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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综合施策助推资质许可监管

2019-06-12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曹祥云周剑

中国电业与能源 2019年5期
关键词:电力设施资质许可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曹祥云 周剑

福建能源监管办向厦门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一级资质。(郑剑凯 摄)

“放管服”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福建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服务,综合施策,把深化“放管服”摆在突出位置,构建“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的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机制。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扎实推进福建能源行业资质许可监管工作,开创了资质许可监管工作新局面,推动了福建省能源领域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用电用能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简政放权优化准入条件

福建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能源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资质许可审批流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历年来发布的涉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及省外承装(修、试)入闽施工备案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明确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9 件。聚焦解决“审批时间长、申报材料多、申报内容多”等问题,对许可申请审查标准、自查抽检范围及延续申请材料进行调整和简化,对每项电力行政许可事项运行流程图再梳理、再改造。进一步简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办理流程和申报条件,加快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取证。试行许可告知承诺制,逐步改事前现场核查为事后现场抽查,优化四、五级承装(修、试)企业现场核查方式,仅对提交材料有较大疑点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完成形式审查的承装(修试)企业告知承诺制,试行告知承诺制的企业在取证后半年内,按地区随机抽取不低于20%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截至目前,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实施了十三批(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资质许可申请现场核查告知承诺,共计76 家企业。

主动作为提升服务水平

福建能源监管办创新服务方式,注重服务品质,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针对企业许可申请过程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资质申请证前服务,加强证前辅导,主动向能源企业提供证前服务,为企业资质申请提供帮助,及时作出解答并归纳总结,实时更新资质申请常见问题手册,方便企业学习咨询。创新培训辅导方式,定期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申请证前集中辅导,推行属地专家服务,开展党员咨询日活动,对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指导省电力企业协会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政策宣贯、高级研修、科技举荐、信用评价、技术咨询及各类培训。助力民营企业人才培养,推动民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与职称评定机构对接,畅通职称申报、评定渠道。推动民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培育和输送复合型优秀人才。丰富企业间交流合作,引导民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与台湾地区电力施工企业技术合作。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加强许可信息公开,将电力业务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证办理相关资料共享(条件、指南、规范等)、行政许可决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通报、相关检查通知等各类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业务交流QQ 群、申报平台、办证大厅触摸屏、办事指南、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形成全面立体的信息公开网络。印发《福建能源监管办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实施意见》,践行“一趟不用跑”,推行便民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对不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许可事项,全部压缩一半的审批时间。研究制定《福建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闽监能资质[2018]102 号),深入推进电力业务审批事项服务便民化,加强便民措施之间的联动性,实施从申报到领证全流程的优化,明确申报过程“只需跑一次”。出台《福建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支持涉电力领域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措施》,着力为民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发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涉电力领域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综合施策增强市场活力

市场主体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决定因素,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和潜力在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发育程度决定着区域经济发展的实力和竞争力。培养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和活力源泉,也是当前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截至2018年底,福建省共有输供电企业82家、发电企业347 家、承装(修、试)企业350 家。目前,福建承装(修、试)企业的数量、规模和活力、潜力,与先进省份仍存在一定差距。

福建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承装(修、试)企业的培育,多措并举,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等4 个标准化文件的要求,加快许可标准化建设,加强标准化管理,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和申报条件,做到定岗、定责、定时限,严格办理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实现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大幅降低现场核查企业的数量和比例,大大缩短了许可审批时间。完善许可监督管理平台,应用“互联网+审批”的服务模式,集网上办事、协同审批、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平台收件、自动流转、并联审批,确保行政审批的无缝对接、高效运转,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对许可管理平台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开通宽带专线服务,提高企业申报材料上传速度,解决了多家企业同时上传的瓶颈。试行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延续全面施行告知承诺,取消人员、设备、业绩附件等申报材料要求。优化工程业绩申请条件,取消所有非法定要求的许可申请人证明材料。整合优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现场监管检查,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一次,切实减轻企业迎检备检负担。落实国家惠台31 条政策措施相关文件精神,致力海峡两岸能源行业交流合作,率先向台湾企业开放电力建设施工市场,先行试点采认台湾电力工程资质,向台湾企业(勇帅电气技术顾问有限公司)颁发大陆首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采认书。

强化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方面行为表现的综合性评价,能够全面客观反映企业发展实力和竞争能力,是企业的整体“画像”。从日常和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问题,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申报企业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申请许可证的情况明显增多;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涂改、伪造许可证,出租、出借许可证时有发生;电网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格,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问题屡禁不止;电网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程度较低,招投标环节中设置不合理的准入条件电网公司关联企业中标率明显偏高等。

福建能源监管办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福建电力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制机制,成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能源行业信用监管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福建省能源行业2018年-2020年信用监管工作主要内容及工作分解》,建立完善信用报告制度、“红黑名单”制度、信用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开展第三方信用评级评价,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扰乱市场秩序、市场交易违规、合同履约失信、安全环保失信、信息造假等行为的监管。印发《福建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专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公布2019年度电力承装(修、试)技术服务专家名单的通知》,推进企业自律,发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的特长。对2016年以来新建电网工程项目及用户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电力用户“获得电力”情况开展现场重点督查。开展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执行许可制度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跟踪输供电企业填报许可事项变更进度,确保电网企业依法持证经营。依托监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许可变更、许可延续、年度自查等非现场检查手段,探索开展企业持续保持资质能力监管。依法查处能源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件稽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2018年先后对8 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立案调查、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罚没金额48.2 万元,成为福建能源监管办建立以来办案最多、处罚金额最大的一年。

2019年,福建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深化资质许可“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加强许可准入监管,持续推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健康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 周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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