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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国库运用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探讨

2019-06-10李俊杰

财会学习 2019年16期
关键词:探讨

李俊杰

摘要: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是通过建立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收款人,实现了库款“直达”。2017年财政部对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的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从以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变更为以实际使用资金时单笔支付金额为标准进行划分,经过本次划分后,财政授权支付比例逐步增大,由此带来一些管理问题,本文为此提出了完善两种支付方式的对策。

关键词:财政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探讨

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两种支付方式,存在一些不同,但是其本质都是财政资金支出。然而,县级财政国库支付中,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存在着明显差异,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从而有效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发挥财政资金最佳效益。

一、财政国库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差异分析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打破了传统的财政资金逐级拨款方式,是我国财政资金拨款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包括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两种,它们在应用范围、操作流程与会计处理有很大不同,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支付、操作主体不同。财政直接支付的主体是财政部门,直接支付以财政部门业务人员操作为主,负责支出指标计划录入与审核,预算单位在计划额度内申报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拨款;而授权支付的主体是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在指标限额内向银行申请支付,操作权限在预算单位。二是支付范围不同。直接支付主要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年度预算指标,包括人员的工资支出、相关工程与货物的采购、服务采购等;授权支付主要对财政预算指标内的资金支出进一步规范备用金管理,对大额支付实行转账方式支付,包括零星支出和购买支出,未纳入预算的其他支出。三是支付渠道不同。财政直接支付将国库资金从国库或财政零余额账户拨付到预算单位,此时资金尚在“线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上,财政授权支付是预算单位将“线上”资金,在限额内可以自主支配资金,转账,提取备用金等,根据不同用途划入到相应的支出单位,完成资金支付。四是会计业务处理不同。财政直接支付表明财政完成了财政支出,对应的预算单位获得财政拨款或者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时与财政无关,预算单位根据支出用途列相关支出科目。

从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可以看出,授权支付是财政支付方式的延伸,预算单位通过授权支付方式完成了财政支出流程。

二、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直接支付后,对预算单位的资金监管较为薄弱,不能对财政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控,预算单位很容易套取财政资金。资金监管的关键点在于预算指标管理、零余额账户管理两个方面。二是对于部分预算单位违规套现,借支、大额转账不能实现有效监督,一部分财政资金滞留线上,不能集中发挥财政资金的聚合效应。三是部分预算单位逃避财政直接支付,将预算资金化整为零。或者虚报项目进度转移财政资金,将财政资金划入到关联单位,由关联单位退还,到单位基本账户,完成资金转移。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单位认为财政直接支付细化了支出科目,对于预算单位约束性太强,财政监控能力太强,财政部门侵占了预算单位自主权,特别是对于预算单位年度没有用完的资金要从零余额账户回收,是对预算单位利益的“侵占”。首先,现金备用金额度受限,取用不便;二是支付环节经济分类科目的控制过细,与实际支出科目存在出入。三是授权支付下对支付手续复杂,委托付款业务的处理流程复杂,没有自动扣费功能,对于委托付款业务如水费、电费、电信费等,在单位银行账户下能够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自动划转业务,而在单位零余额账户上无法完成。增加了财务人员麻烦。增大了现金支付范围,转账手续也较为复杂。

三、优化财政国库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对策

现在,财政授权支付是推进财政国库支付改革的总体目标,为此,加强财政授权支付管理是今后管理的重点,为此,必须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强化对财政授权支付管理的监督,建立完善的国库支付系统,保障各类财政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高效安全运行。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做好源头控管

必须做好预算编制管理,对部门预算进行严格把关,做好财政资金分配的源头控管。应当按照零基预算编制要求,对部门预算进行细化,对部门预算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分月执行,这样就能够有效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从国库支付方式掌握部门资金运行动向,发现预算单位的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预算支出行为,从而有效提高部门预算资金运行效率。

(二)加强零余额账户管理,做好财政支付日常监督检查

零余额账户是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监管的有效方式,首先,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监督,做到监管合理,控制有度,加强日常监督,保证国库财政资金的安全。其次,要选择好代理银行,财政要加强与代理银行合作与沟通,及时掌握预算单位大额资金支付动向,通过代理银行掌握预算单位支付业务情况,从而对财政资金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三)对财政直接支付范围进一步优化

在财政授权支付范围扩大的情况下,要进一步优化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对部门预算单位大额支付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或者财政授权支付监管重点,进行监管延伸,县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县域实际,一是做好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的划分,从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角度,做好分类管理和监管流程设计,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国库支付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同步提升。县级财政要进一步规范财政国库支付流程,把握支付重点环节,突出强化监管措施,做到环节少、监管强,监管效率高。二是积极推行国库支付电子化,根据县域国库支付实际情况,做好国库支付业务升级,优化支付审批程序和支付环节,提高支付效率,让预算单位减少等待时间,少跑路,同时,又要加强支付风险防范,确保国库电子化建设得以实现。对于预算部门正常经费,按支出进度直接执行,确保预算单位经费保障不受影响。

(四)提升财政国库授权支付效率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越来越大,这对财政管理和预算部门管理都事带来重大挑战。首先,加强财政国库授权支付资金的安全管理。在财政授权支付情况下,财政直接支付的监督效应弱化,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下移,监督的力度不强,为此就要与预算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势,与预算单位一起加强财政授权支付管理,共同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其次,提升财政国库授权支付的效率。通过对国库支付系统优化,提升授权支付效率。要进一步规范零余额账户的备用金管理,对大额支付实行转账方式。最后,加强授权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预算单位要认真做好的财政资金使用和安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流程,规范内部控制手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与管理。对此零余额账户内的年度结存资金,应当和银行做好往来对账,与财政部门做好清算工作,落实处理方案,对预算资金进行优化。属于单位应付未付的资金,在财政年度回收后要求财政下年转回,继续使用,对结余资金可由财政收回,对预算单位实行经费保障。

四、结论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表现很大的差异,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现在,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中逐步推行授權支付方式,授权支付的范围逐渐扩大,给财政支付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为此,财政部门要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充分协作,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根据县域国库支付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的情况下,对国库支付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提升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的支付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季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关键问题探讨[J].财会学习,2018,28:38+40.

[2]龚珂青.试析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内部控制[J].会计师,2017,24: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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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越菊.对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两种支付方式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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