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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胡亥当立”问题

2019-06-01张子硕

智富时代 2019年4期
关键词:胡亥扶苏

张子硕

【摘 要】关于秦始皇是否在临终前要立扶苏为帝国的继承人,历来众说纷纭。尤其是近年来“赵正简”和兔子山秦简的出土,似乎证明了秦二世胡亥继位的正统性。吕思勉先生提出的“古大子皆不将兵”一说,更是为众人奉为圭皋,屡见引证,用以说明秦始皇弃其长子扶苏而立胡亥的可能性。然而这些论据,颇有龃龉之处,吕思勉先生的论断,亦须重新考量。

【关键词】扶苏;胡亥;古大子将兵

秦始皇死后,由次子胡亥继位。而扶苏作为长子,之所以没有被秦始皇立为太子,主要的原因是受到了秦时著名的“焚书坑儒”这一事件的影响。史载:“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扶苏在这次坑儒事件中,反对秦始皇坑杀术士的行为,因此引得秦始皇不满,秦始皇将其派至上郡监军。因此,在随后秦始皇出游时,始皇暴毙,而生前又并没有册立太子,因此出现了由谁继承皇位的问题,最后由胡亥继位,长子扶苏自杀。胡亥继位后又广杀宗室。因为胡亥的暴虐,似乎使得《史记》所记载的“沙丘之谋”更加可信。对于这一问题,陆续有人提出相反的意见,认为胡亥继位才是真正出自秦始皇的本意,而并非《史记》所载的长子扶苏当立。

一、胡亥当立的原因

对于胡亥当立的原因,今人总结了许多。马瑞鸿的《秦二世继位说考辨》认为,长子扶苏被派至上郡监军,而根据“古大子皆不将兵”的原则,便知扶苏不得立。秦始皇在出游的时候,只带了胡亥,也充分说明了秦始皇对胡亥的器重;雷依群先生的《论扶苏不得立为太子》则认为胡亥从赵高学习法令,而秦始皇又重法,秦始皇与胡亥一脉相承。秦始皇最信任的大臣蒙毅,也认为胡亥的继位是出自秦始皇的本意;孙文礼的《秦始皇“赐公子扶苏书”考》则从秦始皇遗书的角度,对“沙丘之谋”提出了质疑;最后,根据赵化成先生《北大藏西汉竹书--赵正书简说》中竹简的具体内容,亦证明了胡亥继位的合法性。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二、“古大子皆不将兵”驳正

关于“古大子皆不将兵”一说,吕思勉先生在《秦汉史》中提出后,屡见引证。先生言:“古大子皆不将兵,使将兵,即有意废立,晋献公之于申生是也。扶苏之不立,盖决于监军上郡之时。”那么这里,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扶苏监军上郡,军权是否在扶苏手上,即监军是否可以等同于将兵。

监军一词,可追溯到战国时期。史载:“(司马)穰苴曰:‘臣素卑贱,君擢之闾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权轻,原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於是景公许之,使庄贾往······贾素骄贵,以为将己之军而己为监,不甚急。”据此可以看出,监军庄贾认为司马穰苴是“将己之军”,可以证明监军对军队的行动有很大的话语权。司马穰苴提出监军者应为“君之宠臣,国之所尊”,尽管是因为司马穰苴出身贫寒的缘故,但这似乎也证明了先秦时期监军的地位也不会太低。逮至秦朝,始皇令扶苏监军,也未必是降格待遇。但是,若以此来判定扶苏对军队的控制力也未免略微草率。《史记·蒙恬列传》记载将杀蒙恬时,蒙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孙,积功信于秦三世矣。今臣将兵三十余万,身虽囚系,其势足以倍畔。然自知必死而守义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不忘先主也。”这句话本意是蒙恬想借此表达自己的忠义之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蒙恬在这里说自己“身虽囚系”却仍然可以起兵反叛,蒙恬的权势可谓滔天。恐怕即使扶苏为监军,要想限制蒙恬基本上可以说是不可能,更何况蒙氏兄弟素遭始皇宠信,扶苏若想将兵亦非易事。(虽然《史记·李斯列传》载有“其年七月,始皇帝至沙丘,病甚,令赵高为书赐公子扶苏曰:“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之语,似乎可以证明扶苏确实掌握着军权。但由于“赵正书”的存在,“沙丘之谋”的相关事情也成了迷案,暂且不表。)

更为重要的事,“古大子皆不将兵”这一结论,根本错误。《史记·魏世家》记载:“三十年,魏伐赵,赵告急齐。齐宣王用孙子计,救赵击魏。魏遂大兴师,使庞涓将,而令太子申为上将军。”在这里,魏王让太子申为上将军,这就使得太子不将兵的例子被打破。当然,考虑到魏王让使庞涓为将,那么太子申的上将军有可能只是虚衔,毕竟通过后来的战役,并没有发现太子申亲自指挥的迹象。然而,《史记·赵世家》亦载:“晋出公十一年,知伯伐郑。赵简子疾,使太子毋恤将而围郑。知伯醉,以酒灌击毋恤。毋恤群臣请死之。毋恤曰:‘君所以置毋恤,为能忍卼。然亦愠知伯。知伯归,因谓简子,使废毋恤,简子不听。毋恤由此怨知伯。晋出公十七年,简子卒,太子毋恤代立,是为襄子。”在这里,赵襄子不仅将兵,而且其父在外方势力的介入下,仍然坚持立赵襄子,这不得不证明太子将兵似乎也可以允许。当然,此时三家尚未分晋,因此这种现象有可能只存在于地位低下的卿大夫阶层。但是,《史记·郑世家》载:“三十八年,北戎伐齐,齐使求救,郑遣太子忽将兵救齐······四十三年,郑庄公卒。初祭仲甚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公使娶邓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为昭公。”这也证明了,即使是公侯之国,太子将兵也并不是一件禁例。秦惠文王时期又有:“(后元)七年······秦使庶长疾与战修鱼,虏其将申差,败赵公子渴、韩太子奂,斩首八万两千。”因此即使进入战国,三晋称王后,太子从军领兵也并没有得到约束。由此可见,所谓的“古大子皆不将兵”,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太子领兵,其实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而吕思勉先生又言申生事,语在《晋世家》:“十七年,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里克谏献公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率师,专行谋也;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太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率师不威,将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谁立。”应当说,里克的说法有很大道理。太子将兵,如果一律听从父亲的话,未免有傀儡之嫌,而如果自己獨断专行,似乎又犯了为人臣子的忌讳。但晋献公在这里很明确的表了态“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谁立。”从这里可以看出,晋献公并不打算要立申生为太子。这与秦始皇相比则大不相同,秦始皇从来没有说过类似的话。而且在此之前,《史记》也反复强调晋献公有意废立太子。史载:“(晋)献公有意废太子······于是使太子申生居曲沃······献公与骊姬子奚齐居绛。晋国以此知太子不立也”。这也正说明了晋献公废立申生是有计划、有组织的,与秦始皇遣派扶苏监军上郡相比,秦始皇的举动更像是临时突发的结果。后世因为楚平王最终废杀太子而解读平王使太子守边即为废立,未免有先入为主的缘故。由此追溯始皇遣扶苏监军上郡,并不能证明秦始皇有意废立,一则因为扶苏并不能独挡一面,对军队拥有绝对的控制力;二则因为“古大子皆不将兵”一说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三、《赵正书》辨析

《赵正书》的问世,是近年来的一大发现。最为瞩目的是,它提到了胡亥继位的具体情形。赵正简具体描述如下:“(秦始皇)病即大甚,而不能前,故复召丞相斯曰:‘吾霸王之寿足矣,不奈吾子之孤弱何……其后不胜大臣之纷争,争侵主。吾闻之:牛马斗,而蚊虻死其下;大臣争,齐民苦。哀怜吾子之孤弱,及吾蒙容之民,死且不忘。其议所立。

丞相臣斯昧死顿首言曰:‘陛下万岁之寿尚未央也······然而见疑如此,臣等尽当戮死,以报于天下者也。

赵正流涕而谓斯曰:‘吾非疑子也。子,吾忠臣也,其议所立。

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今道远而诏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王曰:‘可”。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段在细节上与《史记》相比,也有较大的出入。首先是在随行人员上,《赵正书》上显示的是李斯与冯去疾共同陪伴在秦始皇身边,但是《史记·秦始皇列传》上书冯去疾留守,按常理来讲始皇出巡将左右丞相都带出去的可能性不是很大,这也证明了《赵正书》的编纂似乎颇为随意。其次就是所谓“代后”问题,这里就有两种理解。一是秦始皇没有打算让胡亥继位,胡亥只是暂时代领;二是秦始皇打算立胡亥为接班人来代替自己。前文所引《赵世家》有“太子毋恤代立”之语,又按《战国策·秦策》有:“孝公已死,惠王代后”之文。而秦惠文王的继位,并没有证据表明有任何不妥之处。如此不难得出,《赵正书》想表达的是秦始皇欲立胡亥。这样一来可以说是一反《史记》关于秦始皇临死前的描述。对于《赵正书》自身而言,今人赵化成先生认为,《赵正书》应当撰写在西汉前期,而且“《赵正书》的重点并不在于记载历史事件本身,而是以较大篇幅描述秦始皇临死前与李斯的对话、李斯被害前的陈词以及子婴的谏言等,并偶有作者的感言,似为一种‘以史为鉴的叙事方式。”这样一来,《赵正书》的可信度又要大打折扣。并且更加奇特的是,如此重大的历史事件,《赵正书》却并没有明确的记载时间与地点,如果要将其视为信史,未免有悖常理。而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可以接触到秦朝的官方史书,因此不能简单的因为《赵正书》的内容而去否定史记的真实性。同《赵正书》比起来,《史记》显然更加可靠。然而《赵正书》有一些地方与《史记》内容相似,甚至是一模一祥,例如子婴的谏言与《史记》所载的内容相比,完全涵盖了史记所载的内容。因此有学者根据这种办法,试图证明关于秦始皇逝世的这一段史料,《赵正书》与《史记》亦为同源。他们指出《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一段:“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德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请。制曰:‘可。”句式同前面所引用的《赵正书》的文本内容非常相像,从而判断两者史料实系同源,笔者不能认同。案《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此段为石刻,而石刻文字作为一种公共的档案,可以被许多人借鉴仿写。而且,所谓的“昧死”言,实在是当时的一种上书体例,东汉蔡邕言:“汉承秦法,群臣上书皆言‘昧死言。”因此,关于秦始皇临死前的这一段历史时期的史料来源,《史记》与《赵正书》并不能武断的被称之为同源。但这或许给我们带来一种启示,即《赵正书》的作者,或许是西汉时期的官员所作。而且,《赵正书》也有不和情理的地方。从表面上看,扶苏没有被立为太子,与秦朝没有形成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有关。林剑鸣先生在其著作《秦史稿》中曾经对秦国立国后的九代君王作了一番梳理,现根据这九位国君继承时的身份,整理表格如下:

由此可见,对于秦国来说,嫡长子继承制确实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嫡长子继承王位的不足三成。即使是秦始皇的父亲和祖父,也并不是凭借嫡长子的身份继承王位的。因此凭借嫡长子身份的扶苏若想继位,在秦国确实没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秦人选举领袖的条件,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择勇猛者而立之”。史载:“秦伯卒,何以不名?秦者,夷也,匿嫡之名也。”何休注:“嫡子生,不以名令于四境,择勇猛者而立之。”而扶苏恰恰是“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因此可见,秦始皇派遣扶苏去上郡监军,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想磨炼扶苏,以便其更加符合秦国的立君传统。而《赵正书》上面却说:“吾子之孤弱何”这难道不是和秦人的政治传统相抵触吗?至于兔子山秦简所谓的“朕奉遗诏”云云,既不能判断遗诏有无,又不能得知遗诏内容,仅凭这一句而断定胡亥得位的合法性,更无一点价值。

四、扶苏继位的几点理由

胡亥将杀扶苏时,曾以秦始皇的口吻给扶苏下了一道诏书。书中有“乃反数上书直言诽谤我所为,以不得罢归为太子,日夜怨望”一句,而扶苏本人则对这个命令毫无怀疑。也就是说,扶苏在监军上郡期间,确实经常上书秦始皇,如果没有的话,扶苏会一眼看出来这是矫诏。换言之,扶苏虽然远离中央,但还是可以参与到朝廷政事的。他应当是给秦始皇提了许多建议,秦始皇有没有参考实施亦或者是雷霆大怒,史籍并没有记载。但是,随后扶苏的地位也没有发生改变,联系到扶苏曾多次上书,因此秦始皇的态度可能是默许扶苏可以继续参与政事的。因此,虽然“焚书坑儒”事件后扶苏被贬黜中央,但是他并没有失势,他仍然同朝廷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这一点也是可預料的。

另外,蒙恬的话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佐证。在扶苏将要自杀后,蒙恬及时的进行了阻止,他讲:“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将三十万众守边,公子为监,此天下重任也。”那么,蒙恬所说的“天下重任”,会不会带有夸张的成分呢?在这里,就要考察一下上郡的重要与否了。秦国最早拥有上郡的时间是在秦惠文王时期,《史记·秦本纪》载:“(惠文君)十年,张仪相秦,魏纳上郡十五县”。《史记正义》云:“魏前纳阳晋,次纳同丹二州,后纳上郡,而尽河西滨洛之地矣”。由此可见,上郡是河西之地的最后一道屏障。然而这毕竟是在秦、魏之间敌对时候发生的事情,或许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上郡的地位可能会因此而下降。但事实上,上郡很早就引起了秦始皇的注意,秦始皇在巡视北边的时候,就曾经到达过上郡。因为一句谶语,秦始皇便派遣蒙恬率领三十万士兵讨伐匈奴。蒙恬大胜匈奴后,是“常居上郡统治之”。由此可见,上郡是北部军三十万士兵的大本营。而上郡的具体位置,则是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据《秦代政区地理》考证,上郡大致下辖二十一县:肤施县、阳周县、圜阳县、高奴县、漆垣县、广衍县、洛都县、定阳县、雕阴县、原都县、平都县、徒泾县、平周县、中阳县、西都县、武库县、平陆县、饶县、博陵县、白土县、富昌县。从《水经注》“秦昭王三年置上郡治”一语可知,上郡的治所在肤施。蒙恬率军取下河南地后,曾将河南地四十四县分属九原、上郡、北地等郡,而后长期屯兵阳周。因此自蒙恬北伐后,一直到后来秦朝灭亡,上郡地区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同当时秦朝的国都相比,上郡北制匈奴,扼守匈奴南下要道;南卫关中,拱卫秦都咸阳。为此,辛德勇先生指出:“上郡南临京畿内史地区,是秦都咸阳北方的屏障,具有非同寻常的战略地位,不能忽视不顾。”云中郡虽然在上郡的北方,但是并不能改变上郡西北方为秦朝边防前线的事实。先生进一步指出:“即使在云中郡西侧另设有九原一郡,仍然不能对上郡的边郡地位,构成丝毫影响。”而从秦朝上郡的历任郡守来看,亦可见秦朝对上郡的重视程度。关于秦朝的上郡郡守,据王辉《秦出土文献编年》考订,兹整理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根据现有的考古资料显示,上郡的郡守大多是一时重臣,这也恰恰能说明历代以来秦国对上郡的重视。定都关中的朝代,必须保有上郡。刘邦在还定三秦后便迅速攻克上郡,西汉末年元遂亦曾建言隗嚣:“今天水完富,士马最强,北收西河、上郡,东收三辅之地,案秦旧迹,表里河山······且蓄养士马,据隘自守,旷日持久,以待四方之变,图王不成,其弊犹足以霸。”由此可见,上郡的位置对于当时的秦朝来讲,确实非同一般。蒙恬所说的“天下重任”,也绝非是夸张之词。那么如果秦始皇并无意让扶苏承继大位,那为什么把那么重要的地方交给扶苏呢?因此李开元先生说:“始皇帝将扶苏派到这里来做监军,不能不说是怒中有爱,贬斥中有重用。”那么秦始皇迟迟不立扶苏为太子的原因在哪里呢?扶苏在坑儒事件中与秦始皇对立的态度,自然是占主要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和扶苏的家庭背景有关。藤田胜久先生认为,这可能与扶苏的母亲有关。先生在《项羽与刘邦的时代——秦汉帝国兴亡史》一书中提出,因为陈涉吴广起义时曾以扶苏、项燕并称,从而推测扶苏的母亲可能是楚国人。而秦始皇早期即受到楚系贵族的制约,因此对带有楚系背景的扶苏很是提防。这里的楚系贵族,即指昌平君与昌文君。田余庆先生言:“昌平君、昌文君二人同为楚国公子之留秦者,身分权势较高;同在秦王政时不同年代两度出现,参预政治活动······同在楚国灭亡前夕易帜反秦,先后身死。”昌平君与昌文君最后的易帜反秦,应当给了秦始皇很大的刺激。这或许能够成为秦始皇迟迟不立扶苏为太子的原因之一,然而此说甚为牵强,终归缺少直接的证据,或许仍有待于新的考古资料的发现。

综上所述,根据现有的史籍和考古资料,若想完全证明胡亥继位的合理性,依然缺少过硬的史实支撑。吕思勉先生所言的“古大子皆不将兵”,并不能成为胡亥登基的重要依据;出土的西汉竹书赵正简,其真实性亦需要多加甄别;而又由于上郡的特殊地位,使扶苏监军上郡的这一命令,毫无疑问的为秦始皇的举措增添了几分不符常理的意味。秦始皇作为一统六国的杰出帝王,对于他的研究自然是非常重要的。秦始皇的去世,对于秦朝的走向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因此,关于秦始皇临死前的若干历史事实,仍然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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