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爱:构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治秩序
2019-06-03王芳
中国畜牧业 2019年9期
文│本刊记者 王芳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一直在开展对保健市场的联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推动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化发展。但由于我国对保健食品监管没有专门的立法,行政部门无法对保健食品各个环节进行依法监管,不利于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温氏集团副总裁兼大华农事业部总裁、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认为,构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治秩序,才是解决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因此她建议:尽快梳理保健食品市场管理上的政策空白点,立法监管制度:一是有明确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明确保健食品概念,完善保健品安全标准;二是建立从原料到生产再到市场流通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三是明晰相关部门审批、监督和处罚职责,建立监督通报协查制度和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四是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对虚假宣传的生产企业,要列入“诚信黑名单”;五是明确监管机构对保健品市场统一管理,统一执法,让监管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