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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工作探析

2019-06-21赵瑞全

农学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研究员农技职称

杨 莉,赵瑞全,顾 鹏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北京100125)

0 引言

党中央十分重视人才工作。1986年以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和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先后印发了《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农业科学研究人员执行〈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水产技术人员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稿)》、《农业九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1]等系列文件,构建了农业职称制度的政策体系。

为适应农业生产快速发展、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农业科技队伍建设的需要,1991年开始,农业部、人社部经过大约2年的深入调查和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农业技推广研究员评聘工作,随后印发了《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2](以下简称52号文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1994]农[人技]字第4号)[3](以下简称4号文件),1994年首批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工作正式组织实施。

1 农业推广研究员职称的重要意义

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技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扭带,是加快中国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措施。开展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聘工作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农战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一是完善了评审制度。解决了当时广大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聘无标准、业绩评价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客观公正的科学评价,有效提高了农技推广工作的社会认可度。二是稳定和提升了人才队伍。职称评审工作充分肯定了长期在推广第一线农技人员的能力、业绩和贡献,激发了广大农技推广人员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稳定和提升了农技推广人才队伍。三是有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培养和选拔农业技术推广战线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2 专业设置和评审标准

依据52号和4号文件有关规定,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全国总量控制,采取下达指标、逐级推荐和评审方式进行,达到了预期结果。

2.1 专业设置

根据文件规定,评审对象是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专业技术推广工作且学历资历、业绩等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初始设置了农学、园艺、植保、土肥、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农业工程等8个专业,随着评审工作发展,申报条件逐步细化,先后又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工程等专业。

2.2 评审标准

依据文件有关精神,紧密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际,强调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主要标准,重基层服务、重推广业绩、重实际贡献,注重社会和业内同行认可,注重向基层和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倾斜,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适应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对高层次农技推广人才队伍的需求。

3 评审结果及其分布

自1994年起,每两年评审一次,截至2016年底已相继进行12届,共有约1.12万人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在农业和农技推广领域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3.1 按数量分布

从图1[3-13]可以看出,各届推荐指标逐年增加,从第一届的600人[3],到第12届达到1800人[12];获得资格人数逐年也有所增加,从第一届的614人,到第12届达到1754人。

值得指出的是:推荐指标从第八届开始,呈快速增加趋势,其中第十届增幅最大,比上届增加了50%。获得资格人数从第10届开始,连续三届也有显著增加,平均增幅达28.7%。

图1 各届获得资格人员数量情况

3.2 按单位类别分布

从各届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资格人员单位类别情况看,农技推广单位获得资格总人数9559人,占84.9%;农业科研、教学、企业等非推广单位获得资格总人数1695人,占15.1%。每届获得资格人员中,农技推广单位和非农技推广单位人员占比有微小变化,但总体占比变化不大。农技推广单位和非农技推广单位获得资格人数均呈现明显增加趋势,分别从第1届的588人、26人,到第12届达到1478人、276人,分别增加1.5倍和9.6倍,非农技推广单位获得资格人数增加最为显著。

3.3 按区域分布

从共计12届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区域分布看,华北区、华东区各省市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占比较高,分别为20.6%、21.0%;西南区、西北区各省自治区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占比较低,分别为15.3%、14.0%;东北区各省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占比最低,仅为12.2%。

3.4 按行业分布

从共计12届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行业分布看,农业行业获得任职资格人员较多,为7237人,占64.3%;畜牧业获得任职资格人员2801人,占24.9%;水产行业和农业工程行业获得任职资格人员较少,分别为504人、712人,分别占4.5%和6.3%,主要因为水产行业、农业工程行业申报人员数量较少所致。

3.5 按专业分布

从共计12届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专业分布看,农学专业占32.0%、园艺专业占12.9%、植保专业占11.4%、土肥专业占8.0%、畜牧专业1538人占13.7%、兽医专业(含中兽医)占11.2%、水产专业占4.5%;农业工程专业占6.3%。其中农学专业获得农业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最多,畜牧专业、园艺专业、植保专业、兽医专业、土肥专业、农业工程专业依次减少,水产专业最少,主要因为这些专业申报人员数量较少所致。

4 农业推广研究员评选成效显著

20多年来,评审并获得任职资格的农业推广研究员队伍,是活跃在农业基层的技术骨干力量,是科技兴农的主力军和带头人。他们在各自工作岗位,团结农技推广队伍,紧密结合国家农业需求和当地农业生产技术问题,积极转化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培养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普及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为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4.1 不断探索创新,建立较为完善的评审制度体系

为提高推荐评审工作质量,各地认真贯彻4号和5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专家评议、确定上报人选的程序,坚持以专业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向基层倾斜,评选产生各地推荐人选,取得很好效果。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评审制度,制定相应的评审实施办法;同时创新推荐方法和评审模式,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方式方法。以黑龙江省为例,在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按照省级、地市级、县乡级3个层次,分别细化推荐条件,坚持学历与能力、资历与业绩、论文与成果“3个结合”,实行“论文+成果+能力”的综合评审办法,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创新评价体系。

4.2 农技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农业推广研究员是农技推广队伍的骨干、带头人,是一支充满创新活力的新生队伍,坚持农技推广与农业科研、高等农业院校、农业企业合作,积极承担国家、地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

河南是农业大省。从2009年以来开展了“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服务行动,全省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系统万名农业科技人员,层层推进,包村入户,以推广粮食增产稳产和防灾减灾技术为重点,加大关键时节、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力度,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云南省以农业推广人才队伍为核心,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组织省、州(市)、县、乡四级农技人员抓好重大增产技术的集成配套,抓好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确保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取得了明显效果。

4.3 采取多种方式,培养提高基层农技队伍业务水平

各地农业主管部门立足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农技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农业农村社会发展做出了新成绩。如山东省制定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印发“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调动全省行政、推广、科研、教学、企业等教育资源,大规模开展各类农技人员的专业培训,取得明显效果。广东省实施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农技推广单位参与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工作,构建起“多渠道、多终端、多元化、多层次”现代农村信息服务网络,普及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受到专业大户和广大农民的欢迎。

4.4 普及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提高广大农民科学务农水平

当前,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面临如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农业一体化经营、家庭农场等农业制度创新问题。要破解这些难题,必须转变生产方式,将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上来,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普及现代科技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科学务农素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广西自治区通过开展“百千万”行动,并结合科技“三下乡”、“结对帮扶共建”等活动[14],充分发挥农技队伍接地气的服务功能,取得显著成效。

安徵省农技推广单位积极参加农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水稻生产技术指导,现场解决问题,传播技术,为水稻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组织专家到省广播电台做农技服务节目,在安徽农业信息网上发布“水稻高温热害及其防御技术对策与建议”等[15],为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5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20多年来,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推广研究员数量偏少。据2015年6月统计,全国评审通过的在岗农业推广研究员约5000人,仅占在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54.19万人的0.9%,而且在岗推广研究员平均年龄约53岁,到2020年大部分将到退休年龄,不适应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在岗农业推广研究员分布不均。主要是县乡基层农业推广研究员人数偏少[16]。三是目前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式急需改进。目前评审的基本标准是1994年参考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农业)职务试行条例制定的,评审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和改进,但已不适应目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人才评价和职称制度的深化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部、人社部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意见[17-21],特别是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为农技推广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此,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 改进评审组织方式

在初始阶段,作为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农业推广研究员评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随着“放管服”改革推进,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下放评审权限,加强监管与服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利于推进各地建立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农业人才工作体系。

5.2 推进分类评价

依据农技推广队伍的层次、类别、专业学科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合理设置评审条件,应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评价,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等。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技人才,以实际贡献,即进村入户、农业增产增收、培训农技人员和指导农民科学务农等作为评审依据,逐步形成分类评价、各有侧重、相互协调的农业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5.3 拓宽评审人员范围

为适应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要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5.4 推进人才评价工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服务

借鉴广西、山东、新疆等地职称评审信息化操作方式,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探索建立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22],逐步实现在线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组建人才评价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23],提升人才工作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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