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为何一直走在前沿?
——来自浙江诸暨的启
2019-07-05文|吴虞
文 | 吴 虞
“枫桥经验”是由浙江省诸暨市枫桥地区干部群众首创的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自上世纪60年代诞生以来,它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得到丰富发展,50多年来一直走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前沿,成为全国各地学习的标杆,焕发出强劲的生命力。今年,“枫桥经验”还被写入了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在不同历史时期,“枫桥经验”被赋予了不同的时代内涵——
上世纪60年代初,枫桥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针对反动、落后分子的改造转化工作,创造出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效果好”的工作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上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枫桥干部群众依靠广大群众,对失足青年和一般违法人员开展帮助教育,开创了全国帮教工作的先河。
王 丹/摄
十年动乱结束后,枫桥在全国率先给改造好的“四类分子”摘帽,为全国范围拨乱反正提供了范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枫桥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
党的十五大以来,枫桥干部群众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将平安建设、法制建设、便民服务、基层治理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融入“枫桥经验”。
进入新时代,枫桥干部群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创新发展了以“党建统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四防并举、共建共享”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回顾历史,似乎“枫桥经验”诞生时的时代背景,已经离我们很遥远了。那么,为什么在50多年后的今天,“枫桥经验”没有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而是可以与时俱进,不断自我更新?
这个疑问,可以从矛盾的普遍性原理中找到解答。“枫桥经验”的对象是基层社会矛盾。只要社会还存在,社会矛盾就存在;只要人民还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就存在,而在人民内部矛盾相对集中的基层,人们与之相应的实践经验,也就必然存在,并随着时代的发展、矛盾的发展而发展。
不过,透过“枫桥经验”的“变”,我们仍然可以提取出其始终不变的共同之处——
其一,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群众,将基层人民群众当作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
其二,始终坚持“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基层的矛盾在基层处理好。
其三,始终坚持彰显人文关怀,将教育、调解、帮扶等“软性”手段作为处理基层社会矛盾的主要手段。
其四,始终坚持完善制度,通过制度上的创新,建立起处理基层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其五,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及时掌握基层社会矛盾发展动态,积极应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在工作中吸纳新力量、新技术、新平台、新理念。
不论时代如何变迁,“枫桥经验”如何发展,上述的共同之处都被完完整整地传承了下来。这也就是为什么“枫桥经验”源于农村,却能适用于城镇;源于浙江,却能适用于全国;源于对敌斗争,却能适用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源于政法工作,却能适用于内容越来越广泛的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源于50多年前,却能适用于社会结构更复杂、社会价值观更多元、利益诉求更多样的当下。
直到现在,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诸暨市,仍在为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贡献着自己的实践示范。近年来,他们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群众性、专业性、公益性等优势,探索以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方式将部分政府职能转移至社会组织承担,让“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群众”有了现代化的实现形式。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服务社会组织,诸暨市建设了市、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制定了完善的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同时,他们不断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为社会组织量身定制了党建工作标准化评价体系,推行社会组织功能型党组织、党建指导员、党员结对联系等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强、服务强”。截至目前,全市有登记社会组织728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371家,参加人数达28万多人,占150万常住人口的18.8%;共有社会组织党组织107个、党员1321名,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
今日,“枫桥经验”正在被包括内蒙古在内的全国各地大力学习推广。就拿我们身边的例子来说,深入到居民楼、村民小组的基层网格员,建立在各类社会团体中的非建制性党组织,触手可及的便民服务移动网络平台,各地的“最多跑一次”窗口,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丰富多样的公共服务……这一切存在和举措,都能找到与“枫桥经验”相似的基因。
事实上,“枫桥经验”没有千篇一律的模板,学习“枫桥经验”,就是要在准确领会其精神内核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时因地将之贯彻到基层治理的实践中。而要让“枫桥经验”真正在一个地方落地生根,则离不开强有力的党组织、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实事求是的矛盾分析、系统完善的制度设计,这些,才 是“枫桥经验”强大生命力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