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 的狗
2019-06-20徐慧芬
@徐慧芬
我的朋友老康是个爱讲故事的人,他口齿伶俐,爱说爱笑。只要他开讲,旁人只有听的份。
今天的聚会,他入座时神情却有些不振。一打听,原来是刚刚失去了他心爱的淘淘,一条泰迪宠物狗,悲伤的情绪还没有完全缓过来。提到淘淘,他神情开始激动,迫不及待给大伙儿讲述了昨天丢失狗的经过:
我家不远处新开了一家大型花鸟市场,昨天吃过早饭后,我带着淘淘去逛逛。那市场可真大呀,各种奇花异草啊、龟鸟虫鱼啊、猫狗宠物啊,让人眼花缭乱。淘淘穿梭其中,四条腿岔来岔去,一会儿窜到这家,一会儿溜到那家,兴奋极了。
等我看中了一盆兰花,和店主讨价还价后捧在手上要走人时,却发现淘淘不见了。我抬眼四周不见踪影,就喊了起来:“淘淘!淘淘!”喊了几声,仍不见它的影子,我急了,开始沿着“井”字交错的一家家店铺找去,还是不见淘淘,我就拔腿穿出人流往场外跑,哪知跑得急,脚上一只鞋被甩了出去,正巧被一辆助动车压过来,这只鞋就瘪了。那可是意大利名牌鞋呀,是我女婿去年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心疼死了,女婿知道了对我说:“坏就坏了,我再给您买一双……”
下面有人插了一句:“你女婿待你真好啊!”
“那是。”他继续说下去:
我女婿是世界五百强企业里的一名高管,他常在国外跑。有一次他被国外一家财团邀请到这个国家的一个岛上部落里观光,那里的人向贵客敬酒时有个奇特的礼节,斟好的这杯酒,先要把自己的鼻子朝酒杯里碰一下,等鼻孔里沾了酒,然后端给你,这是他们对客人表示的最大敬意。这种陋习谁能吃得消?可我女婿为了这友好的气氛,眉头都没皱一下,接过这杯酒一饮而尽。
“你女婿真不容易!”听的人又插了一句。
“那是。”他又继续说下去:
我女婿那小子是苦出身,他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山里,为了要跳出这穷山沟,他自小读书用功,是当地的高考状元。他对自己的父母也满孝顺的,自己出息后,就想把父母也接出来,但他父母习惯了山里生活不肯出来,现在那里也开发成旅游景点了,当地的土产成了市场抢手货,我女婿每次山里探亲回来,总要带回不少山货。我最喜欢的就是那里的笋干、香覃和野猪肉,这都是原生态的山珍啊!这三样东西放在一起烧,满厨房的香气呀散都散不开,那滋味啊,可能你们都没尝到过……
“那当然,那当然,想都想得出的!”边上人咽了咽口水,都附和。老康继续说下去:
野猪是国家禁捕物,但为了防止野猪繁殖过多,政府也允许那里的山民一年里按季可以捕捉一次。我那亲家是捕猎好手,他家里有杆猎枪可有些来历,是我女婿的太爷爷当年救了在山里迷路的一个俄国老毛子。那老毛子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个旅游达人,他独自一人到中国山沟沟里来猎奇,结果迷了路昏倒在雪地里,幸好被我女婿的太爷爷打猎时发现了,就把他背回家里,用一碗草药汤救醒了他,结果老毛子临走时就把这杆枪留下了,如今可成了古董哪……
老康讲啊讲,他神情亢奋,红光满面,刚入座时的萎靡一扫而空。而我们听他讲了几个小时还意犹未尽。
回去路上,我坐在公交车里,突然想到,老康从丢失狗开始讲起,讲到最后一刻也没有回到主题上,而最初想听老康丢失狗故事的所有人,也没有一个想起来提醒他,话题该回到狗身上。大家都陶醉在他旁枝逸出又逸出的故事里乐此不疲。唉!我们这些人怎么啦?
想得入神时,忽然发现车厢里人空了,原来到终点站了。我下了车才知道自己乘错了车。昏暗里正懊丧着,只听边上一辆小车里有个声音叫我,原来是邻居阿杜。他说刚把朋友送到宾馆,准备回家去。这样我就进了阿杜的私家车,上了高架,一路畅通,到家竟比预想中提早了半小时。
想想今天可真有意思啊!老康的故事讲岔了,而我竟然沉醉不知归途。那条宠物狗淘淘呢?乱花迷眼,美景扰心,离开了旧巢,又焉知非福耶?人生路上也大抵如此吧。
图:黄煜博
【作者简介】 作者系上海作家,中国微型小说学会理事。作品曾连获三届“世界华文微型小说大赛”等第奖,以及“小说月报百花奖”“吴承恩文学艺术奖”“冰心儿童图书奖”等多种奖项;曾入选《中国新文学大系》等多种权威性选本;曾入选武汉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各种试卷,以及入编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等各类学校教材。徐惠芬出版小说、散文集多部。小说集《文玩核桃》被中国现代文学馆收藏。
【微点评】 《把我的礼物送给他》刻画女性的细腻心理变化独具特色。作为一个心思细密的女作家,徐慧芬能把握作品中人物的感情变化,并予以准确描绘。小说具有镜头感和画面感,用笔都十分缜密,准确地传达出她内心深处的些许失望,但那绝对不是巨大痛苦与彻底绝望。所以当儿子拿出由三双紧紧靠在一起的鞋构成的图画作品《我的一家》让妈妈作为礼物送给A君的时候,令她震撼中惊醒过来的转变也就是很自然的了。作品情节显得不突兀,用笔绝无一点随意之处,这特别值得很多年轻作者仔细体会和借鉴。
她不满足于仅仅讲好一个完整圆润的故事,还善于进行艺术的不懈探索,《迷途的狗》能让人在阅读中得到更大的艺术满足。小说揭示的还是一种隐秘的心理,“我的朋友老康”最初讲自己丢失狗的事儿,但讲着讲着却讲起了自己女婿的故事,大家听得津津有味,而都忘记了那只迷途狗的命运。“我”坐上车后才想起这个过程,结果想得入神坐到了终点站,直到下车后才知道自己乘错了车。多亏碰见开着私家车的邻居阿杜,坐他的车才回到家。那条宠物狗淘淘到底去哪里了,会是什么结局?这就留下了一处空白,能吸引人去回味。但小说的用意主要不在这里,里面更主要的不是这个空白,而是还有更大的空白在焉。老康为什么把故事讲岔了,他这样讲真实的心理秘密是什么?“我”为什么沉陷其中,在沉思里不知归途?本来坐错车结果却“上了高架,一路畅通,到家竟比预想中提早了半小时”。这种暗自庆幸包含着什么深意?迷途的狗又有什么象征意义?小说在结构上设置两个“我”混声运用,作为小说的叙述人“我”,老康讲故事中作为老康的“我”,都有很多因素草蛇灰线伏脉在那里,但深意究竟何在?所以读者也罢,小说中的人物也罢,都被作者的精心构思带入了一个艺术陷阱,只有跳出来以后才能去回味咀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