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了“金钟罩”
2019-06-11李长江黄兴旺
李长江 黄兴旺
2019年1月14至18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审议表决《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被列入大会议程。刘捷/摄
这部法规的出台,创造了几个第一:
——2018年年初规划,2019年年初出台,刷新立法的“龙江速度”;
——首次在立法过程中专门征求政协委员意见,是立法协商机制的一次全新尝试;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首部法规。
她就是1月18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的出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提出的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步伐等要求的重要保障措施;是针对“投资不过山海关”、不依法办事、讲“摆平”“搞定”等外界对我省营商环境批评意见的一种积极回应。从这个意义来讲,《条例》就是我省破解营商环境困境的法治利剑。
精雕细琢立解决问题的法
營商环境不优,是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直以来,省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2018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组织召开了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指出,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全省上下要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黄兴旺/摄
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全省振兴发展大局,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在省委领导下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工作。2018年年初,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此项立法工作受到了省委的高度重视,张庆伟书记多次过问《条例》起草中的有关情况,并在省委常委会上专门听取汇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一部重塑我省营商新环境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不能简单地通过,要在2019年1月份的省两会上广泛听取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后,在人代会上表决通过。”2018年12月17日,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暨设区的市立法座谈会上,张庆伟书记再次就《条例》作出重要指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非常重视这项立法工作,把它作为2018年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工作。2018年10月,在《条例(草案)》一审后,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作出批示,要求在修改过程中一定要写清楚政府“必须为”和“不可为”事项,以更好地体现《条例》重点在于规范公权力。
为保证《条例》的立法质量,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多次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修改《条例(草案)》。
2018年12月《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二审;2019年1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国内知名法学家、经济学家为《条例》严格把关;今年元旦过后,又专门召开由省政协委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在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法案组成为今年唯一一个跨两会的工作组,他们深入各个人大代表团和政协各小组,就《条例(草案)》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大会声音。
最终,《条例(草案)》作为立法议案,由省人大常委会提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
回头看,对《条例(草案)》一系列的反复锻造,精细打磨,都是为了保证《条例》立得住、真管用,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成为管用、好用、实用、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期间,代表们对《条例(草案)》赞赏有加,一致认为,这是一部全面、可操作、亮点颇多的地方法规。
2019年1月18日上午,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就《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刘捷/摄
提高效能立规范权力的法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避免行政权力被滥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是优化政务环境的重要任务,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条例》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立法调研座谈时,有企业反映说,“各部门审批,因条块管理缺乏一定的协同配合性,容易造成审批过程中的推诿、扯皮,影响审批效率。”有企业代表希望,政府及各部门应当成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员、监督员。对此,《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要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通过统一、规范的工作规程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针对行政权力下放过程中,“不顾基层实际情况,一放了之”和“明放暗不放”的问题,《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应当听取承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加强对承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依法不能直接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可以采取委托方式下放,同时提供设备、资金、技术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实施、变相恢复已经取消或者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在立法调研时,有企业诉苦说,“不怕天,不怕地,就怕今天换县长,明天换书记”。就此,《条例》对政府诚信和“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作出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为强化履约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有效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条例》还着重对“招商引资”作出规定。一是针对“信口开河、随意许诺导致优惠政策不能兑现”问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是针对招商引资“暗箱操作”问题,规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三是针对“招商引资企业落地之后无人问津”问题,规定招商引资部门自与市场主体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报本级和上一级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由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开展项目落地保障工作,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评。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围绕破解市场主体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就此,《条例》规定了政府要优化政策信息服务,為市场主体及时提供信息;优化基层便民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优化行政许可实施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能。据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显示,行政检查存在着执法不规范、不公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此,《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依法实施行政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2019年1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会上,一些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原晨峰/摄
保护权益立维护秩序的法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强化市场意识,发挥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依法竞争、优胜劣汰等市场理念成为自觉遵循,让市场在经济活动中唱主角。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偏弱的问题,《条例》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正的市场秩序,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针对目前一些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处理与企业之间关系方面,往往为了“清”忽视了“亲”,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遇到的矛盾问题了解不够,不能为企业提供更为周到热情的服务。对此,《条例》规定应当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可以通过组织企业家座谈、走访或者情况通报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方面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实际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规范司法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加符合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期待。在立法调研中有企业反映,“有些司法行为不够规范,违法限制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人身自由,动辄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重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此,《条例》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司法机关不得对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依法需要采取的,应当控制范围和期限。对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应当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针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甚至被私自处理的问题,《条例》规定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及时处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任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贪污、挪用、私自处理或者延迟返还。
缺少有效监督,权力就会任性。《条例》规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明确了“责任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同时,《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听取和审议年度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可以通过组织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
《条例》还体现了监督与激励并重、严管和厚爱结合的原则。比如,《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机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深化改革中探索试验、敢于担当、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损害公共利益,出现失误、错误,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其工作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不作负面评价,不追究行政问责责任。
会议审议期间,代表们对《条例(草案)》赞赏有加,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部全面、可操作、亮点颇多的法规。刘捷/摄
正如一位人大代表所说,《条例》的出台,是全省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必定能推动法治龙江和诚信龙江建设,扫清障碍和利益藩篱,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汇聚起磅礴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