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养老金融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9-06-04郭园媛
郭园媛
摘 要: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重,养老服务已经成为地方政府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在金融支持养老服务方面,普遍存在着金融机构参与意识薄弱、信贷资源投入少、市场创新不能满足养老产业市场需求等问题,养老金融的发展相对滞后。本文在深入分析甘肃省养老金融发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甘肃省养老金融发展实际,从调动发展养老金融积极性、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养老产业融资渠道,构建全方位的金融养老体系等方面对甘肃省养老金融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并希望对我国养老金融的发展研究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养老金融 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金融产生的背景
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日益加剧,养老问题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最严峻的矛盾和问题之一,以“未富先老”及“未备先老”为典型特征的养老难题正在日渐凸显。有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9亿人,其数额已经占总人口数的17.9%。自1999年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开始,到2018年底,在这20年中,我国老年人口净增加了1.19亿人,并且在2017年,老年新增人口首次突破千万大关。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4.87亿的高峰,届时老年人口比重将占到总人口的34.9%,从而成为全世界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并逐步步入超老龄化社会。
与全国老龄化不断加剧形势类似,甘肃省人口老龄化态势同样严峻。甘肃省自2005年首次进入中国人口老龄化行列以来,全省整体老龄化趋势更是持续逐年加深。据《2018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甘肃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共有296.95万人,在常住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为11.26%,较2017年新增10.22万人,上升0.34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全省总人口中的比重将接近12%,而到2030年,这一比重将进一步增加,并最终达到15%左右,接近中度老龄化社会。而这样的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劳动人口快速地减少,社会福利供给难度进一步加大,从而成为阻碍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鉴于此,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最大程度地覆盖满足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确保老有所养。当然,养老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社会和市场资金的支持。金融在市场经济资源配置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我们要积极引导金融业将资金投向养老服务行业,形成养老金融。通过养老金融对养老服务业进行支持和引导,推动养老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其次,要逐步建立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框架和运行机制。引导金融不断满足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并持续投入资金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因此,甘肃省金融业要积极迎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养老金融助力养老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加积极的金融服务意识,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促进甘肃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甘肃省养老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对养老金融关注不够
金融机构对发展养老金融的重大意義认识不深刻,没有充分认识到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养老金融是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同时是金融机构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和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目前,甘肃省内乃至全国的金融机构仍以传统的存贷款利差和中间业务作为收费盈利重点,对新型金融产品形式缺乏创新积极性,在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等方面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甘肃省各金融机构绝大多数对“养老金融”的概念比较模糊。对于老龄化进程中,养老金融发展为金融业发展带来的机遇都表现比较谨慎,截至2018年底,仍然没有一家金融机构提出系统性的可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可见,在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各金融机构应该加快转变观念,不断加大对养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升级。
(二)金融有效支持不足,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甘肃省金融服务体系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还未真正建立完备的养老产业链和养老金融服务链,金融机构还未到达到为养老服务产业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水平。首先,从更高更远更深的角度来看,甘肃省尚未从宏观视角出发制定契合地方发展特色的养老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因此金融机构无法对应相关政策对养老产业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金融服务;其次,甘肃省金融体系存在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缓慢且创新动力不足、融资担保和法律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金融专项统计制度不够健全以及养老金融统计与监测分析不够完备等问题。
(三)养老产业资金短缺,停滞在初级阶段
在甘肃省养老产业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着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目前,甘肃省养老服务体系资金来源主要有三方面,即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和单位自筹。通过金融渠道融资的资金量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且形式非常单一,通常仅限于银行贷款形式,这种金融产品形式市场化程度比较低,不能有效满足养老服务产业需求,很难发挥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作用。这种以政府投资为主,金融市场融资为辅的融资机制,常常受到政府财政资金短缺的影响,而社会捐助、单位自筹资金则有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性,因此越来越难以承担较重的养老负担。养老服务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同时所涉及的受惠人群规模庞大,在其发展中资金需求量十分巨大。而当前,甘肃省养老金融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金融在养老市场的参与度比较低,严重制约了老龄化社会中养老产业的发展。
(四)养老金融创新程度不够,金融产品比较单一
目前,甘肃省金融机构并没有将客户中的普通人群与老年人群进行区分,传统的储蓄、保险、支付结算、理财等仍是其提供的主要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向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证券、基金、信托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更少。目前金融机构缺乏专业的产品创新和研发能力,导致同行业间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存在同质化严重等问题。同时金融机构还未形成全面的产品开发设计体系,研发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色还难以有效契合老年人的金融服务需求,数量与质量上均不足以满足家庭对养老金融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多元化的产品要求,从而制约了养老金融的发展和创新。
三、养老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不断加强思想认识,调动养老金融发展积极性
发展养老金融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新形势下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甘肃省内金融机构应当从思想上加强对发展养老金融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牵头,省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机制,由甘肃省金融学会负责起草相关金融支持养老的办法,各方协商,出台适合甘肃省实际情况的金融养老办法。省内各金融机构,包括小贷公司和保险业机构应当把积极发展养老金融作为开拓新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努力从思想认识、经营理念和工作方式入手,切实增强政策敏感性,从全局战略、长远发展和和谐共生的高度,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甘肃省养老金融工作。
(二)加强政府统筹管理,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由于甘肃省经济发展乏力,自然也就多少存在忽视养老的问题,省政府自身应重视省内老年问题,加强统筹管理,对不同社会资本进行整合并加强统筹管理,将养老保险、住房抵押贷款及企业年金等不同资本纳入统一的服务体系框架内,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对全体老年人口的全覆盖。同时,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应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开发诸如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信托及养老基金等诸多新型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并不断推出新的养老金融服务方案,切实解决养老服务行业资金短缺的困境,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类养老问题。积极鼓励引导省内保险公司将“养老服务”理念嵌入保险产品,开发养老金融新产品,开创养老金融新业务,精准定位客户,设计符合养老要求的产品开发新模式,不断拓展养老金融市场,提升保险行业养老金融服务水平。此外,要积极联合统计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随时掌握甘肃省老年人口数及各项有关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加以统计分析,建立完善的专项统计制度来监测分析养老金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与实施效果。通过监测分析,及时了解全省养老服务行业的资金需求和发展困难,引导金融机构有的放矢,针对城市养老与农村养老分别设立各自适合的理财融资方式,满足其发展的资金需求。最终建立全省范围内多种金融形式共同发展的养老金融服务新局面。
(三)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拓宽养老产业融资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政策引导作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为省内养老服务机构出台优惠税收政策,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放到养老服务产业中,可以首先在发展较好的城市比如兰州、酒泉、天水等城市开展社会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融资试点,在保证稳健有序的基础上,再根据实际情况逐渐扩大到其它市,并且逐步加大社会资本养老金融投入比重,逐步改变养老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拨款的现状。二是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制定符合养老产业特点和需求的信贷政策,并将信贷资金向养老金融领域倾斜。由于甘肃省情较为复杂,农村人口较多、农村孤寡老人数量不少,且省内目前从事与养老服务相关产业的企业并不多,企业规模也较小,因此要改进传统的担保方式,对养老服务产业的信贷抵押中担保物范围进行适当放宽,对面向养老金融服务的贷款项目的还款期限做适当延长,改进相关项目的还款形式。例如,可以采用循环贷款、分期分段等新方式,切实增强养老服务产业的信贷需求满足率。三是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本优势,鼓励甘肃省现有的上市公司进行资本援助或投资,并且积极推动优质的养老服务企业发行上市,从而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提高企业的直接融资占比,而上市后的养老服务企业,可以利用股权投资等方式,对其他养老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最终实现养老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成熟。
(四)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加有效供给
养老金融的投资往往具有投资周期比较长,获得收益时间比较久的特点,同时,养老服务产业面对的老人往往形形色色,差异化的服务要求比较高。而甘肃省的情况更是有其特殊性,农村年轻人口流失严重,老年人多半为孤寡老人,金融机构应根据甘肃省地方养老产业特色以及自身业务定位,积极探索养老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模式,提供更多符合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专属化、人性化的养老金融产品与服务。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产业可以积极同医疗、保健、看护等与老年人养老密切相关的行业合作,实现在整个养老体系中的金融支持“捆绑式”全覆盖 。甘肃省政府可以委托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税务局在甘单位及财政厅等单位,制订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奖励制度,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养老产品的研发和服务创新,不断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养老产业倾斜,带动整合社会资源向养老产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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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代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