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公安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开创诸多打击模式性犯罪新战法

2019-06-18

中国防伪报道 2019年3期
关键词:春雷公安部公安机关

2018年5月至11月,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进出口和寄递环节,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发现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威胁生产生活安全、妨碍社会创新发展。针对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链条化、产业化、跨区域的特点,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数据意识和信息应用能力,以云端打击为主战模式,开创了诸多打击规模性犯罪的新战法。

如2017年,公安机关利用“云端系统”顶层组织研判,集中下发线索,部署开展全国一体化集约打击假酒犯罪系列行动,共破案2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8名,捣毁犯罪窝点457个,缴获各种品牌假酒81.8万瓶,案值9.56亿元,形成“全国打、打全国”态势。

公安机关积极推进警企协作、“两法衔接”,努力夯实公安打假工作长远发展根基。比如与原国家工商总局合作对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实时监控,与国家烟草专卖部门联合建设首个涉烟违法犯罪研判室,杭州市警方与多家电商设立了服务站等。

此外,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国际执法合作,先后与国际刑警组织以及美国、欧盟等35个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建立了合作渠道。如应国际刑警组织邀请,公安部组织参与其发起的打击互联网假药犯罪“盘古”行动、打击侵权假冒和非法物品贩运“链条”行动等。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春雷行动”

2017年公安部为了迅速落实国务院常委会议关于加强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打击经济犯罪“云端2017”专项行动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春雷行动”,全国公安机关紧扣新时代改革发展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打击矛头对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定“为国打假、为民打假”信念,始终把打击和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先后发起“打假行动”“网上打假行动”“云端2017”等专项行动,狠抓专案打击和战役攻坚,共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 13.57万起,涉案总价值逾930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9万名,保持了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的强大声势。针对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链条化、产业化、跨区域的趋势特点,公安机关树立“大数据”思维,强化数据意识和信息应用能力,对制假售假全环节、全链条实施精确打击,先后打掉2200余个跨区域、跨国境、产业化特大犯罪网络,以实际行动和战果回应人民期待,为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提供有力执法保障。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月31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春雷”行动,先后摧毁286个区域性犯罪源头及其供销网络,捣毁犯罪窝点5970个,破获假冒食品药品、妇幼日化等突出领域犯罪案件2061起。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制假售假活动仍较活跃,许多犯罪链条和网络尚未斩断,行业性、区域性、领域性制假售假现象依然突出。持续发起专项打击,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民生安全的具体举措。“春雷行动”强力围剿直接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妨碍企业创新发展、侵害知识产权的突出犯罪,紧盯日化用品、妇幼用品、服饰箱包、汽车配件、打印耗材、机电建材等重点领域,严查“元旦”“春节”两节节日市场,特别是针对各地屡打不绝的地域性造假“顽疾”开展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坚决以强有力打击破案攻势,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春雷行动”为抓手,深挖犯罪源头窝点,摧毁犯罪产业链条,严惩制假售假不法分子,防止此类犯罪蔓延发展。同时,公安机关将坚持“长期作战、强力遏制”指导思想,着力提升打击效能,坚决遏制突出犯罪,保持高压严打力度声势,依法保护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坚定守护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全力护航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知识产权法律限制及法律特征

法律限制

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

第一,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例如专利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对某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著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权法第3条、第5条的限制。

第二,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

第三,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对著作权,法律并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法律特征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以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猜你喜欢

春雷公安部公安机关
惜物
花事
CT及MRI在腰椎管狭窄症诊断中的应用
公安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惊蛰吃什么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
对群众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是怎么收费的?
公安部首设“反恐专员”
脑筋转个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