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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探索

2019-06-11薛鹏

教师·中 2019年4期
关键词:课堂评价公安院校评价体系

薛鹏

摘 要: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保障高校教学质量的生命线,课堂教学是高校开展教学工作的主要途径,进行高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研究,一方面有益于高校更新教育理念,另一方面有助于推进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保障高校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客观、公正、公平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方法,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教师的创造性,有效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文章从公安院校角度出发,结合公安院校教学特点以及实际评价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提出了公安院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看法。

关键词:公安院校;课堂评价;评价体系;专家督导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9-03-04 文章编号:1674-120X(2019)11-0068-02

目前,全国已经有34所公安院校,公安教育已经成为全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教育要深入贯彻公安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质量管理内涵出发,紧紧围绕“提高教师执教能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目标,着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要点和关键控制点,深入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探索科学评价办法。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意义

(1)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地位。课堂教学中,学生是主体,学生学到了什么、学会了什么是判断大学教育成功与否的标准。通过不同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在实践中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一直是高校教育坚持的准则。要评判课堂教学的好与坏,就必然要引入标准的、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实施,要以学生为中心,学生依据学校制订的评价指标体系公正、客观地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是评价过程的中心环节。

(2)坚持“以本为本”的重要体现。本科教育,要坚持“以本为本”的时代内涵,本科教育的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志,本科教学质量不高的大学是无法成为一流大学的。公安院校培养的人才,毕业后绝大部分都要走上执法岗位,维持社会平安稳定。公安院校要加强本科教育水平,这是公安教育承担的使命,也是公安教育建设和发展的新目标。课堂教学是知识的传播一线,是培养学生的主阵地,课堂教学的质量直接关乎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合理科学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对促进教学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学校可以积极融入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主流,强化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自我改进能力,不斷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公安院校非常注重实战化教学培养,其通过不断改进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可以不断完善训练组织模式,改善训练条件,真正构建以战斗力生成为标准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基层人才培养需求。

二、公安院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普遍性问题

(一)评价过程不客观

高校本科课堂教育质量评价存在有效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标准过度量化且无差异化、信息反馈不及时、为评价而评价等问题[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过程存在不客观评价因素。对学生来说,首先,难以做到课堂教学评价的真实性,学生评价动力不足,敷衍了事,如没有相应制度限制,无法实现全员测评;其次,学生评价往往带有个人感情色彩,无法客观公正地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会出现“严师低分”的现象。对教师来说,公安院校大多都是行业办学,学校规模小、教员数量少、结构相对稳定,这就导致了院校内全都“脸熟”。对专家来说,与被测评人存在的人际关系状况,往往会出现“人情分”;对授课教师本身来说,在评价前可能会出现人为干涉的情况。以上种种情况,都影响着最终的评价结果,如何能将其影响降至最低,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执教水平,是目前很多高校致力解决的问题,同样也是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信度、效度不高的原因之一。

(二)评价结果运用不科学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质量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2]。实施评价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排出“优、良、中、差”等级,而是要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教学过程中去,帮助教师提高执教水平。目前很多院校已经偏离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初衷,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教师教学水平的手段,注重奖励评优,而忽略了一些处在中下游的中青年教师,未能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政策,从而导致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遇到了瓶颈。

三、公安院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举措

(一)建立全面客观的教学评价体系

(1)增加评价要素。为全面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要建立多要素评价模式,在原有的学员评价、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基础上,将教案、讲稿、作业批改记录等课程教学基本文件及资料评价等作为评价要素的一部分;增加教学检查和教学信息员反馈评价,将教学检查结果和教学信息员反馈情况纳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健全评价要素,拓展评价信息来源,强化教学过程评价和教学效果的监督,实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力求准确、客观地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绩效水平。

(2)丰富评价形式。评价形式由原来单一的院系自评模式拓展为听评课,不仅开展院系内互听互评,还进行跨院系和跨教研室的互听互评;教学基本文件及资料评价,不仅开展本院系或教研室的自查,还进行跨院系或跨教研室的互查;教学检查不仅有教学管理干部的值班检查,还有教学信息员的信息反馈等。在多样的评价形式中,既有学校、院系、学员的多层次评价,也有本院系、院系交叉,本教研室、教研室交叉的全方位评价。通过丰富评价形式,能够使评价的数据更客观、准确。

(3)细化评价内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既要注重理论素养,又要注重实践能力,坚持战斗力标准,培养实战人才。根据课程类型,按照“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训课”分别细化评价标准,重点突出实训教学评价。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对课堂教学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避免了“一表多课”的弊端,满足了不同类型课程的评价需要,更贴近教学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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