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进社区教育协调发展的思考
2019-06-05刘纬度刘朝晖
刘纬度,刘 毅,刘朝晖
(1,2.内江社区大学,四川内江641000;3.威远县社区学院,四川 威远 642450)
一、社区教育发展的现状
(一)社区教育取得的主要成绩
在教育部2004年《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的意见》、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的指导下,我国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到中部、西部地区;从省会城市到地市州、中心城市到县区,甚至到农村社区,教育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可谓“方兴未艾,成绩喜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为社区教育提供了保障。部分省市出台了一些规范性的法律文件。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正在形成,如福建、上海、太原、河北、宁波先后出台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成都市出台了我国首部《社区教育促进条例》,为社区教育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撑。
2.社区教育受到群众的喜爱。2014年教育部开展了全国以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为主要对象的社区教育满意度的调查,结果表明,77.11%受访者有兴趣参加社区组织的学习活动,71.93%的受访者对参加过的社区学习活动表示满意。
3.社区教育资源日渐丰富。各社区教育实验区利用社区内的教育资源,在横向联合、纵向沟通的基础上,开发了一批社区教育资源,实现社区教育资源的共享。如:《中国社区教育网》《享学网》和全国社区教育数字化资源平台等。部分地方编辑出版了一系列地方特色社区教育教材,如成都、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地。
4.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成绩显著。全国已经开展社区教育的省份有30个,占全国的96%,涌现了一批国家(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及先进县和有具影响力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及百姓学习之星。现已建成有273个实验区和示范区,为全国社区教育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5.社区教育发挥了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部分中心城市及少数县(区)的社区教育体系构架基本形成,社区教育制度基本完善,社区教育阵地、教材、内容、教学形式、教学载体、教师队伍基本能满足社区教育需要。先进县(区)的县、镇(街道)、社区(村)的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基本形成,夯实了建设学习社会的基础,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国民素质,为满足人民学习的需求,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社区教育发展存在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
2018年8月9日,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周延军在《光明日报》发表的“推进社区教育需要广泛共识与合作”一文中讲到:“我们在总结社区教育成功经验的同时,更要清楚地认识到,总体而言我国社区教育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或不足。”而主要问题是总体上表现为社区教育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而且这种不平衡不协调的差距会有越来越大的趋势。主要变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全国各省社区教育建成的实验区和示范区不平衡(见附表1)
从附表1可以看出,全国有30个省市自治区有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全国2850个县市、区中,截至2016年8月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有273个,占全国的9.58%,其中北京、上海覆盖率为100%,为全国之首;实验区和示范区占1%-10%有18个省、自治区;四川的实验区和示范区只有7.1%,而云南、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更低,这些省处于中西部,而绝大多数区县都在农村,社区教育几乎是空白,区域差异性十分显著。
2.社区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据2016年不完全统计,已经开展社区教育的地市州达172个,占全国的50%左右;开展社区教育的区县已达735个,占全国的26%左右,这些区县大多处于当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而西部农村的区县经济不发达,社区教育工作发展相对滞后,社区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协调。
二、社区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主要原因
社区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原因很多,社区教育发展的瓶颈各地情况不太一样、千差万别,但是主要的或者说是共性原因有以下:
(一)政府与社会对社区教育没有达成广泛共识
1.政府认识不到位。社区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新型教育形态,其发展需要政府统筹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与配合。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有些地方在发展教育事业中,政府领导偏重于围墙内的教育,忽视围墙外的社区教育;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政府领导重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而忽视“自我教育”;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领导重视经济发展指标,忽视对农民教育提高。因此,政府没有把城乡社区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真正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具体措施也不到位,“人人皆学”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2.教育部门对社区教育的认识缺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习惯于对各类基础教育的传统管理,不适应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管理。因而比较重视对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和教育机构作指导与监督检查,而忽视了对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甚至有的教育部门认为社区教育不属于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卸责任。
3.社会参与缺失。社会各部门如民政、人社、农林、文明、科协、妇联、团委等部门及各类民间协会对社区教育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社区教育不是他们的工作范畴,没有把社区教育纳入本部门(行业协会)的工作内容,有的部门和社区甚至认为社区教育是额外负担,不是民生大事,不愿意主动或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社区教育工作。
(二)社区教育不能满足政府的要求和居民的需求
社区教育不能主动适应时代要求:一是没有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中心工作渗透到社区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聚焦当地党政的中心工作,没有真正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乡村振兴,得不到政府的强力支持;二是不能完全满足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得不到群众的大力支持。所以,居民自发参与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多数人享受不到社区教育的福利,活动人群的覆盖面一般不到10%。
(三)没有建立完善的终身教育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国家没有终身教育法。社区教育截至目前为止只有福建、上海、河北、太原、成都、宁波6个省、市出台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或《社区教育促进条例》),就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对社区教育的机构及人、财、物的标准等方面没有刚性的政策的规定,很难保障社区教育的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
(四)地方经济发展滞后,财力不能保障社区教育发展
国内外很多学者的研究及社区教育的实践都认为经济发展滞后会制约社区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与人均GDP与社区教育关系密切。据不完全统计,人均GDP在10万元以上的北京、上海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覆盖率达100%,天津达60%。而年人均GDP不足5万元的省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覆盖率在0-19%的省,特别是贵州、云南、甘肃、西藏等人年均GDP均不足3万元的实验区示范区覆盖率低于3%。绝大多数的农村区县没有开展社区教育。由此可见,人均GDP越高,社区教育覆盖率越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力不能保障社区教健康发展。
(五)政府统筹对社区教育力度不够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中西部地区80%左右的县(区),没有专门出台发展社区教育政策,没有把社区教育纳入目标考核,也没有建立政府统筹、教育主管、多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更没有形成广泛有效的合作工作机制。因此,各部门及社会的社区教育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各自为阵的不规范的社区教育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时造成社区教育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效率低下。
三、新时代推进社区教育平衡发展、协调发展的思考
《国家中长期教育和改革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两个基本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全国社区教育到2020年要全覆盖,建成国家级600个实验区,200个示范区,基本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教育的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社区教育的治理体系的目标。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根据党和国家的新要求和群众对社区教育的新期盼,初步提出在新时代推进社区教育平衡发展、协调发展的思考。
(一)加快形成社区教育广泛共识与政府统筹下的合作机制。
社区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形态,代表我国教育变革和发展的方向,是推动教育与社会、教育与社区(村)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有效手段之一,是发展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创新社会治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重要支撑。社区教育具有综合性功能,可以促进城乡全体公民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和谐程度的提高;在农村可以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人才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因此,政府应当切实把社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和社区(村)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社区教育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社区自主、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
(二)尽快建立健全终身教育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国家要建立发展终身教育的法律保障体系。凡是终身教育发展领先的地方都有相应的法律作保障。如上海、成都、福建、河北、太原、宁波等省、市已经先后颁布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他们的社区教育水平也是全国最先进的。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终身学习法》。在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之前,各省应尽快制定《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明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社区大学、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及公民职责、义务、权利,让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有法可依。
省级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条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实施细则或意见》,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局、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社区大学、学院、学校、学习中心(或教学点)的办公业务经费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确定教师及工作人员编制,把社区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师的职务评聘纳入“社区教育”或相关职务评聘系列,真正做到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社区教育要党政聚焦中心工作,服务群众的需求
1.社区教育要聚焦党政中心,把努力满足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作为社区教育工作的追求
社区教育要坚持服务社区建设,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服务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传统文化社区教育品牌,实施全民道德建设工程;农村社区教育更要服务于脱贫攻坚,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工程,正如姜明房在2018年5月17《光明日报》的《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成人教育》一文指出:“农村成人教育是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服务路径”。
2.社区教育服务群众的需求
社区教育的内容一定要因地制宜,教学时要因材施教,结合当地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教学,不断开发出贴近公民需求的学习内容和形式:以专题讲座、培训、体验、游学、展演等相结合的灵活形式进行。内容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实用性。如新市民教育、道德、家规家风教育、健康、礼仪、社区留守儿童关爱教育、书画、戏曲、摄影、社区治理、家长课堂、农民大学堂(职业农民培训)、广场舞、唱歌、太极等活动,提高居民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增强居民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营造社区优秀文化,提高城乡社区(村)的文明和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可持续发展。
(四)整合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现有资源的开放共享,挖掘资源潜能,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使资源的社会效应最大化。因此,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的工作机制,要求当地各类学校及其他机构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学设施、师资)向社区开放。在农村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农村书屋、党员远程教育站、农民学校(夜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农村科学文化普及和职业农民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打造一支“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促进乡村文化和人才振兴,从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加强中西部和城乡结对帮扶,推进社区教育均衡发展
针对全国社区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可以采取由政府主导,开展中西部和城乡结对帮扶。让先进的社区教育工作经验在欠发达地区能够得到推广;让农村借鉴城市的社区教育成功经验,城乡互动,共同发展。
社区教育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主动帮助西部欠发达地区;城市社区应主动帮助农村乡镇,携手共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流动和共享。以培训人才、先进理念、丰富经验、品牌项目等形式带动西部,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社区教育的平衡发展、协调发展。
(六)建议建立国家专项社区教育资金,为社区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一是国家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中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基金”;二是加大财政对经济落后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三是在教育事业经费中给职业教育类似单设“社区教育”科目,主要用于欠发达地区开展从事社区教育专职人员的培训和硬件设施及项目的建设。同时引进市场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社区教育的发展,为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综上所述,社区教育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社会创新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内容。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社区教育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政府和教育等行部门及社会应当达成社区教育的广泛共识;加大政府统筹社区教育的力度,形成社区教育有效的广泛合作机制;特别是加大国家扶持中西部农村社区教育力度;建立东西部社区教育结对帮扶和城乡社区(村)教育结对帮扶机制;提高社区教育质量,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功能,才能推动新时代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平衡发展。
附表1 全国各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