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1+X”模式的智慧法院信息化体系构建
2019-06-06张超媖
张超媖
摘 要:针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过程中进度不统一、系统相互隔离不兼容、数据存储系统不完善、资源不共享且利用率低等问题,提出一种基于“1+X”模式的智慧法院信息化体系。基于大数据架构的服务总线,将信息资源统一整合成六大类型相互独立的服务,并提供相应调用接口,从而实现视频资源与数据整合、移动视频与大数据应用、业务流程集成优化、设备统一运维管理、信息安全保障及与其它相关部门横向贯通的智慧法院信息化体系。在全面构建全业务全流程融合应用体系、实现现有系统融合接入的同时,为后续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提供快速部署、弹性调配的全要素集约化信息基础设施。
关键词:智慧法院;信息化;资源整合;统一平台;大数据;信息安全
DOI:10. 11907/rjdk. 182691
中图分类号:TP3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800(2019)003-0112-06
0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升级,通过信息化将行业资料整合为滋养行业健康、迅速成长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可减少文本资料存储困难、不方便管理等问题,为我国司法系统改革带来了新发展机遇。许舜娟[1]提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司法系统必将进入信息网络时代。在我国人口与执法单位众多、案件量大、案件元素复杂的背景下,司法系统信息化将极大提升人民法院执法办案效率,促进司法系统各单位及司法系统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为完善司法系统等带来新机遇。
1 国内外信息化建设现状
1.1 国内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和大力推动下,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重要地位日益凸显,数字化建设在我国各地法院得到不同程度的实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文件就法院信息化建设作出专门部署,标志着“智慧法院”建设已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与规划[2]。如何将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是目前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根本问题;实现法院执法全程可视化建设是目前法院执法监督性需求[3];如何更充分地将视音频技术与业务应用需求相结合是当前迫切需求;如何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智能技术增强司法能力是当前探索重点。通过建设信息化的司法平台,对案件执法过程与信息数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管理,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法院各项工作质效,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当前,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主要包括:
(1)各地法院信息化建设进度不同,存在可视化资料格式不同[4]、系统接口不统一、协议标准不统一、播放控件不兼容等现象,导致系统及资源难以兼容与共享。
(2)信息系统离散性强,相互隔离,集中管理困难。法院信息化建设已开展多年,各类信息系统基本搭建完成,但各系统间相互独立,没有形成联动管理机制。
(3)审判数据量大但利用率低。2017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1 458.6万件,审判工作呈现出新收、审结、未结案件同比均上升态势[5]。不断攀升的受案量带来了海量案件信息与庭审录音录像,然而后续并没有对数据进行有效加工利用,无法使数据得到增值,从而无法为法院审理过程提供高效帮助。
(4)各级法院间、法院各单位间数据不通、相互独立。各单位孤立工作,各信息系统独立运行,无法有效整合人民法院数据信息,同时也无法进行各单位间联系和上下级指导学习。
(5)没有有效的可视化管理体系。可视化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指标[6],是打造“阳光司法让公正看得见”的重要途径。
1.2 国外现状
发达国家计算机、互联网技术较为成熟,行业数字化程度较高,司法部门也较早开始了信息化建设。
以美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为例。美國是最早进入信息时代的国家之一,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其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其司法改革指标包括“司法部门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计算机和其它设备,以确保法院高效处理案件”的要求[7]。美国早在1996年就投入使用案件管理与案件电子档案系统,并于2001投入使用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PACER),初步建成数字化管理体系。在美国最高法院网站的首页上可看到最高法院文件、最高法院信息、近期裁判文书、联邦最高法院工作日历等内容[8]。当事人、律师及公众可通过网络获得案件电子档案副本及法院意见等案件信息,从而实现裁判文书公开,并方便法律工作者或公众进行检索、分析。美国庭审过程可视化建设也在不断进行中,法院庭审录音在互联网上公开,并有部分地区法院在互联网上对庭审情况进行直播。
除美国外,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也较早进行了司法系统数字化建设。司法系统通过数字化、信息化体现信息公开原则,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从而提高了司法系统公信力[9]。
2 “1+X”模式建设思路
“1+X”协同建设模式指建设一个省级分布式统一融合大数据平台,并且对科技法庭、电子卷宗、远程庭审、移动执行、视频信访等多个业务平台进行深度融合。通过建设一个符合标准、架构合理、扩展能力强、应用集中的架构,满足部门间应用与数据共享要求,消除数据孤岛,实现数据资源增值,以适应当前与未来发展需求,同时与所有辖区法院进行跨地域纵向互联及统一管控,最终形成法院云媒体数据中心,为各级用户提供统一的业务体验与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
3 核心平台实现目标
通过统一平台建设,实现驱动贯通融合,全面构建全业务全流程融合应用体系,实现现有融合接入的同时,为后续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提供快速部署、弹性调配的全要素集约化信息基础设施。
(1)视频资源整合。实现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七大视频业务系统不同厂商、不同类型(模拟、标清、高清)、不同协议设备的音视频数据统一接入、存储、播放与转发,实时查看各级人民法院每一个审判法庭、诉讼服务窗口、信访接待处窗口、执行外勤、警用车辆等现场情况[10],实现各类音视频信号及部分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复用、集中展示、综合指挥与统一调度,为视频应用提供标准统一的支撑环境。
(2)移动视频应用。移动执法、可视巡检需求已贯穿于人民法院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建设移动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实现执法现场高清图像实时呈现、集中调度指挥、异地实时指挥的需求。移动视频指挥调度系统采用高度集成专用设备与模块化设计,能适应大量前端移动视频图传终端接入,满足实时同步视音频现场指挥会场的需求。
(3)数据整合。消除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系统之间的“信息孤岛”,打通数据接口,集成应用界面,实现数据集成、功能集成与流程集成,使所有系统互联互通,并实现与省高级人民法院之间的互联,全方位展示全省法院内外网各类信息系统及相关统计分析数据。
(4)大数据应用。通过对人民法院整合数据的统一建模,构建一个支持异构数据的平台环境,通过对大量数据的预处理解析,实现数据分析与数据模式、趋势识别,从而为业务分析提供服务;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关联案件、参考案例、法律法规等信息主动推送服务等,为法官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让审判管理更加智慧;建立统一电子质证平台,通过与电子卷宗、办案平台深度融合,可以实时调取、同步显示电子卷宗,图像、视频、音频、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及电子质证,实现同案同判,拓展电子卷宗应用方向。
(5)业务流程集成优化。形成统一的界面风格、功能入口、后台管理审判综合服务平台,集成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沟通宣传等功能,内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等公开平台,贯通内、外网,实现无缝对接,缩短公告办理期限,提升办案质效。
(6)统一设备运维管理。随着法院网络负荷日益增加,互联网运维工作的重要性与难度将不断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庞大,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平台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与控制管理,互联网运维工作操作复杂度与工作量将成倍增加,大大增加整个系统稳定性风险。建设设备统一运维平台,实现IT服务、控制及管理全自动化,实现各级法院对本地所有法院网络链路、服务器、主机、应用、前端设备全方位统一运维,将运行状态、设备状态、资源占用、故障告警等信息进行统一的纵向管理与控制,保证运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系统稳定性。
(7)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安全是确保核心平台正常有序工作的根本。核心平台从安全域的角度,分成安全计算域、安全管理域、安全网络域及终端接入域。安全计算域是相同安全保护等级的物理主机/服务器集合[11],安全网络域由通信网络与接入网络构成。各安全域之间通过边界防护设备进行相应隔离,在各安全域内部,根据地理位置、功能与重要程度又划分为不同的安全区域,同时平台采用Linux操作系统、运用商VPN网络进行二次加密,并配有防火墙或网闸设备,确保系统安全。
(8)与其它相关部门横向贯通。实现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对接,与其它媒体资源(如报警、门禁、GPS等)快速接入,实现资源共享与交换。
4 平台技术
平台基于大数据架构的服务总线,应用软件集成体系设计,将信息和应用统一包装成六大类型的服务:接入服务、分发服务、存储服务、整合服务、播放服务、控制服务,服务间相互独立,通过软件接口屏蔽各种技术细节,为每类服务提供明确的调用接口及符合SOA的调用方法,按SOA方法进行统一耦合。平台整体架构如图1所示。
4.1 视频资源整合接入
平台是对多种类、多层级视频源统一进行联网管理的多级分层网络化管理系统,涉及数字编解码、网络传输、海量存储及软件平台等各类技术,同时还将多个平台接口进行集成。现有业务平台的整合接入针对不同情况[12]可采用不同方法:
(1)业务平台对外提供标准的访问接口,视频符合标准协议。该类平台可以直接互联,实现与业务平台视频资源无缝对接,无需增加任务设备。
(2)业务平台无法修改以适应标准协议,但对外提供SDK开发包的形式。在该情况下可采用SDK接入方式,由新建的整合平台实现对该业务平台兼容性开发。
(3)已建业务平台并没有考虑向上的平台对接,没有对外协议访问。对该类平台可以通过在业务平台侧面增加平台网关或通过升级平台软件实现接入,如图2所示。
4.2 视频资源统一入口
基于视频大数据架构的服务总线可连接分布式系统中枢,用于异构、分布系统集成与整合[13],为不同平台视频资源之间进行视频数据交换提供服务,构建组件化集成的平台,使用统一的架构完成从数据质量到数据联合的应用,创建统一数据的管理规则,并提供一个标准的可复制方法。对所有融合的视频资源服务与应用实行集中调度管理,快速实现面向服务的应用架构转型,构筑更加灵活、敏捷的业务应用环境。视频资源汇聚平台提供各类系统接入的接口,实现视频资源整合管理系统与其它视频平台系统的有机结合,以统一接口规范实现视频数据直播、推送等,实现统一标准、统一交换,让视频大数据为司法审判以及其它司法应用服务。
构建以庭审音视频为核心,横向实现本院科技法庭、视频接访、远程提讯等音视频应用系统深度融合,纵向实现高院、中院、基层法院多级联网,最终构筑法院视频统一平台,为建立智能法院打下基础,如图3所示。
4.3 移动视频资源整合
构建移动资源汇聚平台,将移动执法、移动车载、移动视频会议等移动视频资源进行汇聚(见图4),将采集到的音频、视频信息通过编码压缩进行存储,将实时音视频图像通过4G网络传输到后台监控中心,实现对移动视频资源使用模式向网络化、系统化、智能化转变,最大化移动数据综合效应。
结合用户管理模式的特点,采用集中式管理方式,通过中心管理服务器对系统前端设备进行集中管理与控制,从而使系统所有平台用户按其职责权限获得相应功能服务,解决控制权、调看权等一系列权限问题,实现全网资源统一管理。
将现场移动终端采集的实时视频在指挥中心大屏上进行投放,可查询一线人员地理位置信息、实时状态等,进行可视化管理。集成语音通信功能,实现与前方一线人员调度通信的功能,实现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领导可根据现场实时视频作出决策判断,下达指令,实现领导对执法过程全程实时监管、实时指导。利用多方视频指挥、多方融合指挥等手段,提升日常监管处置质效,實现信息化建设与实战需求相结合的创新应用。
4.4 大数据集中管理
数据集成中较为重要的是元数据管理与原数据治理。元数据为检索、理解、分析原始数据提供基础。平台通过使用NoSQL技术进行更为经济高效的存储和处理,使数据更集中、密度更高[14]。通过管理、分析大量案件信息与数据,利用信息整理、信息加工等技术手段分门别类地组织数据资源,将海量无序的数据变为有序的数据资源并输出资源目录,定义统一元数据格式,集中统一存储案件数据。根据业务需要,对有关联的元数据可组合成业务主题,提供一定业务领域元数据检索支持,并且自动为业务部门提供基础数据访问,从而实现对海量案件信息的高质量存储,为大数据处理提供优质资源库,同时达到对案件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管理,提高法院各项工作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 [15]。
通过服务治理促进全局数据资料管理能力的提升,提供各类业务服务数据接口规范及各业务之间横向数据访问标准,为各类业务数据交流提供独立扩展空间,同时减少应用系统对底层数据库的直接访问,提高数据安全性。
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对等开放。本地信息资源集中管理,实现全局及协作区域间信息服务资源对等开放、面向应用服务统一接入,提高可用服务支撑、安全审计等能力。利用集成技术把异构系统连接起来,消除不同应用之间的技术差异,使系统之间能够相互服务访问,解决应用系统间通信与整合问题,如图5所示。
4.5 资源服务管理
构建低成本、高可靠、高扩展、高有效的资源服务平台,依赖底层高清流媒体文件系统HDFS与MapReduce组件提供有效数据支撑,使多种资源得到合理划分,使用高效、跨分布式应用程序与框架实现资源隔离及共享,借助大数据计算框架分析法院实时产生的业务数据。
平台主要实现服务总线配置信息、服务接口、服务请求方注册及服务资源目录发布,以及服务接口对服务请求方、用户群组与具体用户3个层级的授权管理。在授权规则上可以基于授权对象的行政层级、岗位、地域等进行授权,也可以具体指定应用或用户。
资源调用审计面向终端用户并对接应用系统各个层面,全程记录终端用户或对接系统用户应用行为,实现数据资源访问操作异常行为的审计追踪与预警提示。
4.6 大数据质量与标准管理
通过数据质量监控模型自定义配置及利用技术监测与业务逻辑校验,从数据源头采集、传输到应用全流程进行规范性、一致性、准确性检查,提供数据质量监控、错误数据预警、数据质量评估等功能,解决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管理不善等问题,最终实现基于不同来源数据的逻辑校验与监测管理。
遵循通用标准规范及各类业务数据标准规范,提供数据标准规则策略自定义配置、数据元管理、数据标准管理等功能,对各个系统平台流通的数据进行标准监控、合规性扫描,以保证系统运行期间数据符合标准规范,同时也能保持对数据定义与使用的一致性,减少数据反复转换,促进信息资源共享[16]。
4.7 大数据挖掘分析
对海量信息资源数据进行高性能的横向关联、信息挖掘及全文索引。管理、梳理数据从产生、加工融合、流转流通到最终消亡的过程,形成数据血缘关系可视化图谱。利用分布式计算一对一数据比对碰撞、一对多数据比对碰撞、多对多数据比对碰撞等多种碰撞比对,实现系统汇集的海量数据间交叉比对,直观、形象地展示数据之间的关系。将大量的、未知质量的、低关联性的、低价值的信息转化为少量的、易于理解的、高关联性的、高价值的、可操作的信息。实现海量数据转化为高价值的参考资料,实现法律案件类案检索、同案同判[17]功能,为法务工作者及公众提供智能化服务。
4.8 多业务多应用场景智能调度技术
系统传输层对不同的业务,根据情况,采用智能QOS保障机制。系统优先保证GBR承载速率,其次是Non GBR承载速率。在此基础上,系统优先保证高优先级GBR承载速率,其次是低优先级GBR承载速率,严格保障数据传输稳定性与可靠性。
4.9 高清流媒体文件系统HMFS
传统视频存储技术基于通用操作系统的文件系统,存在诸多问题,如磁盘碎片问题、磁盘读写性能不高、巨量文件难于管理和检索、难以实现录像实时检索播放、灾难数据保护与恢复等问题[18]。
HMFS(High Definition Media File System)摒弃了通用操作系统的文件系统,量身定制了流媒体专用文件系统,采用多项独创技术,通过提高单盘IO性能优化、文件分类存储、文件Cache等手段,充分发挥磁盘IO带宽,极大提升了流媒体存储性能及可靠性。HMFS技术特点包括:
(1)元数据分离。传统视频监控系统常使用如XFS文件系统通用文件系统,在存储过程中需不断更新元数据信息,造成写惩罚,影响存储性能[19]。HMFS文件系统分离了元数据信息,实现零写惩罚。
(2)磁盘点对点。传统视频监控系统在提升系统处理能力时需启用多线程处理,但通用文件系统在多线程并发存储时性能会降低。HMFS磁盘点对点技术可解决该问题,既可保持多线程处理能力,又最大限度提升存储能力。
(3)磁盘块。通用文件系统在一段时间的反复使用后,会产生大量磁盘碎片,造成存储性能降低。HMFS磁盘块技术从理论上避免了碎片产生,使系统在长久运行后依然保持良好的存储性能。
(4)自缓存。通用文件系统为提高存储性能,需要视频监控应用系统以缓存视频数据,降低磁盘操作。但发生异常时,缓存数据会全部丢失[20],造成录像不完整。HMFS自缓存技术使应用系统异常发生时,缓存数据继续有效,当系统恢复后,数据不丢失。
(5)磁盘超强纠错。对磁盘运行状况进行巡检,提前发现磁盘可能出现的异常并产生告警;对磁盘运行过程中的故障进行一定程度的修复,最大程度保证录像不丢失。
(6)RAID。支持RAID 0、1、5、6、10等多种RAID模式,支持全局熱备盘、局部热备盘,保证数据安全性。
(7)数据保险箱。定期将数据备份到数据保险箱,系统出现故障后可以快速从数据保险箱中恢复数据,保证业务数据的完整性。
(8)单盘IO优化。大小IO分离,Cache小IO成大IO,直接下发大IO,避免IO拆分;减少IO次数,提高磁盘使用寿命。
(9)文件Cache。具备文件块Cache、条带Cache、文件校验Cache,系统无写惩罚,异常掉电后有数据保护能力。
4.10 数据安全
利用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与各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与信息共享。在平台安全设计过程中,分析未来系统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根据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需求方案;采用“分区分域、立体纵深” [21]的防护策略,设计相应安全防护系统,以消除信息安全隐患死角。
对于数据层面安全,系统使用者按岗位、职能授予相关功能权限、数据访问权限;提供案件承办人、部门领导、院级领导等多级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对庭审相关资料包括音视频、证据、笔录等,进行数据下载或光盘备份等操作,在系统中保存详细的操作日志,日志记录内容包括:日期时间、操作帐号、操作终端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操作内容等;针对案件相关的庭审资料(庭审录像、电子证据、庭审笔录等),可进行单次访问授权。
5 结语
为实现“智慧法院”建设,借助移动互联网手段,运用网络化思维,以流媒体技术为核心,建设统一管理平台,整合业务系统和各种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综合利用与服务。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标准与规范,整体规划、分布实施,并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最终实现业务融合、业务创新、科学决策与司法公正的智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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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