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9-06-09朱跃军
朱跃军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组织力。近年来,清原镇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然而,对照《条例》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老龄化问题严重,村党组织后继乏人。有的在党员管理上不够严格,模范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甚至个别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清原镇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三个好”,着力提升村党支部的组织力。首先,要选好带头人。坚持标准,严格按照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有担当、懂农业、爱农村的条件,培养好村干部。注重通过从机关干部中派、从本地能人中聘、从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中引、从大学生村官中选、从异地优秀村干部中调等多种方式,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其次,各项制度要执行好。要做到从严治党在农村党组织真正落實,必须以建立并执行好各项工作制度为保障。要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凡是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公开”,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最后,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要抓实抓好。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积极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打造既聚人心又聚人气的农村党员活动主阵地,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实效性。
突出党建引领,提升战斗力。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力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既要当好抓党建的责任人,又要当好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要带头学习掌握好政策、带头找准发展好路子、带头勇当致富好榜样。同时,还要发挥出教育发动贫困群众合力攻坚,增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走上致富小康路的“领头羊”作用。清原镇研究出台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奖补资金办法,镇财政拿出200万元,重点用于对村“两委”班子成员集资入股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予以资金奖补,鼓励农村党员主动参与到项目中来,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抓好项目落地,引导村民共同致富。
净化政治生态,提升凝聚力。近几年,清原镇重点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一些农村基层权力点多面广,使用缺少规范,个别党员干部行为不端作风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严执纪问责三方面入手。按照村党组织自诊、乡镇党委会诊、县委组织部巡诊的模式,全面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一村一策”整顿提升整改台账。对一些村“班子”不团结不理事、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不力的,做到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位。对现任16个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后备人选逐一排查,从源头上防止“村霸”和涉黑涉恶等人员进入村“两委”队伍。针对基层权力约束不力、用权失范等问题,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村干部管理监督办法,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