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儿童医院132例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2019-06-06李瑞宏沈立茹张古英刘少卿秦亚彬
李瑞宏,沈立茹,张古英,刘少卿,秦亚彬△
(1.河北省儿童医院药剂科,河北 石家庄 050031;2.河北省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河北 唐山 063020)
中药注射剂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从中药或中药复方中提取的有效物质而制成的注射剂,是我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特色创新[1]。中药注射剂疗效快,治疗某些疑难杂症具有显著疗效,但由于药材的品种、来源、炮制加工等不同,以及药材本身成分的多样性和提取纯化的方法不同,中药注射剂的成分较复杂,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道也日益增多,尤其在婴幼儿及儿童等疾病的治疗中,ADR发生率较高[2-6]。随着我国实施ADR监测的不断深入,ADR已成为当今药物流行病学研究的热点,且日益受到广大医务工作者的重视[7]。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8年,柴胡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及丹参注射液3种中药注射剂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禁用于新生儿、儿童或孕妇。为了促进儿科中药及中药注射剂的临床合理使用,减少ADR的发生,本研究中收集了经中药注射剂治疗产生ADR的患儿132例,回顾性分析和评价其临床资料,探讨ADR的临床特点及发生规律,为儿科中药注射剂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收集河北省儿童医院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上报的132例由中药注射剂引起的ADR报告,内容均经专业的ADR监测员审核并进行关联性评价,结果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复核确定。采用回顾性分析法,利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别从患儿的年龄、性别,药品种类,临床诊断、累及系统/器官、临床表现,联合用药情况,ADR类型、严重程度及转归情况等进行详细分析。
2 结果
2.1 患儿一般情况
132例ADR中,患儿男86例(65.15%),女46例(34.85%),详见表1。既往有过敏史1例,无过敏史75例,过敏史不详56例。132例病例中除有2例为雾化吸入、灌肠给药外,其余均为静脉滴注给药,溶剂为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未与其他药物混合,均为单独使用,且用量均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无超剂量使用情况。
表1 ADR患儿年龄分布情况(n=132)
2.2 中药注射剂类别
发生ADR的中药注射剂包括清热解毒类、活血化瘀类、开窍醒神类、平喘止咳类等,其中热毒宁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等清热解毒类的中药注射剂较易发生ADR,占96.97%。详见表2。
表2 发生ADR的中药注射剂类别(n=132)
2.3 临床诊断分布
使用清热解毒类中药注射剂的临床诊断见表3。这些病症均与近年来呼吸系统流行性疾病集中爆发有关,且儿童为易感人群,故清热解毒类中药注射剂在临床的使用占比加大。
表3 使用清热解毒类中药注射剂排名前5位的患儿临床诊断分布(n=105)
2.4 ADR累及系统/器官及临床表现
结果见表4。由药物引起的皮疹较常见,临床多采取静脉注射地塞米松或肌肉注射苯海拉明等治疗方法。由药物引起的全身ADR,主要以及时更换液体,静脉注射赖氨匹林、地塞米松等为主要治疗方法。
表4 ADR累及系统/器官及临床表现(n=132)
2.5 ADR严重程度及对疾病的影响
中药注射剂所产生的ADR大多较轻微,但也有少数较严重。本研究中132例ADR中有31例(23.48%)为严重ADR,其中有12例危及生命,其余101例(76.52%)为一般ADR。由热毒宁、痰热清及喜炎平引起的ADR对疾病的影响情况见表5。
表5 中药注射剂ADR对疾病的影响[例(%)]
2.6 联合用药情况
中药注射剂的联合使用易发生ADR,可能是由于联合用药产生了药物的相互作用,使原有药效下降甚至消失或产生新的毒副作用,且多发于二联用药或多联用药(85.61%)。详见表6。
2.7 转归情况
本研究中的132例患儿发生ADR时,均及时给予了停药或减量处理,较严重者也给予对症治疗。结果好转17例(12.88%),痊愈111例(84.09%),不详4例(3.03%),无死亡病例。
表6 联合用药的ADR发生情况(n=132)
3 讨论
3.1 ADR与年龄的关系
1~3岁年龄段ADR发生率较高,分析原因可能是这个阶段的患儿机体功能发育不完善,影响药物的代谢和排泄,且该阶段的孩子较易生病,导致ADR发生率较高。婴幼儿处于生长发育的特殊时期,肾脏、肝脏发育不完善,因其肾脏排泄、肝脏解毒功能低下,均可延长药物在体内的代谢时间,使血药浓度增高、半衰期延长,故易发生ADR[8]。故在静脉滴注中药注射剂时,应加强观察。
3.2 用药情况分析
传统中医认为,儿童的体质为“阳常有余,阴常不足”病症多为阳热实证,故多选择清热解毒类中药治疗[9]。由表2可见,清热解毒类中药注射剂ADR发生率很高,可能与其使用量较大有关。由表3可见,呼吸道疾病多发,而儿童又是易感人群,促使了清热解毒类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量的上升。
3.3 联合用药分析
中药有“十八畏,十九反”的说法,即在中药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导致原有药效下降或消失,甚至产生新的毒副作用。而在中药与西药联合使用时同样会发生配伍禁忌,如热毒宁注射液与青霉素、氨基苷类和大环内酯类等药物配伍时可产生混浊或沉淀。痰热清注射液pH为7.0~8.0,呈碱性,不宜与酸性药物联用。痰热清与头孢替安等19种抗菌药物混合均有沉淀产生[10]。因此,临床应避免联合用药,如需联用,应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操作,两药间隔输注,加入足量冲管液体,以减少ADR的发生。
3.4 累及系统/器官及临床表现分析
儿科ADR可造成多器官、多系统功能损害,主要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表现为皮疹(风团、荨麻疹、丘疹、红斑)、皮肤瘙痒、皮肤潮红等;其次为全身反应,表现为寒战、发热、多汗、四肢厥冷、紫绀、心动过速等,视觉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也有涉及,一般的ADR停药后可逐渐消失,部分严重反应在经过抗过敏治疗或其他对症治疗后也能完全恢复,均未造成严重后果,仅有5例住院时间延长,无患儿死亡。
3.5 用药合理性分析
首先,应注意中医的辨证施治,如痰热清注射液是用于痰热阻肺证及风热感冒,对寒痰阻肺证和风寒感冒不适用,因此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寒热辨证合理应用;其次,在使用前应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及家族过敏史,提前备好急救措施;最后,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若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结晶等性状时均不得使用。
中药注射剂在临床治疗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不能忽视ADR,尤其在儿科领域,许多中药制剂药品说明书上均未规定儿童用量说明,临床在用药过程中超适应证,医师凭经验超剂量用药现象较普遍[11],故应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首先,使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避免药物配伍禁忌。其次,用药前要检查药品的性状是否符合标准,配置好的药物避免长时间放置,输液过程中控制好滴速,如喜炎平注射液和痰热清注射液药品说明书中均有明确规定儿童以30~40滴/分为宜,成人以30~60滴/分为宜;且痰热清注射液在输液过程中还要经过过滤器,若发现有气泡应减慢滴速。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5~30 min时,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ADR,应立即停止给药,并给予及时救治。最后,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上报ADR的意识,对较易发生ADR的药物提高警惕,临床药师要做好药学监护及药物咨询工作,保障用药的安全性,减少或避免ADR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