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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巴赫先生

2019-06-20八月长安

幸福·悦读 2019年4期
关键词:血泡学琴大提琴

八月长安

我上过一门选修课,叫西方音乐史。一起选修的朋友问我:“这些你早就知道了吧?你学过大提琴?”我没好意思摇头。

我告诉她,我学过8年的大提琴,我学会cello(大提琴)这个词比apple(苹果)还早。

小时候,我妈妈认识的一位女士说:“孩子的气质要从小培养。不要去学二胡,凄凄惨惨的;也不要学古筝小提琴钢琴之类的,学的人太多了,竞争激烈;就学大提琴吧,我认识一位很好的老师。”

隔了几天,我就被妈妈带去见了李老师,在她的房间里看到了漂亮的大提琴。人类对于美的感情是共通的,大提琴来自三四百年前的欧洲,但我觉得它美,美得无法形容。我真的只是单纯地觉得它美,想让我妈弄一把给我过家家用。

可我没想到,后来大提琴差点要了我的命。4根琴弦细细的,却足以让小孩子的指肚统统肿起来,更不用提后来学习拇指把位,大拇指侧面一个血泡接一个血泡,直到生生磨出厚厚的茧。经过很久的练习才能稳定地运弓,不再发出锯木头般的噪音,所以我小学时右臂就有结实的肱二头肌了,到今天还保持着清晰的肌肉线条。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夏天更遭罪一些,因为家里没有空调,琴身把位被汗水浸得滑滑的,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手指头也可以出汗;因为衣服穿得薄,琴身后侧的圆弧就卡在胸口的位置,我那里磨出了一块月牙形的茧,直到高中时才渐渐消失。

但总体上,我还是一个懂事的小孩,是李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之一。她说我有天生的乐感,一点就透,又肯吃苦,细节处理细腻。为了鼓励我学下去,她甚至没有按常规给我涨学费。

当我结束枯燥的“锯木头”之后,才慢慢理解了学琴的美妙与虚荣。对美的部分一直是懵懂的直觉,而虚荣才是我刻苦的动力。小学一年级时,我可以练习最简单的小品了,比如《农夫之歌》。某天下午我突发奇想,一边练琴一边给《农夫之歌》即兴填了词。一曲完毕,我听见一阵鼓掌声,外公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房门口。

我用两年时间考过了中国音协的五级和八级,进了儿童少年中心的民乐团。因为个子太矮,我成了乐团的吉祥物,拖着大大的琴和他们一起演奏《金蛇狂舞》《北京喜讯到边寨》。我以为乐团全都是这么好玩的地方。这种认识持续到小学五年级,我准备加入中学生乐团——它的名字叫中学生乐团,但小学生也可以进。我那时候已经在学巴赫的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了,巴赫的无伴奏组曲第一次让我在练琴的时候想哭。它是那么美,庄重、平衡、和谐。我学了几年的琴,才终于发现音乐在虚荣、攀比、争气和“烧钱”之外,最单纯的美。

小学毕业前,我面临一个重大的抉择。李老师的另外两位高徒在初中的时候分别考入了两所著名的音乐附中,脱产备考、背井离乡。两位师兄师姐放假回家时特意找我爸妈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千万想好了,这是一条不归路。”我爸妈愁肠百结。

小学毕业的夏天,我顺利地考完了大提琴十级,得了一个全国金奖,帮爸妈做了决定:十级也考完了,到此为止吧。后来断断续续又学了一年琴,我不记得究竟是哪一天上了最后一堂課,也不记得自己哭了没有。

离开前在歌剧院一楼的收发室窗口注销学员证,老爷爷给小本本盖上作废的钢印,对我说:“你刚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不点儿呢。”我走出大门,左手边是友谊路,矗立着儿童医院。我最害怕学琴的那段时间,走到歌剧院门口时不想停步,恨不得径直冲到儿童医院里面去住院。

那些岁月一转眼就不见了,再一转眼,我拇指和胸口的茧子也都褪得不见了。

摘自《风流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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