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33%
2019-06-25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云南农业 2019年5期
4 月20 日,《2019 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简称《报告》)在2019 中国农业展望大会上发布。《报告》显示,2018 年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达到33%。《报告》从发展环境、基础支撑、信息消费、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乡村治理信息化、服务信息化等7 个维度对全国2094 个有效样本县(市、区)的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全国已有77.7%的县(市、区)设立了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2018 年,县域财政总计投入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资金129 亿元;县域城乡居民人均电信消费突破500 元;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快速起步,2018 年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达18.6%;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64%,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5542 亿元,占农产品交易总额的9.8%;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成益农信息社覆盖行政村49.7%。本次评价从358 个自愿申报的项目中向社会推介了96 个创新项目,涉及智慧种养业、数字化管理、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等方面,以县域为单元的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开始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