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开展
2019-07-05黄柳梅
黄柳梅
【摘 要】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监督体系,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从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和完善制度机制入手,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关键词】国有企业;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反腐败;完善监督;内部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党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域内党的集中統一领导,实现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监督全覆盖,监察法明确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纳入了监察范围。如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干净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建立纪检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抓好党的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巡视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中,都有不少反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纪违法甚至严重犯罪的问题,有的企业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相继被查、落马……大量案例证明了监督一旦弱化和缺位,权力就会像脱缰的野马般肆无忌惮,滋生腐败。今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式施行。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自我监督的规章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提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需健全纪检机构,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意识;不断完善纪检监督体系。
一些企业片面强调经济发展,认为监督束缚发展,因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全,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多兼职,力量薄弱,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缺乏培训的现状,导致业务水平不高,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完成任务,难以适应形势要求等问题。
三、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措施
(一)强化企业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切实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紧紧把握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执行,提高党性修养,理论联系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核心,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断强化国企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对“两个责任”认识,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在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基础上,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时,应加强党的领导。企业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是主体责任,纪委是监督责任。层层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落实监督责任。
成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国有企业党委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工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企业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实施责任追究,把“两个责任”切实落实到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确保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从决策方案提出、审批、执行到决策评估改进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责任进行追究。每年年终也要对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并且作为对干部奖惩、任免的一个重要依据。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
(二)体制制度创新,构筑权力运行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三者缺一不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并对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进行了改革。抓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依规,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监督体系,修订完善企业纪检监察制度,推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防体系。针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全面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廉政与监管风险点,进一步对风险点采取风险等级评定。在原有的风险点防范管理和相关制度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切实筑牢廉政风险点和防腐墙。
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反腐倡廉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筑牢员工廉洁思想基础,进一步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醒,进行批评教育,敢于红脸出汗,从而避免由小错变成大错,以至造成难于挽回的损失。
经常对照检查经营管理上的漏洞,制订防范措施,从而制度上保证经营管理工作沿着正确的、规范化的轨道上前进。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和风险管控,同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用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制度执行的忠实卫士”,理当发挥内部监督的主导作用,做好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管理标准编制标准相应的检查表,建立完善可实施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涵盖国有企业所有的内部检查监督都以标准检查表为依据进行例如建立建全责任追究制、完善监督制度,拓宽和深化内部监督领域。
(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工作实效,坚持开展廉洁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1条讲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表现:(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这些问题如果严重就要进行纪律处分。“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这一条是我们在工作中比较容易犯的毛病。我们贯彻会议及上级的文件精神,一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可行的措施,这样才能把上级的会议、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精简会议的举措,由各部门对本部门主办的会议进行梳理,对能精简的会议进行精简,减少次数、减少参会人数、或与其它会议合并等进行精简,提高工作实效。
深化“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和习近平巡视廣东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执行,提高党性修养,理论联系实际,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在网络信息发达,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些与企业业务性质相关的典型案例组织企业部门组织学习。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活动,提高党员、员工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当地历史文物名人等红色、廉洁资源等宣传加强相关人员认真党的知识和廉洁知识,组织培训并进行测试、考核等。
(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机构不健全、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底、观念陈旧,因此发展专业化队伍显得尤为关键。要实现专业化队伍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基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其次,挑选高素质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俗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要从业务部门选出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加强他们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从严从实坚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此外,还要重视更新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观念,让他们清楚认识到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要求,抛弃以往“无为”、“头痛治头,脚痛治脚”、“老好人”等的陈旧观念,纪检监察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责能力,不负使命重托,破解监督力度不够甚至缺位难题,当好“啄木鸟”,紧盯关键人,防止权力失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动大胆开展工作。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抓好政治引领,抓好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总之,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营造更加清朗的企业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王一彪:《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9(1);
2.孟李:《打铁人尤需善于斗争》,《中国纪检监察》,2019(08);
3.范海涛:《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实践与思考》,《当代电力文化》,2019(01);
4.彭卓卓:《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国企清风》,2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