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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9-06-04白萍马延亮

北方经济 2019年5期
关键词:民营经济民营企业

白萍 马延亮

摘   要:随着国家和新疆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扶持,新疆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2018年以来新疆民间投资持续下行态势明显,民营企业发展总体上还存在着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核心竞争力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诸多问题,本文针对以上问题从加大政策落实和监督力度、提升政府部门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等八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 民间投资 民营企业 放管服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随着国家和自治區对民营企业的大力扶持,新疆民营企业不断发展,民间投资规模逐渐增大,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结构调整、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新疆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新疆民营经济主体数量不断壮大,投资领域不断延伸,规模逐渐壮大,对新疆财政、进出口贸易、吸纳就业人员等做出突出贡献。截至2017年底,新疆共登记各类私营企业27.72万户,个体工商户110.8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0.86%和13.93%。民营企业缴纳税收1129.11亿元,占当年全部税收收入的58%。货物进出口总额176.27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85%;民营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16.85亿元,占比29%。

但是,2018年以来,受内外部复杂环境影响,新疆民间投资持续下行态势明显,截至2018年底,民间投资下降了17.4%(同期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7%,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摸清新疆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活民营经济活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建设生力军作用迫在眉睫。

二、新疆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优惠扶持政策在各地落实参差不齐

一是政策出台多,细化落实不到位。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多项促进民营经济的利好政策,但各地重制定、轻落实、不配套、难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企业获得感不强。二是受经济发展压力大、财政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个别地方落实政策意愿不足。特别是南疆地州对落实扶持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力度不够。三是存在政策措施的制定不衔接的问题。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亟待解决

新疆大多数民营企业因综合实力弱、市场信用认可度不高、直接融资意识淡薄、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和申请小微债资金能力不够等原因,融资方式狭窄,资金不足问题突出。银行贷款成为主要融资渠道,而大部分民营企业在整体资信、规模、议价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缺少有效抵质押物和担保,达不到商业银行评级授信标准,且银行考虑到民企经营风险大,普遍对民企存在“惜贷”或“慎贷”现象,致使民营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而民间拆借融资成本高且极不稳定,常处于“融不到、用不起”的两难境地。

(三)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不足

大部分民营企业科研能力弱,没有核心技术,缺乏创新能力,绝大数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壁垒弱、技术水平低的产业从事生产经营,生产装备、生产方式、产品技术含量处在较低水平,核心竞争能力不足。民间投资领域虽然有所扩大,但投资传统行业多、投资高新技术行业少。有能力、有资金的企业投资能源、煤炭煤化工等资源开发领域的意愿更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低收益、回收期长、见效慢的服务性领域投资建设意愿不高。

(四)民间投资报建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流程不够优化,投资审批手续多,材料报送、审批周期较长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民营企业对审批权限下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不够了解,存在申报单位不清楚,报件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要求,延长和耽误了项目投资申报时间。三是随着国家及自治区下放、委托审批权限后,地(州、市)审批任务大幅增加,审查、监管人员力量薄弱情况日益凸显,存在审批部门业务人员少、专业知识相对不足,技术装备不到位等,有“接不住、接不好”等现象。

(五)PPP项目对社会资本要求高降低了民营经济参与度

政府为保证项目按质完工,对社会资本方要求较严格,很多民营企业达不到要求的条件而无法参与;在组建联合体方面,政府往往会对联合体数量、资质、出资等作出约定,使得部分具备专业服务能力但出资能力不强的民营企业无法直接参与PPP项目等。另一方面,由于PPP项目要经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环节等,投资程序较一般项目复杂,很多民企由于缺乏专业投融资人才,缺乏参与PPP项目投资能力等。

(六)民营企业粗放式管理制度限制了其发展转型

与内地发达省市相比,民营企业经济实力普遍较为薄弱,经营管理水平低,大多数民营企业没有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大多属于粗放式、家族式管理,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相对落后,缺乏技术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缺乏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在复杂经济环境下应变能力不足;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创新能力弱,信息获取的渠道少、速度慢,对市场行情缺乏科学的分析和预测,在市场上缺少竞争力,制约了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三、进一步激发新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政策措施建议

(一)加大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在落实,让中央政策的含金量变成企业发展的“推进剂”。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对发展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二是要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逐一对照核查落实情况,对尚未有效落实到位的抓紧研究解决办法,并建立完善政策落实考核机制,确保民间投资政策落地,切实提升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二)加快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加强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下放和承接的审批事项,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后续监管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审批部门服务能力。加强对基层部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业务培训、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让基层有动力、有能力、有责任去承接好、管理好审批事项。三是加快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和各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預受理预审查和行政审批基本信息共享等,为民营企业在办理审批等相关事项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四是清理民间资本准入壁垒,解决好民间投资“不能投”的问题。落实“非禁即入”原则,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都应当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

(三)努力破解融资难题,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下基层、入企业,促进银企直接对接,强化金融主动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引导各类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协调金融机构对自治区重点培育的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压贷,并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做到无缝对接。二是加快建立完善政府、银行、担保三位一体的风险分担体系。完善自治区再担保体系,做大、做强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融资列入政银担保风险补偿范围,鼓励各地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注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逐步构建统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三是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的合作,促进信息共享。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提升企业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私募债券、集合债券等实现融资。

(四)分类施策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高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积极性

一是制定、出台各项鼓励政策,提高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积极性。通过推介优质项目、介绍典型案例,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力度,向民营企业推介回报机制明确、运营收益潜力大、前期工作成熟的PPP项目,帮助民间资本更好参与PPP项目。二是分类施策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对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度、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控股,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对投资规模大、运营周期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商企业合作,或民营企业相互合作,通过组建联合投标体、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等多种方式参与。针对不同PPP项目投资规模、合作期限、技术要求、运营管理等特点,政府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提高民间资本回报率。

(五)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民营经济投资动力

一是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坚决制止“乱摊派、乱捐款、乱集资”等行为,彻底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等。二是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政策。进一步规范、督促落实涉及铁路货运等领域及工业用电价格标准以及税收、人才、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生产、运营成本。三是进一步落实营改增试点各项政策。针对国家已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六)加大招商引资与产业援疆力度,引导民营经济多领域发展

一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以商招商。充分发挥援疆综合效益,围绕自治区“1+3+3+改革开放”重大战略,大力宣传新疆,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疆外资金进入新疆,促进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引导民营经济多领域发展。定期发布民间资本优先发展领域项目投资目录和政府采购清单,鼓励民营经济以独资、控股、参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在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生态、城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投资,使民营经济成为新疆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旅游业发展、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的一支主力军。

(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守法守规意识,不向民营企业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协议或合同,树立诚信政府形象,营造民间投资良好环境。建立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民营企业维权渠道,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涉及民营企业权益侵权案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八)优化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

优化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把国家、自治区的人才规划与政策用足、用好,积极实施民营企业人员来疆安家、社会保险、职称评聘、职业培训等优惠措施,鼓励民营企业“招才引智”,解决好老人就医、夫妻分居、子女就学等困难,切实让优秀人才尽其所能,发挥才智,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和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尚毛毛.多举措促进民间投资[N].广西日报,2018-12-27.

[2]王璐.“政策包”促民间投资[J].投资北京,2018,(12).

[3]刘来福.以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J].经济论坛,2018,(11).

[4]戴露.民间投资增速下滑原因及对策分析[J].中国商论,2018,(25) .

[5]李晓清.民间投资政策落实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研究——以江苏为例[J].中国经贸导刊(理论版),2018,(11).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院)

责任编辑: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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