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试验区创建工作方案
2019-07-05省新农村办
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创建乡村振兴试验区,着力打造一批能够率先攻坚克难、探索发展路径、提供经验教训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先导区的有关部署,探索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省里决定在全省选择5个以上县(市、区),从2019年起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验区创建,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坚持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坚持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制度保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省工作的总要求和关于“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要注重打造农产品品牌,推动由大粮仓变成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试验区,探索新时代乡村改革新思路、乡村发展新模式、乡村治理新思维、乡村建设新理念,立足省情实际,区分不同地域、发展基础,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积累经验、探索途径、打造样板,开创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久久为功。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对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类型的村庄,加强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从容建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切忌贪大求快、刮风搞运动,防止走弯路、翻烧饼。树立一批率先推进的典型,为全省面上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示范先行,统筹兼顾。立足于把试验区建设成乡村振兴的示范区,坚持打造高质量样板,实行统一规划,多规合一,统筹制定区域内土地整治、村庄集并、污水处理、道路建设、植树造林等政策措施,统筹实施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推进区域内农业农村全面振兴。
——系统思维,城乡融合。坚持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双轮驱动,系统把握、分类施策,示范引领、融合共进。立足于城乡一体、以城带乡,把城市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加速产城融合,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人口集聚功能;通过城乡共建、一体发展,形成“城带乡、乡联村”的城镇村联动发展格局;坚持试点先行、以点串线、以线拓面、梯次推进,形成“聚焦一批试点、攻克一批难点、形成一批亮点”。
——产业为基,强村富民。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和关键,紧紧围绕“特色+规模+效益”打造现代农业。坚持“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推动“三产”接二连一联动发展,围绕“载体+项目+富民”激活全民创业,围绕“农业+旅游+互联网”推进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绿色发展,美丽宜居。以生态文明引领乡村振兴,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要优化生态空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乡村有“颜值”,更有“气质”。
——政策支持,分级推进。立足资源禀赋和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推动各地试验区创建,出台扶持政策和措施,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和政策向试验区集中,充分调动地方创建积极性,大力推进试验区建设。坚持分层级、分类别推进,科学把握区域间的差异,注重中东西区域特征,分级施策、突出重点、扎实创建。
(三)创建目标。创建乡村振兴试验区,必须把创新贯穿其中,着力增强试验区探索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开展先导示范,为工作探索路子,提供经验。坚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的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农村全面振兴。从2019年起,启动创建乡村振兴试验区,即选择5个以上县(市、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试验区。
根据乡村振兴规划安排,选择在省内影响力大、区域性竞争力强、产业特点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的县(市、区),创建乡村振兴试验区。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采取竞争性选拔,在公平、公正、公开竞选中申报认定。创建认定工作,坚持从严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确保省级试验区创建质量。
二、重点任务
创建试验区,是吉林省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发展现状与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与要求,创建试验区要在整体形成制度框架和体系的基础上,探索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应突破的重点和战略对策。
(一)探索乡村整体布局构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业农村的差距巨大,主要反映在城乡布局、生态保护、产业布局、村屯布局等方面。因此,要切实加大力度,以创建试验区为平台,从各方面入手进行全面探索。
——探索城乡功能布局。当前,人口在城乡之间重新分布、城镇在城乡之间重构关系,产业在城乡之间重新构建、村庄在城乡之间重新定位。因此,要充分研究人口流动的基本流向和规律,以人口为核心,重构城乡关系、重新配置资源、重新确定产业重点、重新规划村庄布局。各地必须按照“三区三线”的总体要求,着力谋划好城镇布局,根据人口流动趋势,确定城镇建设规模和边界,确定县域内城市与小城镇建设的整体布局,特别是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同步推进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特色小镇建设;要科学规划现代农业和乡村产业发展布局,做好产业兴县、产业兴镇、产业兴村文章,把产业兴旺与城镇发展同步谋划;要依据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确保与产业兴旺同步实现生态宜居,探索在乡村振兴中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改变,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
——探索乡村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在谋划乡村产业布局上,要从三个方面深入探索:第一,产业与资源的匹配度。把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物产资源、区位资源统筹考虑,紧紧依托实际谋定产业发展,不可把资源与产业割裂开来,或不充分考虑资源匹配,盲目上项目、开发产业。第二,一二三产业融合。充分考虑每个产业的特点,比如,种养为核心的第一产业,要科学配置好现代生产要素,让要素发挥出应有的效率;第二产业既要考虑原料供给、产品与加工工艺研发,也要考虑环境保护,考虑环保承载能力;第三产业核心是消费链建设问题,要探索从需求端出发,建立有效的乡村产业消费链。第三,镇村(屯)产业匹配。要把产业立镇、产业兴镇作为城镇化的重中之重,要探索在乡村振兴中,把规模较大的第二、三产业向镇区配置,尤其是第二产业更多地应该设立在镇区内,更好地集中解决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环保等问题和集聚人才的作用。而第一产业和以多功能农业为主体的产业要更多地布局在乡村,与田园、山水、森林融为一体,集休闲、养生、体验为一体,稳步发展。
——探索村屯有序建设与撤并。村屯撤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想当然,更不能超越现实。要坚持以“集聚提升、城镇融入、特色保护和撤并村屯”为方向,依托人口流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现状与未来趋势,探索规划好村屯布局。要坚持以“配置科学、设置合理、相互支撑”为原则,探索建立起特色城镇与新型农村社区拱卫发展的新的乡村格局。要坚持按照“建设有力、融入有路、保护有法、撤并有序”的要求,科学有序地推进四类村屯的规划与建设。
(二)探索乡村振兴整体运行路径。结合本区域实际,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着手,深度谋划,加速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探索产业兴旺的有效途径和对策。创建试验区首要的就是探索产业兴旺的有效途径,通过试验区的示范引领,推动吉林省农业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第一,探索以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进而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新型食品工业产业体系,满足不断升级的食品消费需求,把吉林省建设成为国家食品安全基地。第二,通过产品、技术、制度、组织和管理创新,探索建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产业链条长、产业价值高、产业可持续的发展之路。第三,以提高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程度为前提,探索种植、加工、销售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都能有充分保证,奠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推进质量兴农。第四,大力培育经营主体,坚持“内育外引、量质并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要注重培育“农创客”“农二代”、产业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第五,探索推进产业融合,通过股权、品牌、战略合作,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和增收机会。推进农业生产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农业转型升级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依托农村特色农业、田园风光、乡土文化,全面拓展多功能农业。
——探索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最佳路径。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宜居的根本,是改善生活品质的核心,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从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入手,加大乡村生态环境基础建设,形成人与自然环境、产业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局面。第一,探索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模式。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形成新型产业为方向,坚持政府政策有力支撑,社会资本高位进入,共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进而形成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新型服务产业。第二,探索以农村环境改善为核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运营新机制。重点是解决多年来形成的农村基础设施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问题,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与运营纳入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之中,探索建立更为有效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护运营新机制。第三,探索以环境建设为中心的基础设施科学有序优质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系统性改造与建设,不可能几年内完成建设任务,持续时间比较长,为此,要搞好科学规划项目建设优先顺序和具体进度,要坚持量力而行、量体裁衣,保质保量推进建设。第四,探索重点难点及任务优先建设的思路对策。按照中央要求,重点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从农村实际出发,着重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
——探索乡风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乡村文化是乡风文明建设的核心,文化振兴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以文化为引领,走好乡村文化振兴之路,让文化激活乡村。第一,探索乡村文化建设的实现途径。主要是如何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占领乡村思想文化阵地。重点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农村发展、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化为农民群众的坚定信念,外化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文化下乡、培养时代新人等。第二,探索传承弘扬优秀传统乡村文化。深入开发传承农耕文化,建设农事教育体验产业(园);整合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延伸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链,盘活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旅游、生态产业深度融合;深度挖掘乡村传统工艺文化,大力倡导和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大国工匠”;保护特色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屯、农业遗迹,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乡情乡愁,让乡愁成为当地特色,把“乡愁记忆”作为试验区乡村的特色标志,收集整理“乡愁故事”,绘制“乡愁地图”,建立“乡愁记忆库”;探究红色文化、关东文化的深层内涵,弘扬时代精神、奉献精神;传承创新发展东北二人转等优秀地方戏曲。第三,探索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路径。重点是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配齐相关设备,推动数字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让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惠及广大村民,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
——探索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途径。乡村治理是全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没有全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创建试验区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治理能力提升作为重要基础,高度重视,全力抓好。在试验区创建中,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提升乡村治理提供组织保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协调农户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探索拓宽农民生活富裕之路。创建试验区,要把拓宽农民生活富裕之路作为重中之重,让广大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探索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试验区内农民收入不仅要实现总量稳定提高,也要保证农民收入来源的结构性优化。在稳定家庭经营性收入来源的基础上,提高农民就业技能,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大力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特别是要全面提高农民集体经济股权收益水平。努力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持续降低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工程,因户因人施策,落实精准帮扶举措,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要大力提高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坚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并不断提高新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推进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稳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农村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三)探索再造乡村振兴新动能。培育新动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和核心,解决好当前农村发展动能不足问题,是创建试验区的重要任务。要抓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这一关键性问题,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畅通农村发展的通道,实现城乡要素合理有序流动,让城市优质的资源涌向广大农村,投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要从破解“人地矛盾”出发,做好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的大文章,优化农村生产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推动土地流转,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新形式,完善土地股份组织运行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经营权评估作价机制,提倡同股同权同责,按股份比例分享决策权、分取收益、承担责任。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提高土地经营效率。要继续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措施。重点是研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权益保障方法,租赁等使用权流转模式,新时期宅基地管理措施,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具体办法等,确保大量进城农民的宅基地发挥效益。
(四)探索乡村振兴支撑体系。
——乡村振兴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全方位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第一,扶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政策。试验区每年安排一定量的农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尤其是支持发展食品工业,持续推动做大做强食品工业,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质量。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第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第三,扶持建立农业产业集聚平台。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特色文旅产业。第四,扶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建设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河道、田园综合体等,扶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健全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体系。高度重视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中流砥柱作用,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第一,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锤炼一支高素质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第二,培养造就一支新时代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企业家和农业经纪人队伍,全面提升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第三,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第四,加强农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扶持培养一批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第五,建立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积极探索新机制,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发挥好各类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第六,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包括多措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通过大力招才引智、育才爱才,建设一支多元化人才队伍,吸引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引领乡村振兴发展。
——建立乡村振兴金融支持体系。建立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是创建试验区的重中之重,也是如期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不可替代的基础。第一,探索建立国家、省和地方财政支持资金高效率使用的运行机制,确保各级政府投向乡村振兴的资金发挥应有的引领导向作用,确保政府性支持资金发挥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主导作用和在产业领导的引导作用。探索建立地方财政乡村振兴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引导信贷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主战场。探索地方建立财政资金整合机制,集中力量投向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探索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全面谋划好各类经营性项目(工程、行动)和各类非经营性项目(工程、行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乡村振兴。创新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新模式、创新信贷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的管理运行和风险控制模式,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果。第三,探索拉动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的政策、机制和发展环境。在创建试验区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全面改善发展环境,尤其要彻底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良好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产品优势,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试验区、投向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建设,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吉商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引导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投向乡村振兴主战场。
——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支持体系。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成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重大战略定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试验区要坚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尽责、社会参与、统筹协调的要求,探索建立抓法有力、运行高效的工作支持体系。第一,建立党政“一把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把乡村振兴定性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把乡村振兴纳入党政一把手重点考核内容,试验区党委政府要谋在先、抓在先。第二,建立党政职能部门全面系统参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派往基层一线,让乡村振兴成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新载体。第三,建立尽职免责工作机制,让广大干部能够以百分百的热忱、百分百的努力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第四,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主协调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农业农村部门是乡村振兴的综合统筹协调部门,要探索如何发挥好职能作用。横向协调好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去,协调好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工作力度;纵向给各级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谋划在先、研究在先、落实在先、协调在先,发挥好综合协调部门的职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三、试验区认定与管理
(一)创建条件
1.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已经成为“一把手”主抓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调查研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带头参与谋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带头研究制定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把乡村振兴作为兴县立县的核心战略来抓。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建立主管部门协调,所有部门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建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引导一切有识之士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2.县(市、区)“三农”工作基础好,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较高。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农村生态环境、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党组织建设水平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在本市(州)领先。
3.县(市、区)有完整可行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创建试验区的县(市、区)必须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且所有的村都实现了规划管理全覆盖。
4.县(市、区)有强烈的改革意识与行动。乡村振兴是全社会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战略举措,是一项全社会都应该参与的重点战略,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制度性制约是当务之急,试验区创建县(市、区)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并且正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改革,加速破解制度性瓶颈制约。
(二)认定标准
1.产业兴旺标准。试验区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较好,粮食生产稳定度达到95%~10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0%,农业劳动生产率3万元/人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达到10%以上。
2.生态宜居标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较高,村庄绿化覆盖率30%,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占比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达到85%。
3.乡风文明标准。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5%,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50%,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20%,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12.7%。
4.治理有效标准。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100%,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50%,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大于85%,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100%,集体经济强村比重达到8%。
5.共同富裕标准。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28%,城乡居民收入比2.1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1%,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三)申报管理
试验区的申报与认定,由各市(州)和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里确定的标准和名额,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创建对象,并统一按照申报要求组织、指导申报工作,由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决定创建县(市、区)。
1.申报范围。凡具备创建条件的县(市、区)均可申报。市本级所辖行政区不在申报范围内,长春市九台区、双阳区,白山市江源区、白城市洮北区除外,可组织申报。
2.选定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申报试验区必须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县域村庄规划或相对完善村庄布局规划意见。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以不同区位优势、发展基础、地域特色为选定重点。坚持择优选定的原则,不搞平均主义,全省范围择优选择产业发展潜力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投入能力较强等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市、区)。
3.申报材料。第一,县(市、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乡村振兴试验区5年的总体工作方案。方案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以及空间布局图、项目示意图等,如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有实景图。规划方案要符合乡村振兴试验区创建要求,能够有效指导试验区建设,并取得成果。第二,年度具体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每个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额、投资计划、资金来源、用地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形成具体项目实施计划材料,并以表格形式报项目建设汇总表。第三,相关扶持政策。县(市、区)支持乡村振兴试验区建设相关扶持政策材料。如,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配套政策文件;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文件;拟制定的支持乡村振兴方面的有关政策文件等。第四,填报其他材料。认真填写《吉林省乡村振兴试验区申报表》。提报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报告要紧紧围绕试验区创建情况编写。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图片和视频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4.选定程序。第一步,5月15日前,县(市、区)农业部门将全部申报材料报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第二步,审核通过后,5月17日前,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初审;第三步,省里组织检查组对上报的试验区进行实地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形成初步意见。第四,根据现场核查和省里的初审意见,聘请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意见。第五,专家评审意见报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相关网站公开公示7天。联系人:崔也、刘兆千、关晓东、郭聪,联系电话:0431-89121690、89127659,电子邮箱:jlxnczc@163.com,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自由大路6152号,吉林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108室。
(四)运行管理
1.基本要求。试验区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基本方针,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整的创建目标与工作标准,建立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
2.运行评估。采取自我评价与省里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创建县(市、区)的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创建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自我评价,要对标工作标准和预期目标,认真组织,逐项评价。省里将根据工作标准,组成专家组,采取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创建县年度工作与创建效果评估。
3.运行管理。试验区管理实行退出机制,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表面文章多,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实行退出机制。
四、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试验区创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吉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振兴的孵化器。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分工协作,立足整体推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一整套推进试验区创建的高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把试验区创建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中,坚持用高质量发展统领试验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五大振兴”。各地要建立试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编制试验区实施方案,制定试验区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各地要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试验区创建与申报、创建与认定工作。要积极引导试验区内的各类主体充分参与试验区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试验区创建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建试验区是政策支持下探索乡村振兴的发展模式,试验区创建单位要建立健全与事权、责任相匹配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充分利用已有政策支持的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试验区建设和发展。创新产业金融支持政策,要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产业融资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综合运用基金、信贷、贴息、担保、保险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和支持试验区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结合职能定位,加大对试验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针对试验区内各类主体开发低息、中长期贷款产品。完善试验区建设要素配套支持政策,通过系统性改革与体制机制建设,推动诸要素向试验区集中和科学配置。
(三)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点。在创建试验区进程中,各地要积极为现代农业企业营造良好的软环境。要在资金、人才、落实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全方位推动“放管服”改革,按照“只跑一次”的目标,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特色农业企业快速发展,持续引领试验区创建,推动试验区快速度、高质量发展。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把试验区建设为人才集聚高地;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努力吸引人才、集聚人才、留住人才;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拓展新的培训渠道,提高试验区内生产者的科技素质、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创建试验区是吉林省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区。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创建活动,确保取得试验成果,要全面加强乡村振兴综合性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全面提升试验区创建和运营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确保试验区创建取得实效的重要条件。各地要从政策与技术市场信息、产业整体谋划提升、生产投入品可控化、金融支持与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文明乡村建设等方面探索建立综合性社会化服务平台,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系列化服务。
(五)强化经验总结及宣传。要建立交流平台,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为试验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途径,灵活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试验区创建工作。加大对乡村振兴试验区的宣传,提高试验区创建的可复制性。要认真总结各地创建乡村振兴试验区的经验教训,探索推动支持乡村振兴的规律性措施和发展模式,找到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提供经验支持和工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