执法之间的矛盾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最受争议的便是街边摆摊经营是否应该合法化的问题。本文在了解当前街边摆摊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城管与摊贩的矛盾所在,探讨随着街边摆摊经营的“合法化”,在城管与摊贩的关系上所带来的转变。

【关键词】摆摊合法化;城管;摊贩;新型关系

国务院颁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人们寄希望于新《办法》能够调解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在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提供就业渠道的同时,也能够有效规范城市管理秩序。

一、当前街边摆摊的发展现状

摊贩的存在历史久远,一方面,摊贩摆摊意味着生存的保障;另一方面,城管执法也是职责的履行。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这两者之间是否有更好的调解方法?2016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到“没有百姓便利的生活条件,大城市就会萎缩,流通业发展也就失去了根基”。他还强调,政府必须要提高规划、管理能力,一味追求整洁而不让在路边摆摊是懒政。可见街边摆摊的问题应该从实际出发,考虑现实因素,注重民生需要,给摊贩一个合法地位,同时要提高城市管理能力,而不是一味地限制或者禁止摊贩的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在规定的场所和合理的时间内,摊贩可以不需要获取许可或办理注册登记就可以在街边摆摊经营。但是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并不仅仅是“身份”问题所导致的,还有很多历史和现实的因素。

二、城管与摊贩之间紧张关系的形成原因

城管与摊贩之间一开始主要表现为 “猫捉老鼠”式的简单矛盾,当矛盾上升到一定程度后,便演变成了肢体上的冲突,进而发生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这是由多方因素引起的,长期以来就造成了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紧张关系。

(一)矛盾:摊贩生存与城管执法

在城市摆摊为生的摊贩普遍为收入较低、文化水平较低和无其他固定收入来源的城市下岗工人、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而街边摆摊的经营方式简单,成本也低,通过自身的劳动赚取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要。于此同时,维护市容市貌是城管的职责所在,当街道上出现摊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出行,造成垃圾污染的情况时,城管必须对摊贩进行管制。这时摊贩的生存权和城管的执法权出于各自立场就处于一种矛盾的紧张关系。

随着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城管执法体制对现有的城市管理出现明显的滞后现象,甚至被贴上了暴力执法、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等负面标签。但摊贩进行摆摊的行为存在安全性问题,在方便民众的同时也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二)冲突:权力自由与管理秩序

禁止街边摆摊实际上是城市管理体制以城市管理秩序作为唯一价值取向的体现,而摊贩无规则地在街边摆摊正违反了这一原则。以往的传统观念中认为街边摆摊经营的无序行为给市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街边摆摊没有对时间和空间进行限制,从而产生交通拥堵的现象,给市民的出行带来困难;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定来进行管理,导致经营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以法律维护社会秩序?还是以法律保障公民基本的权利自由?不言而喻,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保障摊贩权力自由自由是法律的两种不同职能,有时,既有的管理秩序在一定程度上会压制自由,是城市秩序更重要?还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更重要?二者冲突在所难免。

(三)抵抗:个人利益与治理职责

人都具有经济人的特点,即作为一个人,无论他处于什么地位,其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都以追求个人利益,使个人的满足程度最大化为最基本的动机。在这场利益冲突中,城管和摊贩都有各自的利益出发点,城管作为政府最基层的公務员,法律赋予了其身份必须履行的治理职责;而摊贩作为城市中较为贫苦的老百姓,也不得不为自己的生存考虑。

城管的工作似乎长期以来都得不到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在与摊贩的相处中扮演着“欺凌者”的形象,于是乎在多次受到摊贩挑衅时,采取简单的暴力执法进行管制,这又给社会大众以“恃强凌弱”的形象。而实际上城管承担着城市最基层的、繁杂的工作任务,不可否认,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制还存在着诸多方面的不足。

三、新时代城管与摊贩间的新型关系

(一)互动而非博弈:由冲突迈向合作

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本质上便是管理秩序与生存权的博弈。新时代背景下随着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摊贩与城管之间应该是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新《办法》的实施在于协调社会关系,缓解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城市管理不应当一味地追求整洁而应有序引导,在保障摊贩生存权的基础上寻求街边摆摊与城市的共存。随着街边摆摊的“合法化”,城管的职责也相应地有所变化,即为社会公众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同时要转变城市管理理念,由强制执法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在允许街边摆摊的情况下,城管对摊贩不再是一味驱赶,通过实际的引导和有效的管理可以提高街边摆摊的质量,摊贩在摆摊经营者也可以向城管反映各种违法情况,通过这种合作互动关系,形成良好的摆摊经营环境。

(二)协作而非竞争:从追逐到管理

城市管理与弱势群体生存并非完全对立,摊贩的存在与城管的执法不是竞争关系,在街边摆摊合法化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理念,更加强调服务,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贴合本地实际的管理模式,给摊贩提供一个合法的、受保护的经营环境。

街边摆摊合法化对政府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必须要提高城市规划、管理能力,并依法对摊贩进行规范管理;同时,摆摊贩也要遵守规则,在法律规定内从事经营活动。街边摆摊合法化将使城管的角色由“追逐者”变为“管理者”,可以有效解决摊贩的生存与城管的责任的矛盾关系,而且摊贩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场所进行摆摊经营也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在街边摆摊合法化的过程中,要促进城管与摊贩相互协作关系的形成。

(三)平衡而非对立:摊贩权利与城管权力

摊贩有权在街边进行摆摊经营,城管也有权依法对摊贩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街边摆摊合法化,即在摊贩权利与城管权力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能够满足摊贩谋取生活费用的需求,同时又不影响城市的有序管理。从街边摆摊“合法化”也可以看出城市管理理念的发展,以规范的管理规则引导有序的摆摊经营。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市容市貌,对于城市的卫生、环境、治安等进行有效管理。流动摊贩有了法律的保护可以合理存在,而不是剥削摊贩的基本生存,街边摆摊“合法化”不仅解决了一部分城市底层人民的收入来源问题,也给广大城市市民带来了购物的方便性。城管执法权不再是限制摊贩生存权利的权力,在城管与摊贩新型关系的转变过程中,甚至会是维护摊贩权利的权力。

【参考文献】

[1]王亚利.冲突与平衡:摊贩生存与城管执法[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

[2]杨志军.城管和摊贩 “互动” 关系的 过程解读与路径优化探析[D].岭南学刊,2017.

[3]王友叶. 从管理社会走向治理社会:城管与摊贩矛盾调和[J].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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