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是人
2019-06-05舒远
舒远
上期文章冠有《陪审员可以对法律一窍不通?》的标题,但是内容却只从认识特性的角度简单解释了为什么审判前陪审员对案情不宜了解太多,对为什么可以不具备法律知识却几乎不曾涉及。
陪审员之所以可以没有任何法律知识,是因为陪审并不是对案件作出法律解释,而是对法庭证词和案件事实作出孰真孰假的判断。此类判断需要的是常识,不是专门的法律知识。
文不对题,并不是我的独创,现实中比比皆是。不光是文不对题,文、义相违的现象也不鲜见。字面的意义和字词本身的意义完全不同,甚至相反,这可是折了不少英雄。
小时候,邻居叔叔就曾神秘地跟我说:外边有人比我们国家的主席还要大;那人是联合国的主席。后来很久很久,我都无法跨越对这个“超级大国”的敬畏之心,尽管在理念上早就接受了联合国压根儿就不是个什么国,只不过是个没有任何主权的国际组织罢了。英语United Nations一看就知道是“国家联合”,而不是国家。法语Organisation des Nations unies则直接把“组织”二字放在名字上,到底不负其准确的名声。日语“国际连合”,也产生不了国家的歧义。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之一,汉语也是联合国四大创始语种之一,那么,汉语中怎么就把这么一个自己参与组创的组织名称给弄得这么不伦不类呢?
二戰时,同盟国四巨头美英苏中发表“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以后共有47个国家签署。因为汉语名词没有单复数之分,所以该文件被译为《联合国共同宣言》,用原文中并不存在的“共同”二字表明不是一个国家。但是,1945年成立的联合国正是以这些同盟国为基础的,而“共同”二字却已无处可放了,“联合国”这一名称也就这么不伦不类地将就了下来。我想,等国人有了公开改正错误的自信,是会将“联合国”正名为“国家联合”的。
假若“联合国”是个翻译问题,“量子”则是理解的问题了。被译为量子的quantum并不是一种粒子,而是微粒子能量释放的最小计量单位。近年,中国在量子力学及其应用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该学科的汉语名称理应尽早更正。“子量力学”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联合国不是国;量子不是粒子;光年也不是年,而是距离,是光在一年之间所行的距离,将近10万亿公里,所谓天文数字是也。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像“法人”不是人那样,让那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栽下跟头来。新闻报道中经常看到某某自称公司法人,然而,某某,哪怕赚钱再多,也不可能是法人,因为法人压根儿就不是人,而是机构。
法人的概念形成于古罗马,指的是自然人以外,可以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法律权益(签合同、兴讼等),承担法律义务(应诉等)的各种机构,包括公司、团体和政府部门等。拉丁语(古罗马人用语)又将其称为persona ficta(虚拟人)。我想,不会有哪位土豪愿意自认为不实在吧?
土豪也是人,只不过有的赚了点钱、集了点权,就自认为可以金口玉言了,不意吐出的却是一堆秽物。于是洗地者众,却往往越描越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