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重点车辆典型违法行为的危害
2019-06-11
超速行驶
2018年2月27日下午,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发生一起客车与货车碰撞事故,造成6人死亡、23人受傷。此事故暴露出三方面问题:一是客车违规从事包车客运业务;二是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事发当日为小雨天气,事发路段路面湿滑,货车驾驶人占道行驶、超速行驶,肇事客车驾驶人应急处置不当;三是货车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于2015年9月24日到期。
2017年6月5日,一辆大客车从江苏泰州开往上海,行经泰州兴沙公路周奋段时,因超速行驶,面对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三轮车避让不及进而失控发生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
2015年1月16日,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饮马池大桥上因雪后路面湿滑结冰,发生四车连环相撞事故,其中一辆运送汽油的罐车碰撞后汽油泄漏起火燃烧,事故导致12人死亡,6人受伤。
此次事故中,运油车超载并在冰雪路面超速行驶,因操作失误造成车辆失控,追尾碰撞面包车、刮擦中央隔离带钢板护栏,最终停在左侧车道和右侧车道内,堵塞了由西向东行驶的行车道。后方驶来的大型普通客车在冰雪路面超速行驶,操作不当,右前角与运油车左后角相撞。
运油车押运员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未关闭紧急切断阀,导致在碰撞中罐体卸料口损坏,所装汽油泄漏,随后一辆SUV与客车产生追尾碰撞,撞击产生的火花引起汽油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燃爆,引燃4辆事故车辆。
危害
车辆超速行驶更易引发交通事故。美国交通部下属的联邦公路局报告,与零速度差时事故的发生概率相比,速度差为8km/h时,事故概率变为2倍;速度差为16km/h时,事故概率变为4倍;速度差为24km/h时,事故概率变为8倍;速度差为32km/h时,事故概率变为16倍。
超速车辆会干扰正常车流。超速会增加交通冲突点,因为超速增加了超车机会,而每次超车,驾驶人都必须提高车速进行高速交会,被超者则需减速让行,由此增加了交通冲突点,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随着车速的提高,车辆的制动性能降低,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延长,需要停车时不能及时将车停住,容易引发追尾事故。同时,超速会影响车辆操作稳定性,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出现车辆侧滑或倾斜。
超速行驶车速越高,驾驶人视力下降越严重,使其难以全面感知交通信息。当机动车行驶速度为60km/h时,一般人从意识到危险到实施刹车动作反应时间大致需要0.7秒至1.0秒,反应距离约为17m(空驶距离);当以120km的速度行驶时,人的反应距离约为39m(空驶距离),成倍上升。反应能力下降。由于车速高,驾驶人的注视点越凝视远方,视野角度会越小,往往车窗外事物一掠而过,而人在视野内感觉一个目标要0.4秒,看清事物平均需1秒钟。遇危险情况,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判断和采取紧急措施。
加重事故后果。运动着的物体所具有的动能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与运动速度的二次方成正比。实验显示,机动车以60km/h的速度撞击混凝土墙壁时,相当于从14m高度(5层楼)落下所受的冲击力。如果以100km/h的速度水平撞击墙壁,相当于从39m高度(13层楼)落下撞击地面,后果非常严重。此外,超速行驶会加重交通事故后果。这是因为超速行驶增大了动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碰撞能量就会加大,增加损害后果。
处罚规定
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6分;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12分;超速50%,罚款5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6分;超速50%,罚款5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客车超员
2018年2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长胜镇境内319国道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农村短途客运班线客车(核载19人,实载32人,超员68%)行至319国道429km+200m处转弯下坡时,因严重超员载客且未保持安全车速,导致车辆失控冲出路外翻入深沟,造成11人死亡,20人受伤。
客车超员载客的危害并没有引起客车驾驶人足够的重视,在2018年春运期间,多地交管部门严处多起客车严重超员载客违法行为。2月21日,江苏交管部门在京沪高速下行线820km处查获一辆开往上海的超员大客车。经清点,该车核载39人,实载75人(含儿童2人),超员87%。由于该车严重超员,驾驶人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2月20日,安徽淮北交警查获一辆超员大客车。经清点,该车核载29人,实载61人,超员110.3%; 2月6日,浙江金华交警查获一辆超员小型普通客车。经清点,该车核载6人,实载27人,超员350%。民警检查发现该车并不具备营运资格,在安全疏散了车上的乘客后,依法对驾驶人董某进行处罚。
危害
车辆超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由于承载质量增大,导致车辆的总质量增大,破坏了车辆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基础,对车辆各方面性能产生不利的影响,同时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
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倾覆。对超员车辆来说,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而中小型客车本身轮距较窄、重心较高,抵抗侧翻的能力本来就差,一旦超员,重心进一步变高,更容易发生侧翻。
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一方面,超员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事故。另一方面,车辆刹车是靠刹车片与轮毂之间的摩擦来实现,而摩擦会使相互接触的两个物体温度升高。对超员车辆来说,总质量增大,刹车时需要更大的摩擦力和更多的能量,制动器表面温度升高也更快,进而使车辆制动效能快速下降。
转向稳定性下降,侧滑、翻车风险大。客车超员时,后部重量变大导致重心后移,当达到一定车速时,前轮转向时如受到极小的干扰,也会急剧横摆、急转,非常容易侧滑或翻车。
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超员使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均比较高,地面附着性能下降,非常容易发生爆胎事故。
长期超负荷运转,传动轴等部件容易断裂。若车辆长期处于超员状态,传动轴、车桥、车轮辐板、驱动车轮的半轴等部件长期超负荷运转,会发生突然断裂、抛出,进而导致侧翻、碰撞和其它意外事故。
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客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
(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
货车超载超限
2017年3月2日23时13分许,一辆重型罐式货车沿云南省临沧市G214国道行驶至2545km+900m处右转下坡时,因严重超载导致制动失效,车辆失控冲向左侧并发生侧翻,与对向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耿马分公司的一辆大型客车(核载47人,实载47人)发生刮碰,造成10人死亡、38人受伤。
此次事故暴露以下问题:一是货车严重超载。经查,肇事货车罐体专门用于载运木炭粉,限载13.9吨,实际却违法装载了47.94吨的水泥粉,超载达244.9%,导致货车在长下坡路段刹车失灵引发事故;二是临时招募驾驶人异地违法运营。经查,肇事货车驾驶人是车主通过某网站临时聘请,不熟悉车况、路况,行驶约20公里后即发生事故;三是货运源头装载安全监管缺失。经查,肇事货车在云南华润水泥(弥渡)有限公司装载货物过程中,该公司未认真核对货车罐体、行驶证有关核载质量和允许装运货物种类等信息,导致核定装载木炭粉的货车非法装载水泥且严重超载。
2013年9月15日,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67吨,实载46.8吨)在左转弯过程中因严重超载、质心升高、长下坡制动效能降低,致车辆失控向右侧翻,将右侧正常行驶的另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挤撞翻坠至5.4米高的桥下河沟内,货车右侧翻在桥面上,所载石膏大部分倾泄于桥下,将客车掩埋,造成21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危害
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载重限值是汽车设计制造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一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同时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
增加车辆安全隐患。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同时,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制动距离延长。
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大货车超载违法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形态为爆胎翻车、制动失效撞车等。
增加驾驶人的心理负担。货车超载会增加驾驶人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从而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
加快道路基础设施的折损速度。超载货车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
处罚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有关记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疲劳驾驶
2017年2月23日,浙江沈海高速一大客车驾驶人疲劳驾驶,导致大客车与一重型普通半挂车碰撞,造成1人死亡数人受伤。
2016年6月26日,湖南郴州宜凤高速宜章段,大客车驾驶人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车辆发生多次碰撞后燃烧起火,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
2012年8月26日,陕西延安境内包茂高速公路化子坪服务区南出口,一辆卧铺客车(事故发生前行驶速度为77.2km/h)与运送甲醇货运车辆(事故发生前行驶速度为21.0km/h)追尾碰撞交通事故,引发甲醇泄漏并导致两车起火,导致36人死亡,3人受伤。
从事故调查报告来看,卧铺客车驾驶人遇重型半挂货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本应能够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但因疲劳驾驶而未采取安全措施,是导致卧铺客车追尾碰撞重型半挂货车的主要原因。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是导致追尾碰撞的次要原因。
危害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駛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其中,轻微疲劳时驾车,极易出现视线模糊,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等现象;中度疲劳时驾车,会出现反应迟钝,甚至忘记操作;重度疲劳时驾车,可能出现短时间睡眠或瞬间记忆消失,导致动作迟误、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为避免疲劳驾驶,驾驶人应注意以下几点:出门前保证充足睡眠,尽量避开午后和夜间行车;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凌晨2点至5点期间,禁止运行高速公路。
疲劳驾驶既违法又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若在驾驶过程中感觉困倦时,请驾驶人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