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019-06-09王卫国
王卫国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强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规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规定了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明确要求。
加强基层支部建设,合力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条例》明确“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双桥子村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全村60名党员、2个党小组的教育管理,严把农民党员“入口”关,有重点地在优秀农村青年、科技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重点从新乡贤、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科技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中选拔培养村级后备干部。积极树立“党建+”理念,提高党建工作牵引力,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融合起来,以党建促村建,增强党建工作实效。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双桥子村现有耕地面积4200亩、稻田养蟹面积1500亩,多年来,村“两委”始终坚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扩大稻田养蟹规模,发展多种经营,走共同富裕之路。按照《条例》要求,双桥子村党支部将着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做大做强设施农业品牌,在原有设施农业园区基础上建设“双桥子村现代设施休闲农业项目”。发展高端果树生产、观光采摘、民宿旅游、农耕体验等深度融合的生态农业功能区,实现农业循环可持续发展。同时,村“两委”通过多种方式,耐心宣讲、解读党的政策法规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运用好土地、资金等惠农政策,推动农民就业创业。
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要尽心尽力联系服务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農村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要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实施村屯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推进“厕所”革命,巩固宜居乡村建设成果。坚持用《条例》指导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务监督、乡村治理等工作。认真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土地承包分配、困难救助等“三重一大”事项全程实行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