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思考
2019-06-18陈凯斌
□陈凯斌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国家会计改革的一个方面,2001年曾在山西省试行——成立了山西省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归山西省财政厅直接管理),将各厅局的机关财务撤销,只留报帐人员,会计核算工作由省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进行。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13年末山西省会计核算中心在运行不到2年后就结束了他的使命,我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就此次改革谈谈我个人的想法。
首先,会计集中核算提出的大背景是国家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独立自主核算,在不改变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的前提下,将原来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取消,各单位只保留1-2名报帐员,原来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由核算中心集中统一办理,融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服务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形式。
其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所带来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资金的所有者与财务核算分离。过去会计做假帐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这也是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一个主要手段,由于单位财务人员归单位领导直接管理,如果财务人员不按领导的意见办理会计业务,就存在被调离甚至开除的危险。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以后,财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这就解决了财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单位领导不可能去支使会计核算中心的人员来做假帐,会计核算中心的人员也没有做假帐的动因。在防止腐败贪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会计报表等资料的真实性。
二是财务审批与监督分离。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各项支付的审批,由于会计核算中心是独立运行的,因此,各单位只有按照本单位预算批复完成各项支付,才能通过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支付。这样,就由过去的事后监督检查,变为现在的事中监督检查,会计核算中心在办理会计业务的同时,就履行了监督职能,与各单位形成了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能使各项资金更合理、高效的发挥作用。
三是会计档案管理与单位分离。以前会计年度终了后,形成的所有会计档案均由本单位保存,如果有会计造假行为发生,外人很难得知。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档案由会计集中核算部门统一保存,会计集中核算部门有专门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可以对可疑的会计凭证与出具凭证的单位进行核查,这样,就能及时的发现问题;同时会计核算中心既受各预算单位的监督、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也受来自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凭证等进行审计的同时,也是对核算中心的审计。这也有利于提高单位内部控制质量。
四是会计业务处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过去有一种思维是财务是单位的机密部门,除了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内部人员知道单位财务情况外,单位其他职工是不能也不允许知道单位财务情况的,这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贪污腐败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这种现象将不会存在,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的经手人、财务负责人、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的部门主管、会计主管和会计等六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单位的主管领导、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等审批。这种“阳光作业”正是国家所提倡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实行财务公开,每一笔开支要经得起人民的检验。
第三,作为山西省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一个基层参与者,我觉得集中核算有以下的不足之处:
一是核算中心与各单位相距较远,有极大安全隐患。核算中心作为各省财政厅的直属单位,一般办公场所设在省财政厅附近,这也是为了便于工作开展。但由此形成一个问题是,各个单位的报账员每天要携带大量原始单据来往于本单位和核算中心之间,有的审核不通过,要返回单位补充完善,一天之内要跑很多趟,容易造成单据丢失,极不安全。
二是核算中心人员太少,办事效率低,不能满足单位业务需求。成立核算中心之后,各单位大到上亿元的工程款,小到日常纸笔等办公用品的开支,都需要事无巨细,都要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办理,而省会计核算中心作为一个全额预算单位,不可能随便增加人员,这就造成了核算中心超负荷运转,即使经常加班加点,也不能满足各单位的业务需要,尤其是到年终时(一般各工程款要到年末工程结束验收后支付),各单位要加快支付进度,否则有些款项没有完成支付,第二年财政要无条件收回。这就给各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之间造成了很大的矛盾,完全不能满足单位的业务需求。
三是会计监督工作存在不足。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的财务人员与各具体业务单位脱离,不了解各单位的业务工作情况;而且一个核算人员又同时负责多个单位账务,无力全局掌握每个单位业务细节,很难来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据了解,各省的会计核算中心实行基本都实行大厅式作业模式,会计人员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只能在单位来核算中心报账时进行监督,而且仅仅是从会计规范的角度进行监督。至于这项业务的开展会产生什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单位在没有去核算中心报账前,会计人员一无所知。核算中心已经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要做到账证、账账和账表相符是很容易的。但要做到账实相符,则相当困难。单位报账时,会计人员只能根据单位报来的单据是否合法来判断。只要单据合法有效,不管单据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会计必须办理报销业务。所以说,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的监督职能得不到位充分保证。
四是从节约经费的角度来看,核算中心的成立也与此相违背。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后,各单位的会计人员也基本上没有减少、会计机构也继续保留。但新的会计核算中心要正常运转就要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办公设备、招聘大量财务人员,还有日常运行支出,这都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要使会计集中核算能适应新的形势、健康运行,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账系统。建立远程报账系统和远程查账系统后不仅可以减少核算中心财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可以减少各单位报账员到核算中心排除等侯的时间,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消除了单据丢失的风险。还能便于核算中心与业务单位进行日常交流,有利于核算中心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动态,更加合理的安排好每一笔开支,使会计监督工作更加全面。
二是转变会计职能。过去我们核算中心的会计只是各单位的记帐会计,今后,要转变会计的职能—要作为管理会计,从单位的预算上报、计划审核、决算编制等工作入手,加强预算资金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职能,真正做到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角色,在各单位资金支付之前来确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而不是在支付发生了之后才来监督检查。
三是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会计核算中心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尤其是一个资金量十分庞大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由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管理后,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也由原来各业务单位分散承担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承担,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要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每一笔支出的公开透明。在做好单位内部控制的同时,要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四是要加强与被核算单位的沟通交流。会计核算中心随然独立于各业务单位,但它其实也是各单位的财务部门,是服务于被核算单位的,要搞清自己的角色,在把好支付关的同时,要及时与各单位沟通,搞好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支付能服务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
尽管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是利大于弊。我相信,通过不断改进完善,会计集中核算一定能成为一项成功的会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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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