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轻重缓急”重于“先来后到”
2019-05-28魏子柠
魏子柠
急诊,是一条生命与死神的赛道,是一場急诊医护人员与时间的赛跑。“先来后到”可用于普通门诊,但不适用急诊科。然而,在“先来后到”的规则面前,医院急诊科这一生命“应急车道”常被非急诊占用。为解决“急诊不急”、让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优先救治,北京市医管局决定,自5月1日起,20家提供急诊服务的市属医院,统一实施急诊预检分级就诊(即急诊分级管理),给急诊患者让出生命通道。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点赞,成为2019年医改路上充满人文关怀的一道靓丽风景。
医院急诊科是医院重要科室之一,是抢救急危重症患者的特殊通道。每一个前往医院急诊科的患者,都希望第一时间得到救治,也因此导致很多“急诊不急”的状况,就像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常被非紧急车辆占用一样。当前,“先来后到”既是社会所倡导的,也是大家能够接受的。但“先来后到”并不适合医院急诊科。数据显示,北京市市属三级医院年急诊量已达235万人次,而其中非急诊患者却占30%~50%,在个别医疗机构甚至高达80%。有些居民只是普通感冒、头疼脑热等轻症,有的是挂不上普通门诊就到急诊就诊,他们既没有急诊的属性,也不属于急诊的范畴,却故意占用着生命的“应急车道”。此时“先来后到”就医原则严重威胁着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
“轻重缓急”是急诊医学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对生命更高的敬畏。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安排就医是急诊医学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义,是急诊科应该首先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原国家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WS/T390—2012)明确要求,“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将患者分为“濒危、危重、急症和非急症”1—4级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优先处理较重病人。还指出“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医院急诊科不是普通的诊疗科室,更不同于普通的公共场所,不应该教条地遵守“先来后到”规则,应该把救治急诊患者生命放在第一位。北京市推出急诊分级管理做法,既是对国家急诊分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进一步落地,也是深化医改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更是对生命和健康更高层面的尊重与敬畏。
“急诊分级管理”的新规则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并营造良好氛围。善破更要善立,善做更要善成。在打破急诊“先来后到”就医规则同时,要积极营造基于“轻重缓急”急诊分级管理原则的社会氛围,主动为护佑生命让路。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强社会对急诊分级管理的了解,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急诊就医理念,把有限的急诊资源留给急危重症患者。这既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二是建立急诊分级管理统一标准。北京市实行急诊分级管理,要尽量做到急诊诊疗均质化,提高急诊人员诊断、巡视水平,最大可能保证急诊病人第一时间得到应有救治。保证急诊分级管理的科学性、公平性,避免急诊病人等候时间过长致使病情恶化,防范和杜绝医生人为加塞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急诊人员队伍建设。随着我国人口总量增加和老龄化程度加深,要不断加强急诊队伍建设,特别是巡视的水平,要能够根据患者症状、体征及采集数据情况,区分病情轻重缓急及隶属专科,科学分级、科学就诊。四是相关部门要出台政策对滥用急诊资源、扰乱急诊秩序的人进行负激励,甚至纳入失信人名单。
(作者系著名医改专家、《医改界》创始人)