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
2019-06-21吴妍
福建轻纺 2019年6期
按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产业函〔2019〕12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
《通知》要求按属地原则申报国家工业遗产。国家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申请国家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省级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部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明确推荐顺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企业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