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合石:法人“意外”出局背后
2019-06-29法制日报王家梁法人伍洲奇
◎ 文 《法制日报》记者 王家梁 《法人》全媒体记者 伍洲奇
贵州合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贵州合石”),是一家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1亿余元的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陈格路。
中天城投(贵州)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天普惠”),则是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天金融”,股票代码:000540)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石维国。
2015年5月15日,这两家本无什么业务往来的公司签署了一份《增资扩股协议》,由此“强强联合”却导致了原法定代表人被踢出局,身陷囹圄。
今年5月初,贵州合石原法定代表人陈格路之女李紫月却突然紧急致函多家媒体喊冤,称其母被本公司举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免去其法定代表人,大股东中天普惠趁机强食公司。贵州省领导“紧急救火”的批示,到了中天普惠管理层和个别领导手里却演变成“趁火打劫”的闹剧。
贵州合石公司办公地“贵阳互联网金融特区”大厦
记者提供
贵州合石遭遇困境
5月7日,贵阳市互联网金融特区大厦18层,留守公司的李紫月一脸无奈。“我2017年从国外留学回国,在贵州合石喜乐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工作。现在家里出了大事,公司也被人抢走了。”李紫月所说的大事,是指她的父亲李卫、母亲陈格路和几位亲戚,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
曾经,陈格路是贵阳市知名企业家。
生于1968年的陈格路,本是四川安岳人,从四川师范大学毕业后,陈格路在成都大发电器市场做过数年管理。2002年,做过数年管理的陈格路在丈夫李卫的支持下,在贵阳开了一家名为“凯歌归”的餐饮公司,生意异常火爆,这为陈格路赚取了人生第一桶金。
2009年之后,陈格路夫妇腾出手来投资金融产业。2009年9月16日,陈格路在铜仁投资了一家名为“川融”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陈格路作为董事占股10%;2010年12月24日,陈格路作为法定代表人,发起成立了贵阳高新黔投小额贷款公司(简称“高新黔投”),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陈格路占股32.5%。
随后,陈格路还投资了多达12家公司,并在6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一时风光无限。
在投资的众多公司里,最让陈格路满意的是于2013年4月23日成立的贵州合石公司,因紧跟互联网金融的时代步伐,陈格路成为贵阳当地行业领军人物。记者调查获悉,贵州合石的主业是从事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撮合服务。
根据贵州合石内部刊物《招商风采》显示,公司曾在短短63天内撮合投资超过10亿元,并于2015年10月8日突破60亿元大关,为投资人赚取的收益超过2.14亿元,这是非常令人羡慕的成绩。
各种头衔与荣誉扑面而来。
记者统计,在陈格路身陷囹圄前,她先后获得过“贵州省优秀民营企业家”“2016互联网行业领军人物奖”、贵阳市第四批市管专家称号、“民建全国优秀会员”荣誉称号、“2017新经济年度人物”称号等诸多荣誉;陈格路并顺利当选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贵州省市两级领导曾多次到贵州合石视察指导工作,并对陈格路予以表扬。
李紫月称,最让陈格路高兴的是,贵州合石竟然入了“贵州首富”罗某平的法眼,当时正逢罗某平旗下上市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天城投”,股票代码000540)欲完成从地产到金融的转型。事后证明,也正是因为入股贵州合石,2017年3月30日,中天城投更名为中天金融。
当时双方一拍即合,贵州合石与中天城投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中天普惠于2015年5月15日签署了一份《增资扩股协议》,由此拉开了“强强联合”的发展序幕。随后,中天城投的股价也由6元多飙升到近20元。
但时至2018年,形势急转直下,在P2P全国爆雷的大环境下,贵州合石也未能幸免,因为撮合的部分借款不能按时收回,贵州合石的资金链遭遇断裂危机。
“我是学金融专业出身的,根据当时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果大股东的2.7亿元出资款及时到位,公司就能渡过难关。”5月7日,李紫月对记者表示,按照《增资扩股协议》,中天普惠应当出资3.3亿元,但时至2015年9月30日,中天普惠登记为合石公司股东时分文未出;直到2015年12月,中天普惠方才出资6111.11万元,至今尚欠2.7亿元未出资到位。
投诉称遭趁火打劫
内外交困的陈格路选择了向中天普惠和中天金融求助。陈格路甚至认为,中天普惠作为尚未完成出资的大股东,有法律上的义务帮助贵州合石渡过难关。
据李紫月回忆,关键时刻,中天普惠表现得异常冷漠,对陈格路的请求置之不理。走投无路的陈格路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又筹集资金近2亿元,试图拯救陷入资金困局的贵州合石,但还是力不从心。
随后,陈格路向贵阳市政府求助。李紫月分析,其母之所以如此,一则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二则是出于市政府与中天普惠的特殊关系:中天普惠的母公司中天金融,拥有部分贵阳市政府的出资,带有一定的国资背景。
但陈格路的求助,同样无果而终。
接下来,陈格路又向上级有关部门求助。李紫月告诉记者,省政府领导很重视,有两位主要领导做了批示,要求政府部门紧急救火。随后,省金融办召集了贵阳市相关部门和贵州合石负责人开会,满怀希望的母亲去参加会议,回来却是一脸的疑惑,说在会议现场又被叫了出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李紫月认为,因为陈格路向省领导求助,省领导批示到贵阳市,这让相关领导和罗某平很没面子,同时中天普惠不愿意承担经济义务,所以陈格路到了会场却最终未能参加会议,更不知道会议做了哪些决定。
随后,贵阳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金融办、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据了解,2018年9月26日,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以筑观公(刑)传唤字【2018】1514号传唤证,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陈格路传唤到观山湖公安分局;9月27日,陈格路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与陈格路一起被刑事拘留的,还有丈夫李卫和公司的几位高管。
李紫月告诉记者,陈格路被刑事拘留的当天,中天普惠同时接管了贵州合石,并将陈格路投资的其他几家公司强行接管,尤其是高新黔投公司甚至被当众查封后,印章和银行网银U盾等也被中天普惠派驻贵州合石公司的工作组非法拿走。
贵州合石公司的“招商贷”互联网金融平台正常经营
记者提供
随后,李紫月选择向律师求助。
李紫月听完律师情况分析后认为,陈格路被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确实令人意外。原因有四:第一,陈格路依法注册公司,开门做生意多年,并被省市多位领导表扬;第二,贵州合石在与中天普惠合作时,中天金融作为上市公司,必然要做尽职调查,如果涉嫌违法甚至犯罪,那就不可能有双方的合作;第三,陈格路被刑事拘留后,中天普惠派员进驻贵州合石,并继续开展原有业务,每天的业务量高达上百万元;第四,如果陈格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大股东是否应与陈格路同罪?
就在律师和家属提出控告之际,公安机关变更了陈格路的涉嫌罪名,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变更为涉嫌挪用资金罪。
令人费解的法律追问
对于陈格路涉嫌罪名的突然变更,李紫月回忆说,律师曾提出强烈质疑。
虽然陈格路涉嫌的罪名改为挪用资金,但是至今贵州合石的司法审计报告都没出来,陈格路到底侵占了多少公司资产呢?另悉,贵州合石为了业务方便,将陈格路的个人账户公告为公司收款账户,众多债权债务人都是通过陈格路的个人账户走账,必然与陈格路的个人资金发生混同,而资金混同绝不等于刑事犯罪,陈格路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到底有多少是个人资产,又有多少是公司资产呢?
最为重要的是,如果陈格路涉嫌挪用资金,那么受害人应该是贵州合石,而非贵州合石投资人,如此的话,何来维稳?
对此,陈格路家属和其他公司的股东,开始对中天普惠管理人员与极个别参与此案的公职人员进行控告。
控告文书显示,中天普惠法定代表人张某强迫贵州合石员工陈泽伟交出高新黔投的公章和法人章,而高新黔投比贵州合石成立时间还要早三年,作为案外人的资产和债权被中天普惠非法获取和处置,控告书直指张某涉嫌刑事犯罪,但公安机关受理后,至今没有下文。
控告文书同时指出,有极个别办案人员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清收尚未到期的债权,协助中天普惠侵吞他人资产。
此外,中天普惠公司工作组接管贵州合石公司后,于2018年11月30日成立贵州镇坤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是贵州合石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刘博和总经理龙海祥都是中天普惠安排的。然后龙海祥组织相关讨债人员,使用非法获取的小贷公司印章和借款资料,要求小贷公司的借款人将借款还给贵州镇坤实业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贵州镇坤实业有限公司以这种方式已经收取借款近5000万元。
如今的合石公司,仍悬挂着前法人被捕前夕,投资人联盟赠送的锦旗 记者提供
5月7日,贵阳市金融办和贵阳市公安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办公室,负责此案的观山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先是否认此案是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的,后又改口称变更了罪名。政治部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我们警方办案都是依法依规的”。
5月8日上午,记者在贵州合石办公所在地看到,楼道里人来人往业务正常,丝毫没有陷入债务危机的迹象。办公室工作人员几经联系后告诉记者,公司负责人张某不在,下午才会来办公室。当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张总下午也不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
记者联系上了罗某平。罗某平表示,他不在互联网金融特区大厦上班,对于中天普惠被投诉一事他不清楚,他与此事也没有关系。
5月27日,贵阳市金融办主任韩梅向记者表示,包括她本人和金融办班子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依规处理此事,如果谁违法乱纪办事,一定会通过程序给予严历处分。
6月4日,贵州日报刊登了高新黔投的《严正声明》,声明称:“高新黔投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公司印章和借款资料向借款人催收借款,请公司借款人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正告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