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享经济的内涵和发展
2019-06-08王姿
王姿
摘要:共享经济是近几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新名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开始寻求关于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的新方法。目前我国共享经济处于发展阶段,存在发展不平衡、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基于此,本文将介绍共享经济的内涵,并对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共享经济的策略。
关键词:共享经济 资源共享 发展趋势
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受到重视。在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互联网技术不断创新、政府政策鼓励等众多有利条件的推动下,共享经济发展迅速成为新的增长点,为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共享经济的内涵和发展
(一)共享经济的内涵
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以共享住宿为例,通过共享平台,拥有闲置房屋的房主供给者与有短期住宿需要的需求者联系,一方解决住宿,一方获取收益,完成共享。共享经济使人们在无需自己拥有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资源,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提升人们生活便捷度、幸福感、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共享经济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着重要意义[1]。
(二)共享经济的发展
共享经济行为自古有之,从原始社会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到私有制出现后的借用、租赁等都是共享行为,以不同的形式贯穿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其所著《第三次浪潮》中提出了產消者(prosumer)的概念。基于“产消一体”的角度,几乎人人都是产消者,每个人都既在生产又在消费[2]。产消者的存在是共享经济存在的社会基础。而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共享经济模式,盖因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经济的全球化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出现。在“互联网+”的新时代,伴随着物联网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参与共享经济的供方和需方实现了完美的无缝对接。共享经济成为不可抵挡的潮流,并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从未来发展趋势看,随着参与共享经济人数的不断增多,共享经济领域不断拓展并跨界融合,共享经济的发展前景广阔。共享经济在调整经济组织模式的同时,也将在观念上对所有权、信任以及社交等方面带来深远影响。
二、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
(一)发展现状
自2014年网约车进入公众视野开始,共享交通成为我国共享经济模式的先行者,如滴滴、途家、摩拜、ofo……等等。共享交通突飞猛进,发展迅速,资源配置效果和经济效益显著。随着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放射性延伸,共享经济也渗透到消费者衣食住行各个角落。艾媒咨询发布了《2017-2018中国共享经济行业全景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达到57220亿元。在共享出行领域,2017年我国移动出行用户规模达到4.35亿人,庞大的网约车市场已经吸引了美团等企业入局。《报告》预测,到2020年,我国移动出行用户将超过6亿人。
共享交通节约了消费者的时间,带动了社会就业,有利于绿色出行;以p2p信贷、网络众筹为代表的共享金融降低了融资成本,积极促成借贷行为,很好地缓解了中小企业的困境……共享经济模式已经改变并将继续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其高效利用资源的正外部性也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共享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领域中提及频率最高的热词之一。可以说,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已给我国传统经济业态带来革命性变化,共享经济对中国经济而言,意味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良机。放眼世界范围观察,我国共享经济的体量及迭代速度已远超其他国家,我们已从模仿者、追随者变成了探索者甚至引领者。
(二)我国共享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毋庸讳言,移动互联网技术在经济领域中的广泛应用,重塑了我国共享经济的结构和程序,但也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挫折和无序。
首先,平台管理不够完善。共享平台堪称共享经济的运行中枢。共享经济供需双方的积极参与,离不开共享平台高效的供需对接。鉴于平台本身对共享的物品与服务没有所有权,仅仅是提供服务,不需要多少固定成本支出,其收入来自交易的提成,轻资产、高盈利的模式吸引人们和资金蜂拥而至。但共享经济平台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层次不一,对于如何运营管理、自身如何定位、如何承担责任等等也都在尝试与摸索之中。前一阶段在互联网金融领域,p2p网络借贷乱象丛生,“E租宝”等多家平台“爆雷”甚至“跑路”现象的发生,正是这一问题的集中爆发与反映[3]。
其次,法律滞后,法律监管不足。共享经济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发展迅猛,其创新之快,花样之多,令人眼花缭乱乃至应接不暇,共享经济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的法律关系。但法律往往具有滞后性,仅凭现有的法律规则很难承担起共享经济监管的重任。如网约代驾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承担责任?互联网借贷中担保物权应如何设置等等,日益凸显出来的问题和案件,呼唤着法律空白尽快填补,司法部门的应变处理能力面临着考验,有针对性的法律适时跟进势在必行。
再次,恶性竞争带来资源浪费。共享经济本为节约资源、利用资源而生,但因与互联网的嫁接,在呈现巨大威力的同时表现出野蛮生长的特点:一方面对传统的经济监管模式造成挑战和冲击,另一方面,行业生态环境有所恶化。如共享经济企业普遍存在补贴模式,在共享专车初期,出现专车司机为获取补贴租车去跑专车的怪象,严重背离了共享经济的本质和初衷。又如,腾讯新闻曾报道,ofo和mobike两家共享单车的竞争异常激烈,为了让用户使用自家单车,互相使跘,甚至在地铁站上演“围车大战”......这种不择手段扩大自己的占有率和市场的短期行为,近则造成企业形象和利益受损,远则导致对共享经济的信任危机[4]。
最后,社会信用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发展。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和信用交易风险问题仍较突出,规则意识普遍淡薄。创新共享经济模式的过程中,有鱼目混珠、包装粉饰的行为,亦有以“共享经济”为名行“独享收益”的情形。完善的信用体系是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的土壤。没有澄清透明的信用体系保障,就无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当人们的信赖被逐渐动摇甚至崩塌,势必严重阻碍共享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