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西汉的“东织染官”印*
2019-05-30李鹏辉
李鹏辉
(安徽大学文学院)
1998年7月,汉阳陵帝陵东侧11~21号外藏坑[1]出土有23枚玺印(这批印多为陪葬的“明印”,与印章实际大小有异)和4枚封泥。其中有如下1枚:
《简报》释为“东织寝官”[2],研究者[3]皆从之。
《关沮秦汉墓简牍》315、316简
梳理秦汉文字中“朵”字和从“朵”之字的形体有利于我们弄清“染”字的构形,现列举如下:
上引“朵”字的第3、4、9等几个形体,其上部写的已经与“九”有些相类了,并且有将其割裂为“九”和“木”两部分的趋势。盖为《说文》中染字篆文()右部杂字的来源。
弄清了“朵”字的形体,从“水”、“朵”声的“染”字形体也就了然了,实际上在战国文字中也有“染”字,刘刚将(《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95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08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130)、(《古玺汇编》0018)、(《古玺汇编》0055)、(《殷周金文集成》10426)等字释为“染”字[11],可信。战国文字中的“染”字或可分析为从“水”,“禾”声,“禾”、“朵”上古音均为歌部字。
下面,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东织染官”的地位和职能。与“东织染官”印同出的还有一方“东织令印”铜印和一枚“东织令印”封泥:
与“东织”相关的职官还见于如下出土材料:
从上举材料我们可以看出,“东织”这一机构下至少有令、丞、染官这几个官阶。《古封泥集成》所录的“东织丞印”中的“东织丞”为“东织令”之佐官。我们认为其官秩应与《封泥考略》卷一·十三“奉常丞印”相同,为辅佐“东织令”的一个官职。“东织丞印”,陈直谓“盖河平元年以前之物”[12]。《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十六金符斋印存》五三所录东汉晚期的“织室令印”()可以为史书所记添一佐证。《三辅黄图》载:“织室在未央宫,又有东西织室,织作文绣郊庙之服。”可见西汉初年“东织”是郊庙祭服的织造机构属少府,而“东织令”才是掌管织事及相关事宜的官吏;“东织”这一机构在成帝河平元年被撤消,把“西织”改称为“织室”,陈氏之说可从。
其实“织室”这一机构,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例如先秦楚玺中就有:
黄锡全曾经指出:“‘织室’应是掌管王室丝帛织造的官府机构,‘织室令’才是官名。”[14]上面提到的“东织”与“东织令”之间的关系正如此“织室”与“织室令”之间的关系。
然而,在秦封泥中我们暂时还未见到“东织”“织室”这样的内容。却有见“右织”和“左织”如:
又《秦封泥研究》录有“右织缦丞”F095[15]的封泥一枚。周晓陆、路东之认为:“《汉表》记:少府之属官有‘东织’‘西织’,在秦时当称为‘左织’‘右织’。”[16]其说可信。
弄清了“东织”、“东织令”、“东织丞”之间的关系,便于我们探讨“东织染官”的地位和职能。
根据《简报》描述“东织染官”印与“东织令印”同属Ba型,他们的材质相同印面尺寸大小也相近。虽然因为是明器其形制大小不可作为区分官阶高低的主要依据,但是也能说明其官阶相差不应很大。《通典》卷二十七少府监:织染署,令一人。《周礼·天官》典丝掌受文织䌽组焉,染人掌染丝帛。秦置平准令。韦昭《辨释名》曰:“平准令,主染色,染有常平之法,故准而则之。”汉因之,及主物价、练染。又《唐六典》卷二十二织染署有:“令一人、丞二人、府六人、史十四人、监作六人、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织染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监作六人从九品下。织染署令掌供天子、皇太子及群臣之冠冕,辨其制度,而供其职务;丞为之贰。……练染之作有六。一曰青,二曰绛,三曰黄,四曰白,五曰皂,六曰紫。”从《通典》和《唐六典》所载的“织染署”来看,其或与汉代的“东织、西织”相近。其练染之官属监作,官阶较低。“东织染官”有可能是相当于《唐六典》中“府”这一层级的官吏,其官秩或在“东织丞”之下。
“东织染官”印以前未见著录此系首见。据《汉官旧仪》卷下所载:“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神五时之服,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蚕官令、丞,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东织”是掌管郊庙祭服的织造机构,“染官”为专门掌布帛染色的官吏。那么“东织染官”应是“东织”这一机构中掌染丝帛的官吏,传世典籍中也不见记载,印文內容可补典籍所记之缺失。
其中“染官”官职盖源于《周礼》所载的“染人”。《周礼·天官·冢宰》:“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又“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纁玄,秋染夏,冬献功。”贾公彦疏云:“‘凡染,春暴练’者,以春阳时阳气燥达,故暴晒其练。‘夏纁玄’者,夏暑热润之时,以朱湛丹秫易可和释,故夏染纁玄而为祭服也。‘秋染夏’者,夏,谓五色,至秋气凉,可以染五色也。‘冬献功’者,纁玄与夏揔染,至冬功成,并献之于王也。”也就是说,“染人”既掌管着四季的染事,又负责将祭服献之于王。“东织染官”的职能除了掌凡染事之外,是否还需献功于王待考。在染色方面,从考古发掘实物来看“汉代染色以用植物染料为主,涂染时亦可用矿物颜料。”[17]又《汉官仪》云:“染园出卮、茜,供染御服。”可见汉代皇室贵族的染料也是由专门机构提供。
另外,在《周礼》中还有一个与染色有关的职官。如《周礼·冬官·考工记》所记的染鸟羽之官。为了便于引出相关问题,将其正文与注疏摘录如下[18]:
钟氏染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炽之。淳而渍之。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贾公彦疏:“染布帛者,在《天官·染人》。此钟氏惟染鸟羽而已,要用朱与秫则同,彼染祭服有玄纁,与此不异故也。”“全羽为旞,析羽为旌。自余旌旗竿首,亦有羽旄,巾车有重翟、厌翟、翟车之等,皆用羽是也。案《夏采》注云:‘夏采,夏翟羽色。’《禹贡》徐州贡夏翟之羽,有虞氏以为緌。后世或无,故染鸟羽像而用之,谓之夏采。是此钟氏所染者也。”郑众云:“丹秫,赤粟。”郑玄注:“炽,炊也。羽所以饰旌旗及王后之车。”郑玄注:“淳,沃也。以炊下汤沃七炽,烝之以渍羽,渍犹染也。”
据之可知所染鸟羽既可以用来插在旌旗上又能装饰王后之车,其用途很广泛。“染羽”的过程也很考究,需要以丹石与红米浸水中,三月后,反复炊蒸,使浓[19],再蒸之以渍羽。同时还要根据对颜色类别的需求,来确定将鸟羽放入染液几次来染色。这表明“钟氏”在那个时代是很受重视的,既有别于染布帛者而去单独设立职官,又对其工艺有着严格的要求。此“钟氏”与后来的“染官”有何关系,在汉代是否也存在着一个与“染羽”相关的职官,其只能阙疑。然而,此印可为我们以后的探索提供一些线索。
总之,这枚“东织染官”印为研究汉代织染历史提供了实物依据,同时也可补充典籍所载官制之遗佚。
附记:小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徐在国的指点,后又蒙李家浩告知《通典》和《唐六典》中“织染署”的相关内容,专此致谢!
[1]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阳陵帝陵东侧11~21号外藏坑发掘简报[J],考古与文物,2008(3):3.
[2]同 [1]:27.
[3]a.焦南峰.汉阳陵从葬坑初探[J],文物,2006(7).b.杨武站.汉阳陵出土封泥考[J],考古与文物,2011(4).c.张琳释为“东织寝印”.汉阳陵博物馆馆藏印章考释[J],文博,2014(6).
[4]陶安、陈剑在《〈奏谳书〉校读札记》[C]一文中已释为“染”字其说可从,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四辑[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395.
[5]陈昭容.史语所藏平安侯家染炉——兼谈染炉染杯的相关问题[J],“古今论衡”2003(10),第4页图三、第5页图五,转引自[4].相较《秦汉金文字汇》274页平安侯家染炉、史侯家染杯和《汉代铜器铭文文字编》239页史侯家染杯图片,《古今论衡》公布的图片更清晰。
[6]此例蒙张雷兄告知,在此表示感谢!
[7]同 [4]:395.
[8]同 [4]:394.
[9]王辉,程学华.秦文字集证[M],台北:艺文印书馆1999:270.
[10]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马王堆汉墓帛书(壹)[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68.
[11]刘刚.释“染”[C],长春中国文字学会第七届学术年会论文集,2013:247;又见《中国文字学报》(第八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102.
[12]陈直.汉书新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8:106.
[13]吴振武读作“织”可从,《古玺汇编》释文订补及分类修订[C],古文字学论集(初编),香港:香港中文大学,1983:490.
[14]黄锡全.古文字中所见楚官府官名辑证,文物研究(第七辑)[J],1991(12):213.
[15]庞任隆.秦封泥研究[M].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5.
[16]周晓陆,路东之编著.秦封泥集[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152.
[17]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增订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84.
[18][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1608-1609.
[19]钱玄,钱兴奇.三礼辞典[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