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两个委员”作用 做实乡村环境治理
2019-06-09张亚平
张亚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近日,江苏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构建更加健全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当前,一些乡村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部分乡村地区存在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等情况。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存在责任不清、力量不足、基础偏弱等问题,健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设立村级“两个委员”填补空白
为切实解决广大乡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泰州市姜堰区在全国首创,设立村级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打通生态环保“最后一公里”。其相关做法多次被中央媒体专题报道,被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在试点验证基础上,前期已在全市所有村(居)推广。
设立“两个委员”,解决乡村基层生态环保工作“无人问、无人管”的问题。2016年底,姜堰在大伦镇顾野村等5个村率先开展村党组织设立生态文明委员、村委会设立环境保护委员试点工作,试点期间5个村的环境信访同比下降60%。2017年初,区委组织部、民政局、环保局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要求全区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在不增加职数和支出的基础上,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分别确定1人专职或兼职担任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全区285个村(社区)共配备村级“两个委员”570名。这一创举,填补了乡村生态环保组织架构的“空白”,将环保触角全面向基层延伸,解决了乡村生态环保工作“无人问、无人管”的问题。
推行“八字工作法”,解决乡村基层生态环保工作“怎么问、怎么管”的问题。在设立村级“两个委员”的基础上,2018年初,探索推行村级“两个委员”日查、月报、季结、年考“八字工作法”。“两个委员”每日对辖区环境状况进行巡查,每月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各镇(街)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年终实施工作考核,较好地推动了“两个委员”有效履职。截至目前,村级“两个委员”已在源头化解各类轻微环保纠纷260余起,及时发现、联合环保执法人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0余例,协助整治小化铝、小铸造、小炉渣等污染严重企业(作坊)121个,推动环境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探索“两个委员+”,解决乡村基层生态环保工作“问得准、管得好”的问题。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工作越来越重视,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越来越高,基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我们积极组织“两个委员”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全区秋冬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秸秆“双禁”、固废排查整治等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姜堰村级“两个委员”全面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整改的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被选为全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先进典型案例。
保障村级“两个委员”高效履职
设立村级“两个委员”解决了村级基层环保工作缺乏责任人、处于“空转地带”的问题,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但村级“两个委员”属于新生事物,从起步到逐步成熟,经历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加强培训,解决“两个委员”能力不足的问题。生态环境工作专业性较强,而现实情况是“两个委员”中都不同程度存在文化水平不够、业务知识欠缺等问题,不能全面胜任岗位要求。为此,区里先后集中举办村级“两个委员”岗前培训班、在岗能力提升培训班,各镇(街)分别举办各类培训班,普及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许可、环境信访调处等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知识,对日查、月报、季结、年考“八字工作法”进行详细解读,让“两个委员”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全面胜任岗位要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基层力量。
加强考核,解决“两个委员”动力不足的问题。“两个委员”大多由村委委员兼职担任,此前均有各自责任分工。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额外职责”,少数“两个委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够。如何加强对“两个委员”的履职约束,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工作导向,是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此,姜堰除发放每名委员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外,还对年底考核优秀、成绩显著的委员全额发放专项补助金,并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成绩一般的委员按比例发放专项补助金,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专项补助金并根据情况进行人员调整,对履职不力、发生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加强联动,解决“两个委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全区各村(居)人口数量、企业数量均不尽相同,“两个委员”的工作任务也轻重不一。部分村(居)范围内企业较多,“两个委员”日常巡查任务相对较重,很难做到全覆盖,导致一些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一些环境纠纷得不到有效化解。为此,定期组织召开生态环境部门、乡镇环保办、村级“两个委员”联席会议,通报重点企业日常执法监管、区域环境信访情况,让“两个委员”明确日常巡查以及信访调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对于一些复杂的信访矛盾,生态环境部门、乡镇环保办、村级“两个委员”联合进行调解,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两个委员”重复劳动。
发挥村级“两个委员”多重作用
設立村级“两个委员”是填补乡村基层生态环保组织缺失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与时俱进的一次创新实践,更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有益探索。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来看,面对上级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高要求、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高期待,“两个委员”工作仍大有可为。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区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重点推行“两个委员+”工作机制。
推动环保重点工作。组织“两个委员”全面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断面水质改善等当前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和全年环保工作计划,引导“两个委员”全面参与各类综合性、临时性生态环保工作重点任务,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良好的基层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
强化引导社会组织。2008年,姜堰成立全国首家镇村级民间环保社团——姜堰区乡村环保生态家园协会。我们将在每个行政村安排2至3名协会会员。同时,充分发挥“两个委员”的平台载体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指导和引导,进一步健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服务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障碍,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两个委员”不仅要当环境问题的“啄木鸟”,也要当服务企业的“小棉袄”。我们将组织“两个委员”深入实施“服务十条”,为地方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泰州市姜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