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建设一支“四强”型干部队伍
2019-06-09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江苏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千秋伟业,贵在用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能不能培养出优秀领导人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政党、这个国家的兴衰存亡。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事业为上选贤任能,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做好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在全力推进江苏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贯彻落实好《条例》,就是要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专业强、担当强、自律强的“四强”型干部队伍。
政治强:突出政治标准,选任对党忠诚的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新修订的《条例》一个最为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这一导向更加鲜明地制度化、具体化,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
政治强的首要表现就是对党忠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就要坚持把那些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的人特别是“两面人”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挡在门外。选任政治强、对党忠诚的干部,要结合干部任前政治体检,进一步完善细化措施,努力使政治考察具体化、鲜明化。在内容上,要具体考察学习贯彻新思想的情况,考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考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情况,考察对待本职工作、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的情况,考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考察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在方法上,要用好日常了解这个识别干部的经常性办法,用好调研谈话这个考察干部的基本手段,用好核实甄别这个重要途径,用好分析研判这个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工作环节,用好“凡提四必”这个防止带病提拔的必经程序,用好以事察人这个客观依据,把干部的政治素质真正考察识别出来。
专业强:强化专业素养,选任本领高强的人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目标要求,强调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内容,强调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形势越是复杂,任务越是艰巨,就越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本领。干部队伍专业化主要是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解决能力不足、本领不够的问题。要认真贯徹执行《2018—2022年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供给侧”改革,紧扣我省“六个高质量”发展需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类专题研修班,创办一批“短精特”培训项目,精心研究设计培训课程,改进学员调训和管理办法,加强计划管理,真正让“需要学”的干部学到需要的东西。实践是增强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成长无捷径可走,经风雨、见世面才能壮筋骨、长才干。要加大干部实践历练力度,打破干部部门化、地域化,深入推进干部上下交流,有序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合理流动。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拓展挂职历练平台,改进挂职历练方式,让干部在实践实干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
担当强:鼓励担当作为,选任勇挑重担的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肩负新的历史使命,必须坚持从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出发选干部、用干部,突出实践实干选贤能,坚持有为有位聚英才,真正做到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
《条例》将“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作为贯穿通篇的事业导向和事业要求,在提出深入考察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作风素养、廉政情况的同时,强调要突出工作实绩、履职尽责等方面的考察,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是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并且“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激励担当作为需要系统推进。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从政治忠诚上教育干部愿意担当,从选拔任用上引导干部争相担当,从教育培训上促使干部善于担当,从管理方式上推动干部敢于担当,从工作氛围上激励干部乐于担当。
自律强:坚守廉洁自律,选任慎独慎微的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要想行得端、走得正,就必须涵养道德操守,明礼诚信,怀德自重,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特别是要增强自制力,做到慎独慎微。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并强调在考察干部时要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一个干部廉洁自律不过关,就没有骨气、正气,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好廉洁关、自律关。
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的要求。压实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责任,要求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内容需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在考察时如发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查核或者存疑的、干部人事档案存疑尚未查清讨论等情形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完善的制度会对干部坚守廉洁自律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发挥震慑约束作用。
依靠党性修养坚守廉洁自律、做到慎独慎微。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一是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修身力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吾日三省吾身”“养浩然之气”等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修身自律的重要内容,要从中汲取宝贵的精神力量。二是从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中汲取修身力量,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周恩来的《我的修养要则》等都是中国共产党人“严于修身、严于律己”的精神宝库,中国共产党苦难辉煌的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清醒剂。要注重运用“恩来精神”“雨花英烈精神”“铁军精神”“淮海战役精神”等红色资源,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江苏广大领导干部的精神品格。三是从警示教育中汲取反面教训。以案为鉴,被查处的各级干部无一不是忘记了廉洁自律这一安身立命的根本,要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分行业分领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让警钟长鸣。
(执笔人:武星、张加华)
责任编辑:李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