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电费改装电表被批捕
2019-06-28俞如宇
俞如宇
“天天开空调,电费真心吃不消!”每到炎热的夏天,经营一家餐馆的宋某总会犯愁。2016年5月,一则小广告进入了宋某的视线,上面写着“修改电表,节省电费”。宋某随即拨通了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
接电话的是老张,他在一家燃气公司工作,早年间做过电工,常常帮人修电表、修电器。自那时起,他就掌握了“偷电”的本领,偶尔帮人改造电表节省电费。
2016年5月,老张来到了宋某的餐馆。宋某对外宣称电表坏了找人修理,便独自引着老张到了位于餐馆里间的电表边。大约20分钟后,老张就“大功告成”了,并向宋某收取了1800元劳务费。两人的秘密交易就此结束,此后便再无联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3月,供电公司发现了宋某餐馆的电费收取情况存在异常。后有关部门查实,宋某餐馆的电表计量性能不合格,宋某“窃电”一事就此败露。
案发后,宋某交代,改造电表前,夏季每个月电费高达一万元。在老张的“帮助”下,他在三年之内省下电费8万元人民币。二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向司法机关认罪悔罪。
承办检察官认定,餐馆老板宋某为非法牟利,伙同张某通过改装电表的方式达到盗窃国家电能、少交电费的目的,涉案金额巨大。日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宋某、张某批准逮捕。
主讲检察官花飞点评
“窃电”一般是通过连接外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方式逃避电表记录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国家对该行为严厉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相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窃电数额巨大,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该案线索,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竊罪立案。
检察官提醒,贪小便宜吃大亏,窃电行为可能触及刑事犯罪。市民朋友如果发现身边有窃电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向电力公司举报。
(花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